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慈善法:做慈善,该不该享受税收优惠

2024-05-14

1. 聚焦慈善法:做慈善,该不该享受税收优惠

核心提示|做慈善,是应当默默奉献、深藏功与名;还是应该享受税收优惠?什么人、什么组织,才有资格开展募捐?慈善组织能否利用捐赠资产进行投资?10月31日,正在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慈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委员们就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正方: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够

傅莹委员说,目前的草案在税收问题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做慈善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是重大的慈善捐赠或公益活动,需要有一个比较明确的优惠。“能不能在这方面稍微前进一步,有一个更积极的表述?”

蔡昉委员认为,其他国家慈善事业发展的历程显示:我们要给乐善好施的“行为之火”添加“利益之油”,税收激励的措施非常必要,“我感觉目前激励措施和力度不够,在法律中应该规定优惠条件”。

“为什么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慈善热情不那么高?这和税收政策有一定的关系。在国外,一个企业或者自然人获得收益用于慈善事业,可以减免税收。”杨震委员提出,目前的规定不具体、不具可操作性。他建议,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改为“依法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张崇和委员查阅了税收优惠的资料。国发[2014]61号文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个优惠确实不够。”他介绍:在美国,企业捐赠可获得15%左右的税前抵扣,个人捐赠现金部分可以有30%至50%的税收抵扣,个人遗产捐赠可以有100%的税前抵扣。因此,他建议,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法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之前加上一句“加大对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等支持力度”。

苏晓云、王乃坤、闫小培等委员也都认为草案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够。

反方:不能全靠税收优惠激励慈善

“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优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相关企业和慈善组织仍不满意,主要反映是税收优惠的面过窄,标准不高,即使符合条件但获得优惠也有难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吐露,在起草慈善法过程中,各方面都认识到要完善税收优惠,有的认为税收优惠是制定慈善法最重要的问题,甚至认为只要把税收优惠规定好了,慈善法的制定就取得成功。但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立法法的规定,税收优惠的具体问题只能由税收专门法律规定,不能在慈善法中作具体规定。“税收优惠对鼓励和促进慈善募捐具有积极作用,但不宜过分夸大在慈善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企业和个人之所以把财产捐献出来,情况较为复杂,原因多种多样,涉及慈善文化、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税收优惠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郑功成委员指出,慈善法立法可以解决减免税负的公平规则和程序问题,但减免的税种与税率只能由税法来解决。

龙庄伟委员则认为不能全靠税收优惠来激励慈善。“这是‘拿大家的钱办少数人的事’,不能够单纯强调税收优惠政策来代替税收政策的调整,应该用税收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而不是税收优惠。”

到底谁有资格开展募捐?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

对网捐进行专题研究、法律规范

现实中,不少个人在网络、微博、微信上发起募捐活动,也会有许多好心人解囊相助。

对此,孙宝树委员说,应进一步扩大慈善法的覆盖范围。这部法律应当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一部根本性法律,为今后慈善领域各相关法律法规乃至部门规章的制定发挥基础性作用。但从目前草案的内容上来看,立法范围偏窄。

“实际上,慈善领域一直呈现出多元化与多样化的特点,存在着大量非正式慈善组织和非正规的慈善行为,比如民间人士利用网络平台组建未经登记的微公益组织,直接与网民开展点对点的慈善活动。又如因生活困难或身患重病等原因,自行在街头、网络以及手机微信等平台上开展的各种募捐活动。”孙宝树委员指出,草案仅原则性规定,难以有效限制和监管,应考虑在本法中增加相关内容,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并考虑疏堵结合。

周天鸿委员提出,草案对于自然人、法人等除了慈善组织以外的组织进行的慈善行为规定不足,“整个慈善法基本上是慈善组织法,以慈善组织来形成这部法律的总体框架”。他说,草案对除了慈善组织外相关的条款较少,自然人、法人的慈善行为有哪些义务、哪些权益,尚不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郑永扣则表示,在网上进行的一些募捐,比如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的粉丝圈里,发起人不是慈善组织,也不具备公开募捐的资格,但这是属于亲友之间互助性的一种慈善行为,似乎监管机构也管不着,但是扩散的范围非常大,已经远远超出了亲友互助式的慈善活动范畴,实际上已经是一种公开募捐了。

他建议对互联网对慈善事业的影响,以及目前实际生活中存在的法律边界不清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作为一部基础性法律,要尽可能规范这些重要问题”。

慈善组织能否利用捐赠资产进行投资?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是非营利组织。、

同时又规定:慈善组织为了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可以进行投资。

投资收益必须全部用于慈善事业

杨震委员说:“投资就有收益,这和非营利有没有矛盾?”他认为,如果要鼓励保值增值,建议后面补充“投资收益也必须全部用于慈善事业”,这样跟前面的非营利组织就不矛盾了。

王尔乘委员同样认为,应当加上“投资取得的收益也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能使捐赠的资产流失”。

李世明委员则认为,应当严格规范慈善投资,投资就有风险,投资不当必然损害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建议对慈善财产投资的规模、比例、方向、时间等作出严格的规范。

孙宝树委员说,对慈善组织出于慈善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应制定明确的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并加强监督。

建议:信息一定要公开,不能公开的应报备

长期以来,慈善活动被期望能成为“装在玻璃瓶里的事业”,此次草案也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信息公开,进行了规定。

对此,郑功成委员说,大家对信息公开是最关注的,应该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是违法的,有权利要求你公开而你不公开的是违法的,而不该公开的你公开了也属于违法。“这是慈善信息公开的三种类型,慈善业的生命就在于公信力,公信力源自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在信息公开上,王其江委员还建议增加“公开慈善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条款。防止出现像美国等一些国家慈善组织高管人员高薪化的问题,从而引发民众不满。

他认为,还应该增加:对不能公开的信息所涉及的款物的使用,慈善组织应当向主管的民政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以防止这些没有公开的财务发生腐败。”

聚焦慈善法:做慈善,该不该享受税收优惠

2. 做慈善,该不该享受税收优惠

先看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还是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这两个是不同的: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捐赠,可以对<=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对个人向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时全额扣除

3. 企业慈善和税收

1、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税收法规计算出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数。
2、具体是怎么换算?涉及的税收法规多了,通过对企业利润总额的调增和调减来换算。
3、没有特别优惠。除非有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务院的特别规定,如纹川地震就有特别规定。
4、个人做慈善,与企业无关。个人做慈善与税收没有什么关系,但如纹川地震有特别规定,可以扣除捐款后再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慈善和税收

4. 做公益是不是可以抵税

法律分析: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 做公益是不是可以抵税

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8000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8000交90元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缴纳,将减去社保金额后再按照公式进行计算。新个税的起征点起征至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的所得金额等于工资减各项社会保险减5000。如果小于0则不用纳税,大于0为应纳税的部分,而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速算扣除数。
各类所得个税税率的情况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工资交个税的税率如下: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综上所述,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先计算根据当月销售收入乘以所得率所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不交就属于逃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工资为啥有税前扣款
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哪些费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费用:
1、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支付给投资者;
2、企业所得税;
3、税收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
5、规定以外的捐赠费用;
6、赞助支出;
7、未经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其他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税收滞纳金、各种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税法规定以外的各种捐赠支出、赞助支出和其他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做公益是不是可以抵税

6. 做公益是不是可以抵税

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