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住院医保办理

2024-05-13

1. 上海退休住院医保办理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以来,广大退休职工也纷纷要求加入市总工会组织的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根据市政府“切实落实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措施”的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推出《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以下简称《退休互助医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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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住院医保办理

2. 上海退休职工住院医保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以来,广大退休职工也纷纷要求加入市总工会组织的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根据市政府“切实落实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措施”的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推出《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以下简称《退休互助医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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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有哪些规定

1、必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
2、急症病人,需要补办手续的,请向医生声明您是医保参保人;
3、医保的报销范围仅限于住院期间及费用及出院带药物的费用,之前的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而出院后的检查及治疗费用也是不能报销的;
4、经过初步检查,已经确定要住院的话,尽量不要在门诊做过量的检查和治疗,尽快入院,入院后再详细检查和治疗。只有住院期间的检查和治疗才会报销。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有哪些规定

4. 上海退休人员住院保险

上海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分69岁以下和70岁以上2种,每年4月1日,个人医保账户里会由医保局注入资金的,这几年,每年注入的资金为69岁以下为1120元,70岁以上为1280元,先使用账户内的资金,用完后就进入自负段,金额为700元,超过700元就进入了共付段了,就是由医保和个人共同负担了,具体的比例下面都有,每年的4月1日到下一年的3月31日为一个年度,一年结算一次。上海退休人员医保待遇,69岁以下的,按以下标准:门诊:退休人员一年内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标准为700元,超过部分由附加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即: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80%、75%、70%。门诊大病:退休人员在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设住院起付线(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为1200元),住院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家庭病床: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退休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上述规定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70岁以上是退休人员,按以下标准:门诊:退休人员一年内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标准为700元,超过部分由附加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即: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85%、80%、75%。门诊大病:退休人员在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退休人员一年内住院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设住院起付线(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为1200元),住院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家庭病床: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负。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退休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上述规定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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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保险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以来,广大退休职工也纷纷要求加入市总工会组织的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根据市政府“切实落实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措施”的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推出《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以下简称《退休互助医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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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保险

6. 上海退休人员住院医保到哪里办理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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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上海退休职工住院保险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以来,广大退休职工也纷纷要求加入市总工会组织的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根据市政府“切实落实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措施”的精神,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推出《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以下简称《退休互助医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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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退休职工住院保险

8. 上海退休老人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一般来说,我国持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老人看病时可以按照以下比例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上海市退休老人的医疗费用,则可以按照下图所示进行:

扩展资料: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富有弹性的前置条件是:“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而恰恰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会弱势群体下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退休职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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