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2024-04-29

1.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包括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2.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包括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3.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包括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4. 印花税有哪些基本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2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5. 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我们知道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其有什么优惠政策呢?
1、法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公益性赠与)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税:
(5)单据免税: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所开立的各类单据,不再贴花。
(6)企业兼并并入资金免税
(7)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免税(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8)特殊情形免税: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9)保险合同免税: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10)书、报、刊合同免税。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而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11)外国运输企业免税。进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
(12)特殊货运凭证免税: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13)物资调拨单 免税。
(14)同业拆借合同免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
(15)借款展期合同免税,按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16)拨改贷合同免税,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
(17)合同、书据免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18)国库业务账簿免税,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
(19)委托代理合同免税,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征印花税。
(20)日拆性贷款合同免税,对人民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日拆性贷款(20天以内的贷款)所签订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印花税
(21)铁道企业特定凭证免税
(22)电话和联网购货免税
(23)股权转让免税。
编辑推荐>>2018初级会计金牌vip班 全网最高性价比 96%通过率!
更多内容请点击:【会计行业百科知识大全】

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6. 印花税有优惠政策吗?

法律分析:
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存备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7. 印花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备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所谓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对上述书据免税,旨在鼓励财产所有人这种有利于发展文化教育事业,造福社会的捐赠行为。
(三)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由于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之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会有所变化。对此,印花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四)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指我国的各专业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以及有各专业银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印花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8.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十三条根据条例第四条第(3)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扩展资料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3~5倍的罚款;
2、对未按规定注销或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3倍的罚款;
3、纳税人把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5倍或者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