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2024-04-29

1.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
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 一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 二是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
贷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2.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的条件有:
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条件

4.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根据房屋限购政策的规定,各地银行对房贷款利率调整力度也有所不同。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般二次公积金 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贷过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丹当月还清;
2、次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上交满足1年才可以等。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6. 公积金二次贷款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是,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根据房屋限购政策的规定,各地银行对房贷款利率调整力度也有所不同。
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 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一)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显示为正常;3.申请人购(建)的住房不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4.所购(建)的住房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5.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6.按我市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首次购房20%,已有一套20%(已结清贷款),已有一套30%(未结清贷款)。7.按我市规定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二)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1.我市公积金存、贷款比例(即“个贷率”)在90%以内;2.贷款对象只限于我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非本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3.申请人家庭(指夫妻双方)须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4.只限于购买普通住房;注: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建筑面积144_以内,或套内面积120_以内。5.贷款利率上浮10%。注: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其中只有一方婚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婚后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属于二次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条件

8.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条件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一、公积金抵押贷款需要那些条件
公积金抵押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由于存款异常表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还没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申请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住房保障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了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未偿还的金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二、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买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三、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还要提供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要由购房者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来申请,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也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异常状态,且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达6个月(含)以上。
4.借款人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且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6.以所购买、建修的房屋作抵押担保,且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7.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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