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储蓄式或电子国债发行时间

2024-05-15

1. 2011年8月储蓄式或电子国债发行时间

财政部4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1年第三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1年期60亿元,票面年利率3.85%;3年期150亿元,票面年利率5.58%;5年期90亿元,票面年利率6.15%。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1年8月10日至2011年8月23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2011年8月储蓄式或电子国债发行时间

2. 2012年发行几期储蓄国债

  2012年首期电子式国债终于即将“上架”了。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2012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在3月10日通过各大银行柜台网点发售,截止日为3月23日。

  由于降准和降息风声渐起,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已经有所下跌,而国债的收益率尚和去年年底保持一致,有中长期无风险理财需要的市民可以考虑。


  根据财政部公告,这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500亿元。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58%;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15%,跟去年年底前发行的几期储蓄国债利率一致,比同期限定期存款的利率分别高出0.58和0.65个百分点,这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显示,这两期国债的发行对象都是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根据发行条款,若在购买本期国债后急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3. 2012年发行几期储蓄国债

2012年首期电子式国债终于即将“上架”了。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2012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在3月10日通过各大银行柜台网点发售,截止日为3月23日。
  由于降准和降息风声渐起,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已经有所下跌,而国债的收益率尚和去年年底保持一致,有中长期无风险理财需要的市民可以考虑。
  根据财政部公告,这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500亿元。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58%;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15%,跟去年年底前发行的几期储蓄国债利率一致,比同期限定期存款的利率分别高出0.58和0.65个百分点,这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显示,这两期国债的发行对象都是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根据发行条款,若在购买本期国债后急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2012年发行几期储蓄国债

4. 2012年发行几期储蓄国债

2012年首期电子式国债终于即将“上架”了。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2012年首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将在3月10日通过各大银行柜台网点发售,截止日为3月23日。
  由于降准和降息风声渐起,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已经有所下跌,而国债的收益率尚和去年年底保持一致,有中长期无风险理财需要的市民可以考虑。
  根据财政部公告,这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500亿元。第一期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58%;第二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15%,跟去年年底前发行的几期储蓄国债利率一致,比同期限定期存款的利率分别高出0.58和0.65个百分点,这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23日,2012年3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3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和2017年3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显示,这两期国债的发行对象都是个人投资者,单一账户每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根据发行条款,若在购买本期国债后急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2012年3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