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整合原来几个部门

2024-05-15

1. 应急管理部整合原来几个部门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但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的重点大学中,工信部直属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1、主要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2、人员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行政编制为731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3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18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3名(含总工程师2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3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7名)。3、直属机构。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国内专用通信局,人民邮电出版社,人民邮电报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电子工业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4、内设机构。根据工作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设24个内设机构,如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司、财务司、产业政策司、科技司、中小企业司等。法律依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8)(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整合原来几个部门

2. 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分工是什么?

以2020年安徽省为例:
1、张海阁同志(厅党组书记、厅长)负责厅全面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火灾防治管理处。
2、汪黎明同志(副厅长)分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管二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3、陈辉同志(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4、李大华同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危化品安全监管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人事教育处、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5、余泳同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处)、执法监督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6、张卫国同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科技和信息化处、安全生产监管一处、灾害救援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7、王荣喜同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分管防汛抗旱处、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省救灾减灾中心。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

3. 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什么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二、拟订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贵州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牵头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省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省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省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拨和省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省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内、国际跨区域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职责调整。1.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省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划入省应急厅。      2.将省应急厅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十、职能转变。省应急厅应加强、优化、统筹全省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省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省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省应急厅负责组织编制贵州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省级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贵州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 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国家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要求。      (2)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省水利厅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贵州省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贵州省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省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贵州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省应急厅,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省粮食和储备局在省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省应急厅负责向应急管理部申请动用中央救灾物资,负责提出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并组织调出。      (2)省粮食和储备局根据省级救灾物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省应急厅负责指导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省应急厅所属省减灾中心(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承担省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内设16个处(室、中心)和所属事业单位9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信息更新于2021年8月26日)

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什么

4. 省政府应急办是什么?

职责
1、责区应急委日常工作,执行应急委决定;
2、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对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统一接警和受理,并提出处置意见报应急委;
3、报告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负责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防、应急处置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应急系统的正常运转,协调、督促其做好相应工作;
  6、组织建立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
  7、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防、处置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8、适时修订完善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协调、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9、负责应急值班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置、督办、反馈;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 省应急管理厅的权力大吗

大应急管理体制的确立涉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自然、社会等多方面因素,而且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高而不断变化和调整。其设立和调整要把握好基本原则。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管理局是由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炭工业局合并成立。是解决突发事件的办公室,解决了官员家属的就业问题,才是关键。综合协调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预、救四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编制、修订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的权力大吗

6. 省应急救援总队是什么单位

  省应急救援总队是专业针对全省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的单位。
  应急救援根据紧急事件的不同类型,分为卫生应急、交通应急、消防应急、地震应急、厂矿应急、家庭应急等领域的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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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灾害管理和应急救援的组成部门,于2018年3月设立。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灾害管理和应急救援的组成部门,于2018年3月设立。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回答】
类别
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网站
https://www.mem.gov.cn/

成立时间
2018年3月17日

挂牌时间
2018年4月16日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1]

行政级别
正部级

部长【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8. 和应急管理局挂钩的单位

法律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 上市公司 )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 轻微伤 或者财产损失的 交通事故 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