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契税不交的话违约金怎么算

2024-05-13

1. 购房契税不交的话违约金怎么算

没有违约金,但是有滞纳金  
契税滞纳金
在房屋买卖中契税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它不是处罚,是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
对于契税滞纳金有两种算法:一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契税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二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新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购房契税不交的话违约金怎么算

2. 契税违约金怎么算的

一、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在房屋买卖中契税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它不是处罚,是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那么契税滞纳金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到市财政局农税管理中心申报缴纳税款的,对于契税滞纳金有两种算法:一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契税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二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新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根据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契税滞纳金是如何产生的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通知业主在一个月之内分批到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如果业主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就会形成契税滞纳金。也有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发票延迟开具的,因此导致的契税滞纳金,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拖的时间过久,契税滞纳金的数目也不可小觑。对于契税滞纳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规定不一样,按照具体情况而定。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购房契税滞纳金是否取消了      契税滞纳金是没有取消的,只不过做了几次调整后,契税和滞纳金都有所降低。      1、购买新房子,需要业主收房子时候,90天内凭购房合同和买房子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手续费,凭完税证明,可以办理房产证,逾期不办,需要交纳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郑州的契税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有: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四、郑州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有: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契税违约金怎么算的

一、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在房屋买卖中契税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它不是处罚,是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那么契税滞纳金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到市财政局农税管理中心申报缴纳税款的,对于契税滞纳金有两种算法:一是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契税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二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税款滞纳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新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根据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契税滞纳金是如何产生的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通知业主在一个月之内分批到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如果业主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就会形成契税滞纳金。也有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发票延迟开具的,因此导致的契税滞纳金,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拖的时间过久,契税滞纳金的数目也不可小觑。对于契税滞纳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规定不一样,按照具体情况而定。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购房契税滞纳金是否取消了
契税滞纳金是没有取消的,只不过做了几次调整后,契税和滞纳金都有所降低。
1、购买新房子,需要业主收房子时候,90天内凭购房合同和买房子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手续费,凭完税证明,可以办理房产证,逾期不办,需要交纳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郑州的契税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有: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四、郑州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有: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契税违约金怎么算的

4. 交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1、国家规定晚交房违约金是按照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2、不跨越30天从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付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持续实施;
3、跨越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持续实施则比例为万分之五;
4、一般开晚交房的违约金,按每日2%—5%计算,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违约金的额度,这个是一般性的操作;
5、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适当增加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看着不多,是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且逾期交房的时间不超过60天,因此该违约金的数额是否高于或者低于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需要说明的是,在主张违约金支付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可能会作出不给您违约金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
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哪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双方在建立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在合同中明示要按期进行交房,如果没有按期进行交房的话,那么开发商需要对购买房屋的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5. 交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国家规定晚交房违约金是按照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二)不跨越30天从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付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持续实施;
(三)跨越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持续实施则比例为万分之五;
(四)一般开晚交房的违约金,按每日2%—5%计算,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违约金的额度,这个是一般性的操作;
(五)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适当增加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看着不多,是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且逾期交房的时间不超过60天,因此该违约金的数额是否高于或者低于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需要说明的是,在主张违约金支付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可能会作出不给您违约金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
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哪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双方在建立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在合同中明示要按期进行交房,如果没有按期进行交房的话,那么开发商需要对购买房屋的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一、交房违约金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规定晚交房违约金是按照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二)不跨越30天从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付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持续实施;
(三)跨越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持续实施则比例为万分之五;
(四)一般开晚交房的违约金,按每日2%—5%计算,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违约金的额度,这个是一般性的操作;
(五)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适当增加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看着不多,是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且逾期交房的时间不超过60天,因此该违约金的数额是否高于或者低于因违约给造成的损失,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需要说明的是,在主张违约金支付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可能会作出不给违约金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
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双方在建立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在合同中明示要按期进行交房,如果没有按期进行交房的话,那么开发商需要对购买房屋的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二、房屋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房屋租赁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以实际损失的30%为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予以减少。

交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6. 交房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

交房违约金比例可以由房屋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情形可以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一、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 交房违约金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规定晚交房违约金是按照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二)不跨越30天从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付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持续实施;
(三)跨越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持续实施则比例为万分之五;
(四)一般开晚交房的违约金,按每日2%—5%计算,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违约金的额度,这个是一般性的操作;
(五)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适当增加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看着不多,是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且逾期交房的时间不超过60天,因此该违约金的数额是否高于或者低于因违约给造成的损失,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需要说明的是,在主张违约金支付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可能会作出不给违约金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
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双方在建立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在合同中明示要按期进行交房,如果没有按期进行交房的话,那么开发商需要对购买房屋的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一、交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国家规定晚交房违约金是按照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二)不跨越30天从较后交付日期第2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付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持续实施;
(三)跨越30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了就退全款加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持续实施则比例为万分之五;
(四)一般开晚交房的违约金,按每日2%—5%计算,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违约金的额度,这个是一般性的操作;
(五)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减少违约金的数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适当增加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约定的违约金看着不多,是房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且逾期交房的时间不超过60天,因此该违约金的数额是否高于或者低于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自己计算一下。
需要说明的是,在主张违约金支付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可能会作出不给您违约金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
当事人因违约金的过高或者过低而请求法院予以调整的,法院应以造成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调整。而要确定损失的大小,便首先面临一个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即哪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实际遭受损失的大小只有遭受损失一方才知道,另一方不可能举证证明对方实际遭受的损失有多少,故应当由遭受损失一方就其遭受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遭受损失一方没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损失的大小,而应当由另一方对损失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
双方在建立购房合同的时候就会在合同中明示要按期进行交房,如果没有按期进行交房的话,那么开发商需要对购买房屋的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由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二、房屋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房屋租赁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以实际损失的30%为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予以减少。

交房违约金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8. 契税有违约金吗

法律分析:契税没有违约金,但是有滞纳金,契税滞纳金 在房屋买卖中契税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它不是处罚,是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