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机构关系不存在

2024-05-13

1. 养老金机构关系不存在

我们都知道在退休以后,养老金的待遇是由相关的社保部门来给予发放,只要是你符合退休的基本条件,比如说你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同时又满足养老保险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这种情况就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和领取都是能够足额按时的进行发放,并且作为任何一个退休老人,他都是可以领取终身的。养老金的发放和所在的原工作单位是没有任何的关系,也不会通过原单位来发放,而是通过社保基金来给予发放。

养老金机构关系不存在

2. 以前在单位时交养老金现在单位不存在了我可以自己交吗?

可以,个人给自己交的话,就会交的比较多,有单位的话,就是单位给你交一部分。可以去当地社保局进行具体咨询

3. 养老保险公司合同和相关材料丢失,原有公司已不存在怎么办,会影响退休养老金吗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原公司即使不存在,不影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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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公司合同和相关材料丢失,原有公司已不存在怎么办,会影响退休养老金吗

4.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

最先我们要了解一个定义,什么叫做社区化管控,这一所说的社区化管控,跟大家所下发的养老金没有什么的关联性,也不会导致大家养老金的终止下发。

还有更关键的一点,实际上养老金它并非经过自身的原公司下发,有的人没有公司他仍然可以体验到养老金,所以说养老金,是经过社保机构来完成下发的,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来下发,而并不是我们原公司来完成下发。
自身和原公司续存劳动协议关系期内,当然可以体验到原公司的薪资待遇,那么这一薪资待遇当然是由原公司来承担的,这是肯定的。

可是当你满足了退休年龄规定,而且申请办理退休之后,这时已经和原公司取消了劳动协议关系,既然已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就不会享受到原公司的薪资待遇了,并且养老金也不是由原公司下发的,而是由社保机构经过社会保险基金来予以下发的。
这个所说的社区化管控它具体指的是一些国企,包含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人群离休之后,由户口所在地或者是自身长时间居所的社区来进行代替管控。

它管控的一些具体事宜便是起到一些通告性的作用,例如身为退休职工每一年要完成养老金存活资质认证,那么身为社区工作员是有这样的法律义务和责任,通知到自身管辖区的每一名退休职工。
单单仅是这样的一种法律义务,并不会影响到自身的有关养老金的福利待遇。
而养老金待遇的申领完全是经过自身正常去缴付的社保,未来满足退休年龄规定之后按月可以申领的,当然养老金待遇它是可以确保大家按时全额的下发,而且是可以终身申领的,只要是你人始终在世,养老金都能够正常申领。

5. 为什么养老保险转移会显示系统中不存在正常参保养老人员信息?

因为现在养老保险并没有全国联网,有可能会查不到。

为什么养老保险转移会显示系统中不存在正常参保养老人员信息?

6.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了?

 楼主您好,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工作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会取消呢?首先我需要说明1点的是我们所谓的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在发放退休金待遇方面是没有任何的影响,也不受任何的约束,你该领多少钱的退休金,依然还是会领多少钱的退休金。因为我们的退休金待遇是能够保证任何一名退休老人都是可以按月领取并且足额发放,而且是能够领取终身的,这是不受到任何的影响。
   所谓的社区管理,它实际上只是管理自己辖区之内的退休老人,形成一个有效的通知而已,要求这些退休老人正常的进行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但是发放待遇的相关,问题还是由社保部门来解决,并不是通过社区来解决的,所以说社区的管理权限实际上它是很小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需要纠正一下,退休金的发放并不是有所在的原工作单位发放,而是由我们的社保养老基金发放,我们每一年所参加的养老保险,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金额是进入到统筹账户。这个统筹账户就建立了社保账户基金所,以说我们养老金是来源于社保账户基金,并且统一由社保部门来管理,也是由社保部门来给予发放的,与我们原工作单位包括社区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是未来的趋势,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行这项工作,从今年年底之后,除了离休人员之外,退休人员将全部移交给社区。
   原来在各单位管理的时候,不同单位之间退休人员待遇差距比较大,一些好的单位退休人员的福利比较好,有的单位每年组织他们查体,节假日发放慰问金,有些单位还给他们发放一些退休后的生活费用。
   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后,这些福利待遇怎么办呢?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这次移交主要还是 社会 关系的转移,待遇并没有降低,只是今后发放要通过社区进行,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过渡。
   已经退休的人员基本可以放心,移交社区管理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因为退休之后和单位之间的联系就很少了,原来通过单位报销的一些费用今后只不过转到了社区,管理将更加规范,待遇也能够保证。
   关键问题是2021年以后退休的人员,他们退休后将全部交由社区管理,退休就变成了和单位脱钩的关键时刻,所以在退休时一定要理清楚,哪些是需要一次性处理完毕的,哪些是有养老保险事业处负责的,哪些是由社区负责的。
   由于现在正处在过渡期,对今后退休的影响现在还不好下结论,从现在开始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个问题。
   先告知题主结论,你的退休金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该几号发放还是几号发放、每年该加工资的时候还是会加工资的。
   1.退休金不是单位发放
   养老金是社保的一部分,之所以叫 社会 保险,顾名思义,这是全 社会 参与的保险,发放退休金的自然是 社会 保险机构而不是你原来的工作单位。
   题主工作时每月会缴纳社保,这个钱也不是缴纳给单位的,单位承担的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也就是在发放职工工资时帮助职工扣除应该缴纳给社保的一部分钱然后再缴纳给社保基金。
   等职工退休后,每月由 社会 保险基金发放退休金。因此,哪怕题主原来的单位倒闭了或是被并购了也没关系,你的退休金和原来的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2.工作时换单位也不影响社保,只要按时缴纳就行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来印证这个结果。
   现在的年轻人不像以前了,会在一个单位工作一辈子,有的年轻人一年就能更换好多份工作。到退休时可能已经在几十家单位干过了。如果按照题主的理解,也就是退休金的发放和单位有关的话,那换过那么多家单位的人麻烦了,他的退休金到底由哪家单位来承担呢?又或者是几十家分摊?
   当然都不是的,由于每一家单位都是将社保费用交给社保机构的,所以只要各家单位都按时缴纳社保,员工就不用担心退休金谁来发的问题。反正最后的钱都是交给社保机构的,那退休金自然是收钱的社保基金来支出发放。
   3.社区管理是顺应 社会 管理规律而已
   上海早就开始实施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了。由于现在人们的工作往往已经不是在家庭附近了,有些人每天上班来回几十公里,甚至要跨市工作。退休后如果还是按照工作到位管理话反而很不方便,甚至有的单位倒闭了,退休人员还是要发回住所地管理。
   当推行社区管理后,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哪里管理只是组织体系的不同罢了,和发放退休金的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不会的。
   以后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那原单位每月发的退休金是否取消了?
   你指的是国企退休人员吧。其实不是以后,而是现在,因为国企退休人员到2020年底基本上都纳入 社会 化管理了,也就是归社区或街道管理了。
   国资委数据显示,2020年国企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完成94.1%。
   虽然退休人员跟原单位脱离了,养老金实现 社会 化发放,但是不用担心,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是正常按时足额发放的,不会因为转为社区管理而取消。
   退休金是国企退休人员的合法待遇,会一直发放到去世,所以不必杞人忧天,只不过是娘家换了而已,钱照发。
   不只是退休金照发,还有其他社保待遇也是如此。
   对此,国家有明确的规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也就是说,补充医保等待遇还是国企来发放的,而且水平不会降低。
   只不过说国企不再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了,这些事务性工作都给社区和街道了。
   所以,国企的负担会因为这项变化而极大减了,同时国企退休人员也能就近享受服务和管理,包括每年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等等,都能更方便完成了。
   而且也有助于促进公平,因为国企的一些统筹外的费用不再新增,而且不再提高标准了,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来说,也是缩小差距,实现公平的合理举措,毕竟国企是全民所有。
     更多社保知识,关注思之想之。
     我是央企退休的人员,我们现在的退休工资是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保统筹发的,还有一部分是企业补贴(只有几百块钱不等)。
   我们退休人员在以前都是企业自己管理,今年就要划归社区管理了,单位的宣传精神是说,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工资保持不变,就是说企业补贴还是有,如果是2020年12月31日之后退休,可能就没有企业补贴了,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具体情况还没有执行。
   退休人员管理社区化与养老金的发放无关。 社区管理退休人员,主要是服务式的管理。退休人员有五种:一种是直接从企业岗位退休的;二种是从公、参、事岗位退休的,这两类人员退休后,根据单位不同情况,与单位有一定联系,有的还能享受到单位补贴(如一些较好的国有企业)和部分福利(如公、参、事单位退休人员)。三种是下岗职工退休人员,有些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还属企业管理,上面有什事,企业还通知到职工,职工要开个什么证明,盖个章也回单位办,档案人事关系还在企业或者与企业有关。四种是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与原单位或原单位已消失的退休人员,这类人员逐渐增多,如果社区不管就没人管。五种是外地退休回到某社区居住的退休人员,原单位不可能管,特别是养老金 社会 化发,可异地领取,与原单位基本上没有任何往来关系。象这些退休人员同住一个社区,通过社区进行统一日常事务管理,医疗保健服务, 健康 体检,对退休人员不仅有归属感,还能得到更加具体周到的服。社区可以把退休人组织起来开展一活动,使退休人员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组建社区退休党支部,退休党员正常过组织生活,有利于增强党的观念。
   现在养老金是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按月打进退休人员账户的,并不是原单位发放。退休人员不论是原单位管理,还是社区管理,退休养老金都是养老金都不是原单位发放的,更不存在原单取消养老金的问题。养老金是退休人享受的法定待遇,除了被法律剥夺退休养老待遇的人员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消退休人员合法的养老金。
   至于,有的单位给本单位退休人某补贴,社区管理后是否还继续发给,则是由所在企业定,一般说来,原先发给的,也应继续发给。社区被授权对退休人进行管理,不能改变他们原先的隶属关系。退休人社区化管理,减少了企业管理上的负担,为企业分担了管理责任,是帮了企业的忙。
   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底之前要将国有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这是为了减少国有企业办 社会 功能,推动退休人员的统一养老管理服务,而提出的新举措。
   对于很多退休人员来讲,就近由社区管理服务,不仅更方便而且更专业,而且还便于统一实行更大规模的医疗 健康 和社区活动。这些问题影响都不大,但是退休人员担心的是原企业为他们发放的一些补充养老金,脱离关系以后是不是就停发呢?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 。1991年,我国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由用人单位提供退休金的待遇模式。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跟退休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挂钩。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以后,是按照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的模式计算养老金。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实际上退休待遇是有所降低的。一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 为了保障退休职工的待遇,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也专门设立了一些对退休职工的额外补贴或者补助。这些待遇一般称为“统筹外待遇”,相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内”而言。比如说大家熟知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就属于统筹外的待遇。
   推动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以后,这些职工确实就在退休以后跟企业没有关系了。但是,我们的改革一般都是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新办法的方式,妥善解决减少压力,争取支持。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对于统筹外的费用,要予以分类处理。已经办理退休的老人,对于现有符合有关规定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原则上不能继续增加。但是可以继续按照现有方式发放,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当然企业也可以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这种做法对于刚退休的老人是非常划算的,当然年纪大的老人可能会选择继续发放了。
   可以设置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要逐步减少有关待遇的发放。对于超过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所在地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予享受的待遇,有企业在退休时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因此,已经退休的人员实际上是不用担心单位发放的统筹外费用的, 一般会正常发放 ,除非这些费用是不符合规定应予清理的费用。当然退休人员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按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相信刚退休的老人肯定非常乐意。
   您是个什么单位啊。真是令人眼馋。退休了每个月还发退休金。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您,不会。
   这个问题,中央出台的政策已有明确规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就对“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 ”规定,“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 ” 各企业都在制定实施细则。其中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严格执行文件中的待遇标准,做到已有的待遇不减。
   但是有一条,实行年金制的企业,不再给退休人员发放统筹外的费用。如果您的单位实行了年金制,您退休后领取年金,那么退休金有可能取消。否则,不会取消。
   您可以在网上看看《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还看看您原单位的实施细则。
   祝您生活快乐, 健康 长寿。
   
   我是退休人员,己将原单位的档案转到社区。
   除了档案关系转到社区,其余的不变。
   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供暖费、医保二次报销等仍由原单位负责。
   以后政策有什么变化,不得而知。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现在称养老金,是在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后,由国家社保基金每个月支付给个人的,除非失去领取条件,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能取消。你说的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应该是涉及到退休人员的日常信息、 社会 活动、资格查验、公众服务等与国家行政管理有关的一些方面,当然不会含退休人员的个人生活等,这主要是方便今后更加准确快速为老年人服务。

7. 个人养老金账户与社保的关系

二者的主体是不同的,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当于银行账户,主要取决于居民个人意愿和自身经济实力,个人养老金账户与社保养老个人账户是可以同时存在的。保养老个人账户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居民参加工作,工作单位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其中有一项是社会养老保险,公司为员工缴纳员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百分十六,员工需要缴纳员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百分八。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百分十六交由当地社会统筹,员工缴纳的百分八存入社保养老个人账户。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主要是记载参保人员参保的年限,而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额将会作为参保人员领取退休金一个重要参数。员工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当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2乘以缴费年限乘以10%;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储存总额除以参保人员参保的时间。



二者的储存主体不同,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在银行开取的账户,那么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金钱是在开户银行;而社保养老个人账户的金钱主要在当地社保机构,由固定机构管理并运营。

个人养老金账户与社保的关系

8. 视同缴费个人养老金账户,该怎么处理?

我认为既然只是视同缴费,它与你一个人养老金账户就没有关系!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社保缴费,包括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两种,所谓的实际缴费,就是我们按照比例真正缴费的金额和年限,这个体现在个人养老金账户里就是实际的储存额,当然,还包括产生的利息。而我们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它为什么叫做这个名称呢?就是因为只是视同缴费,但实际上并没有交。只是为了便于计算,所以就给它加了一个年限。

那什么又是视同缴费年限呢?
就是指在当地实行社保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又退休这部分固定工的工龄。所谓固定工,就是指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统招的人员,属于指令性计划安置者。一般包括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国营和大集体固定工人,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复员转业退伍人员,职工退休子女顶替接班人员。这类人员除了有招工审批表外,还有地区以上劳动部门固定工调配证,属于我国指定性安置人员计划。但不包括指导性计划的国营合同制工人,因为合同工跟企业签订合同,他们自招工之日起就开始按本人工资是的15%与企业共同缴社保费,这笔费用再后来实行社保制度之后,统账结合并入个人账户。
正因为视同缴费人员没有实际缴费,就不可能让进入个人账户实际缴费的储存额有所增加。所以,为了弥补这部分人退休时的缺失,我国专门增加一项过渡性养老金,规定这部分人按每年应缴的额度的100%到140%比例去计算弥补。

这一点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企业社保制度改革的时候就已经形成了,到2014年10月1号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变时,又新增加了一个十年过期道理是一样的,只是算法相对复杂点。
换句话讲,虽然我国没有把视同缴费的账户做实,个人的社保账户也没因此而增加存储额,但是这部分人也没吃亏,因为我国比照当时的缴费情况,规定按100%到140%比例计算,并增加了专项过渡性养老金。

综上,我认为:视同缴费个人养老金账户不存在怎么处理的问题。因为视同缴费本身就没有缴费,你个人账户存储额不可能因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增加而增加。换句话讲视同缴费年限只是为了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而已,它与你实际缴费的个人账户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