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中影响包括什么

2024-05-13

1. 互联网保险中影响包括什么

一、互联网保险业务定义和经营范围1.从官方层面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给予明确定义。从内容上看,应该是广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放心保的产品总监宋诚曾在《互联网保险:逆袭2013遐想2014》中有过讨论,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搜索)。这就给予保险行业足够大的想象空间,保险公司或者中介机构只要满足文件的基本要求,都可以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进一步讲,将为推动更为充分的市场竞争,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2.对跨区经营给予明确规定。此前由于监管缺位,实务中存在很多由于跨区经营所导致的纠纷。而“网销专属产品”已经得到了媒体的大量关注,在此不必细说。有一点应该注意,原文为“经保监会审批为网销专属产品的,可以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不能忽略了监管机构的审批,这种设定其实是从监管角度引导保险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你可以放开手脚去设置自认为科学合理的“网销专属产品”,至于是否合规、是否通过审批,需要经过考核才行。二、保险公司经营条件1.互联网保险经营管理制度更加合理完善。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互联网保险业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也得以兴起,包括保险公司官网、电商平台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等等。可以说,鱼龙混杂的现象不可避免地会而且将会存在。《通知》对相关网站的经营资质和其他要求给予明确规定,有利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化。2.对提供咨询和销售人员要求具备从业资格。这对于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都是大的挑战,会对互联网保险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在此之前,很多保险公司可能是直接从其他业务部门抽调一些人员,直接组成项目组或者业务部门来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是否具备销售人员从业资格可想而知;而诸如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更是可想而知。尽管之前一直都有强调要进行岗前、岗中培训,但是落实力度上可能还不够到位。如果《通知》最终得以实施,那么这部分人员会受到很大影响,至少需要进行专门的系统化培训。3.对中介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收付方式进行规范。可能是受到代理人制度的启发,《通知》规定“保险公司通过合作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实现集中收付,合作机构不得代收保费。”这会影响到部分中介机构的经营模式,不过也有部分机构在此之前已经做好此方面工作,如放心保等。因此,或许会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模式甚至市场份额产生一定影响。毕竟,互联网行业是瞬息万变的,能够抓住机遇的就会迅速崛起。三、产品与宣传管理1.充分考虑互联网特点,鼓励产品创新。简明易懂、便于投保将会成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一个基本特点,各种意想不到的新奇保险产品将会粉墨登场。当然,会有一些产品是失败的,但是保险公司将敢于试错,对于消费者而已至少是好事。2.规范宣传内容和方式。这方面,应该是鉴于银保业务的监管经验。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宣传销售文本和用语,合作机构不得进行擅自修改”,以及“分红、投连和万能险产品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在此不必赘述。3.产品促销活动监管更符合互联网特点。这个主要体现在赠险等促销活动上,网上已对此有较多讨论,不再赘述。促销活动属于附加费用,在互联网上由于降低了相关费用,可以允许通过赠送或者折扣方式给予消费者福利。还应该说明的是,《通知》对普通保险产品和保障型、储蓄型保险产品实行了差别化监管,也就是对其所占产品总保费比例上限进行了不同的规定。通过这种方式来引导保险公司关注或者倾向于保险保障功能。四、销售管理与服务标准1.提出互联网保险服务标准。包括原则上即时承保、五日内退保、实时查询、线上申请退保等服务标准,这其实是对现有经营机构的一个隐形筛选指标。不难预见,服务标准将成为产品宣传内容之外的一项重要监管内容。2.鼓励简化操作流程。保险业务的完成是一个漫长的流程,互联网使得其能够实现扁平化,换句话说,能够降低业务的操作时滞,甚至可以减少部分繁琐的操作流程(余额宝等基金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冲击结果之一是,传言“首次购买面签程序将会取消”)。鼓励以电子签章等形式为载体的业务流程创新,可以推动保险业务的发展。五、信息与交易安全1.强调客户信息的存储与维护。这方面是保险公司以及互联网企业的分内之事,不必特意强调。只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保险公司通过合作机构网站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应于成交后24小时内将投保人填写的完整投保信息导入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该规定其实对保险公司和中介平台的信息对接能力提出一定要求。六、监督检查1.对互联网业务的中止、终止等基本情况进行具体规定。特别提到了,保险公司终止互联网新业务,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网上服务。综上所述,《通知》规范了现有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方式与业务形态,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通知》对投保人即消费者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保险需求能够更快得到响应和满足,使质优价廉的保险服务成为可能;对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而言,有利于调整现有业务形态,鼓励产品研发与创新,为赢取市场机遇提供可能;对监管机构即保监会而言,提高监管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尊重互联网基本特点,推动保险行业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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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中影响包括什么

2. 互联网对保险的影响

互联网的保险和传统保险的比较,就是少了保险代理人的作用。这样有利也有弊,在互联网上投保,这样少了保险代理人的引导,使自己更加的有理性来投保。但是互联网的投保实际上是保险的功能不是太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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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互联网保险新规

互联网保险新规:对消费者而言,不在销售区域的互联网保险能买了买互联网保险产品,且服务更好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网上卖哪些保险都有了严格的限制:1、产品名必须含有“互联网”三个字。2、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选择分期缴费的话,每期保费需一致。3、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能高于35%,保1年以上不能超过60%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互联网保险新规

4. 互联网保险新规

法律分析:明确将相互保险组织及互联网保险公司列入保险公司范畴,并就互联网保险公司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强调了互联网保险公司不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全国、专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性。实践中,众安在线、泰康在线、易安财险和安心财险等互联网保险公司,其保险许可证信息包括“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这一表述,以便与一般保险公司作出区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5. 互联网保险新规

互联网保险新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网上卖哪些保险都有了严格的限制:1、产品名必须含有“互联网”三个字。2、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选择分期缴费的话,每期保费需一致。3、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能高于35%,保1年以上不能超过60%《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互联网保险新规

6. 互联网保险新规

互联网保险新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网上卖哪些保险都有了严格的限制:1、产品名必须含有“互联网”三个字。2、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选择分期缴费的话,每期保费需一致。3、保1年及以下的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不能高于35%,保1年以上不能超过60%

7. 互联网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互联网保险在过去近20年里经历了兴起、发展以及不断成熟的过程。我们将这一过程归纳为四个时期,分别包括长达10年之久的萌芽期、突飞猛进的探索期、正在经历的全面发展期和即将到来的爆发期。一、萌芽期(1997年-2007年)1997年底,中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专业中文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诞生。2000年8月,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2000年9月,泰康人寿在北京宣布了“泰康在线”的开通,实现了服务的全程网络化。与此同时,各保险信息网站也不断涌现。然而,鉴于当时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整体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加之第一次互联网泡沫破裂的影响,受众和市场主体对互联网保险的认识不足,这一阶段互联网保险市场未能实现大规模发展,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起到企业门户的资讯作用。随着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二、探索期(2008年-2011年)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为中国互联网市场带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伴随着新的市场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开始出现市场细分。一批以保险中介和保险信息服务为定位的保险网站纷纷涌现。有些网站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在这个阶段,由于互联网保险公司电子商务保费规模相对较小,电子商务渠道的战略价值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此在渠道资源配置方面处于被忽视的边缘地带。保险电子商务仍然未能得到各公司决策者的充分重视,缺少切实有力的政策扶持。三、全面发展期(2012年-2013年)在这一时期,各保险企业信托官方网站、保险超市、门户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业务,逐步探索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其中,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保险行业也在这一年取得跨越式发展,以万能险为代表的理财型保险引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市场。互联网保险绝不仅仅是保险产品的互联网化,而是对商业模式的全面颠覆,是保险公司对商业模式的创新。互联网保险并不是把保险产品放到互联网上售卖这么简单,而是要充分挖掘和满足互联网金融时代应运而生的保险需求,更多地为互联网企业、平台、个人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分析,保险行业已摸索出一套相对可控、可靠的体系和经验,确立起互联网保险的基本模式。保险公司进军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四、爆发期(未来)历经十几年的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正在不断加深。电子商务、互联网支付等相关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保险行业的电商化奠定了产业及用户基础,保险电商化时代已经到来。未来,移动展业净土掀起互联网保险新一轮高潮,它将围绕移动终端开展全方位的保险业务,包括产品销售、保费支付、移动营销及客户维护服务等一系列业务活动。保险业在移动终端的应用可分为四步走:第一是无纸化,将纸质保单转换为电子保单;第二是智能化,在无纸化基础上,实现展业、投保等业务简易、规范操作;第三是客制化,为客户提供回归保障本质的高级定制保险产品;第四是打造智能移动保险生态系统,包括高级定制的产品线,也包括打破时间、空间局限的全方位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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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8. 互联网加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全新商业模式正在保险行业中快速普及。依托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平台,秉承消费者的使用习惯的潮流趋势,保险行业在展业、管理、售后各方面不断进行创新的应用。保险企业可以基于移动终端,利用移动互联网,让公司业务人员通过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随时便捷地开展移动展业、承保、理赔等服务。例如,传统模式下,寿险营销员往往要背着数十种产品资料和相应的投保资料,以及沉重的笔记本电脑,去为客户进行产品讲解,达成意向后还要回到公司做产品建议书,打印出来,再次约客户进行签单,客户还需要准备各种复印件以进行核保【摘要】
互联网加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提问】
​您好,百度特邀金融分析师,擅长,法律咨询金融投资,贷款办理,逾期贷款,从事金融行业十年,用5分钟整理答案谢谢​⭕【回答】
🌹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 好~互联网加对我国保险业的影响,首先,移动互联网改革了保险的商业模式。移动互联网正在开启一个新的时代,它为用户与保险企业信息阻隔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给保险企业寻求客户、定制险种、贴身服务等带来了巨大便利,保险企业与客户的距离日渐缩短。【回答】
移动智能终端将保险服务与保险消费通过无处不在的无线网络绑定在一起,特别是在目前保险企业集团化的发展趋势下,保险企业通过财产险、寿险、意外险、健康医疗、养老、理财、投资、银行、信用卡、救援,等等,所涉及的金融保险综合业务,第一时间获得大量客户信息,并利用商业数据分析及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把握客户保险体验及保险偏好,在提供客户服务的同时,为客户不断开发和定制新的业务,并通过智能终端,立刻推动到客户面前,客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浏览和购买【回答】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全新商业模式正在保险行业中快速普及。依托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平台,秉承消费者的使用习惯的潮流趋势,保险行业在展业、管理、售后各方面不断进行创新的应用。保险企业可以基于移动终端,利用移动互联网,让公司业务人员通过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随时便捷地开展移动展业、承保、理赔等服务。例如,传统模式下,寿险营销员往往要背着数十种产品资料和相应的投保资料,以及沉重的笔记本电脑,去为客户进行产品讲解,达成意向后还要回到公司做产品建议书,打印出来,再次约客户进行签单,客户还需要准备各种复印件以进行核保【回答】
而现在,保险营销员只需携带一部ipad和几张投保确认单,便可随时随地,在几分钟内完成一个产品的投保、核保、收费全流程,哪怕是在凌晨两点,哪怕就在一次朋友聚会的时候【回答】
其次,移动互联网大大提升了保险消费者的客户体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保险企业可以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全新的保险客户体验。当今经济环境下的消费者,都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尤其70后、80后、90后,都逐步成为社会的消费主体,他们不再满足于单方面接受信息,而渴望分享信息。facebook的成功,微博的力量,给了保险企业很大的启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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