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是什么

2024-05-15

1.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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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规定的,职工享有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应条件的职工,都可以前往社保局办理手续。但同时,我们必须知道生育保险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错过办理时间就没法补办。下文小编将详细介绍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的相关规定。
一、报销时间说明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详情请咨询:12333。
二、报销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三、特别提醒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将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将其用于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因缴费基数低于工资收入,造成职工生育贴、护理假津贴降低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时限为婴幼儿出生半年内申请)
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说明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五、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简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计算
生育保险金
=
生育生活津贴
+
生育医疗费补贴
每个地区实际情况不同,相应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也不同,具体的规定应该以当地的社保局要求为准,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早做准备,了解清楚当地的规定,毕竟错过就没办法补办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邯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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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是什么

2.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满足生育保险连续缴纳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参保者需在缴费状态,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不过,由于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是有所差别的,所以建议还是以当地社保中心的政策为准。一般情况下,对于产前检查费和生育费用,参保者只要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即可。而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的话,则需前往当地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相关的申报手续。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产假计算: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晚育的,增加15天;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生育保险的报销情况,是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生育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合法的办理生育保险的报销,如果超出规定的期限的,那么是可以导致生育保险无法办理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交纳生育保险;2、职工交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社保卡;2、身份证;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出院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医院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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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4. 生育险报销限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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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参保职工应在每年第1季度内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完上年度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其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就医证明》,并选择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报销的办理程序主要是:(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5.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间有限制么


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间有限制么

6.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有哪些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的限制:生育津贴一般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的1年内报销,女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携带计划生育证明、婴儿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而生育医疗费应在女职工生育至终止妊娠前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7.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需是要满足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缴费状态,同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由于生育保险有一些地方福利色彩,因为应以当地的政策为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8. 报销生育险有没有时间期限限制?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详情请咨询:12333。
报销时限:(逾期申办相关机构将不予受理)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