重庆市公安局地址

2024-05-17

1. 重庆市公安局地址

重庆市公安局地址是再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部、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重庆市公安局地址

2. 重庆市公安局地址

重庆市公安局地址是再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区下分区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部、局指导。
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 重庆市公安局的介绍

重庆市公安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重庆市公安局的介绍

4.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公安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 公安部有关 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干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相关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地区重大案件,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草拟地方性公安法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六)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参与并指导全市口岸边防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 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十)管理全市 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市的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内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市被判处管制、拘役、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 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五)规划、组织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制定本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 重庆铁路公安分局、长航重庆、万州公安分局、民航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公安分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 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八)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重庆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市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二)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干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相关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四)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地区重大案件,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五)草拟地方性公安法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六)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七)参与并指导全市口岸边防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八)组织、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十)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市的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十一)主管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内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十三)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对全市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十四)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十五)规划、组织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十六)制定本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十七)重庆铁路公安分局、长航重庆、万州公安分局、民航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公安分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领导为主。(十八)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庆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

6. 重庆市公安局市局主要领导有哪些?

重庆市公安局市局主要领导有:
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 
副巡视员:李鸣、牛成、李国祥
一、重庆市公安局简介:
重庆市公安局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重庆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重庆市政府、国家公安部的双重领导。重庆市各区设公安分局,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
3、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行政诉讼和执法制度建设。
4、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6、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行为,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三、邓恢林简介:
1、邓恢林,男,汉族,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现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四、邓恢林工作分工:
1、分管的工作: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政府维稳、保密工作。
2、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国家保密局、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市戒毒管理局)。
3、联系市监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市国安局。
五、邓恢林任免信息:
2018年3月29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邓恢林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7.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叫什么名字

  王立军,男,蒙古族,蒙文名字叫“乌恩·巴特尔”,乌恩意为“真实”,巴特尔是“英雄”,整个名字的意思是“真英雄”。与王立军有过近距离接触的重庆警界人士描述,王立军外表温文,但内里铁腕,铁面无情作风曾一度让重庆警界震慑,广大干部群众赞誉其为“打黑英雄”、“公安楷模”。
  职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警监警衔)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中国有组织犯罪对策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   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美国李昌钰法庭科学(法医)研究所特聘专家、教授
  履历
  1976.07——1978.04,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天池林场知青;   1978.04——1981.03,解放军00419部队文书、秘书、调度;   1981.03——1982.12,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职员;   1982.12——1984.04,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商业局职员;   1984.04——1987.08,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治安队队长;   1987.08——1992.02,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晓南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大明派出所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1988.07 辽宁省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政法专业毕业);   1992.02——1992.09,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管理专业学习;   1994.07——1995.09,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5.09——1998.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刑警队、巡警支队队长(其间:1993.08—1996.07 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5——1999.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9.12——2000.08,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07,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长、党组书记;   2002.07——2002.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12——2003.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3.05——2004.11,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4.11——2008.06,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6.11 聘为教授、研究员,2004.09—2006.04 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EMBA)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2008.09 起兼重庆市委政法委委员);   2009.02——2009.03,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03——2009.07,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7——2011.5,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1]   201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1年1月14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并补选王立军为重庆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确认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补选王立军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3]   2011年5月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王立军全票当选为重庆市副市长。现为副总警监警衔。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叫什么名字

8.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是谁?

王立军同志,1959年12月26日生,内蒙古阿尔山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入警,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中国人民警官大学(1998年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并)1985年交通管理工程系学员,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党的十四、十六大代表,博士、教授。现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重庆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一级警监警衔。   

1976.07——1978.04,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天池林场知青;   1978.04——1981.03,解放军00419部队文书、秘书、调度;   1981.03——1982.12,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职员;   1982.12——1984.04,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商业局职员;   1984.04——1987.08,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治安队队长;   1987.08——1992.02,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晓南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大明派出所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1988.07 辽宁省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政法专业毕业);   1992.02——1992.09,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管理专业学习;   1994.07——1995.09,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5.09——1998.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刑警队、巡警支队队长(其间:1993.08—1996.07 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5——1999.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9.12——2000.08,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07,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长、党组书记;   2002.07——2002.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12——2003.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3.05——2004.11,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4.11——2008.06,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6.11 聘为教授、研究员,2004.09—2006.04 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EMBA)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2008.09 起兼重庆市委政法委委员);   2009.02——2009.03,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9.03——2009.07,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07——,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