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怎样执行的

2024-05-14

1. 死刑是怎样执行的

死刑执行的程序是: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一、南京公开宣判死刑多久执行
一般会在7日内执行死刑。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刑事判决书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三、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是怎样执行的

2. 死刑怎么执行的?

死刑执行的程序是: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一、误判死刑法官要承担责任吗?
法院误判法官的处理,对判决不服可上诉解决。如果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错判,法官没有责任。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中国死刑方式可以选吗
可以,但是决定权在法院。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三、死囚怀孕了要怎样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 死刑都是怎么执行的呢?

死刑以开枪或者注射的方式执行。
一、死刑犯都在哪里枪毙
死刑犯都在看守所内进行枪毙。死刑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命令由谁签发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或者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之后,应当在七日内交付执行死刑,执行的场所一般是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死刑执行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是枪决或者注射。
三、死刑犯最后一顿饭能吃什么
我国现行死刑的执行方式是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执行。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百零七条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百零八条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第五百零九条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都是怎么执行的呢?

4. 死刑都如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枪决枪本来就是最简单便捷结束生命的武器,对于犯来说,在面临死亡时可以还可以自行选择站位:背对行刑者跪下,行刑者向其头部或者胸部开枪;面对行刑者站立,行刑者向其胸部开枪;注射死刑和枪决相比,注射死刑的痛苦只剩下了注射时的刺痛感。现时的死亡注射针剂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让意识丧失的硫喷妥酸;其次是通过放松肌肉达到麻痹心脏和中止肺部活动的溴化双哌雄双酯;最后是导致心脏停止跳动的氯化钾。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
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5.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一、误判死刑法官要承担责任吗?
法院误判法官的处理,对判决不服可上诉解决。如果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错判,法官没有责任。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现在的犯人怎么处死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一般是在法院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死刑的方式有枪决或者注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现在已经改为由法警执行。
三、死刑了死了就可能了吗?
如果是终审死刑就是的。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6. 死刑是怎样执行的?

死刑是刑法中的一个刑罚性名词,所谓死刑顾名思义就是执行机关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剥夺某个死刑犯生命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一种执法方式;死刑又分为注射式死刑和枪决式死刑两种,其中枪决式死刑也就是俗称的枪毙!

死刑当然具有刑法所赋予的法律强制性,但是死刑也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不同的形式。



第一种:死刑立即执行:主要针对那些具有严重犯罪行为并且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对其执行死刑的罪犯;这样的罪犯一般会在法院宣判后很短时间内立即执行死刑判决。

第二种:死刑缓期执行:主要针对那些犯罪行相对为较轻且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小但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也需要执行死刑的罪犯;这样的罪犯一般会先被判处死刑然后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中得到一个缓刑期,有的罪犯会在缓刑期满后被执行死刑,有的罪犯则会被执行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其死刑转化为无期徒刑或者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转获得减刑化有期徒刑。



这类由死刑通过司法途径转化为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的主要针对那些被执行死刑前具有法律所认可的重大立功表现并且符合减刑条件,或者是被执行死刑前具有符合法律所认可的其他减刑条件的死刑罪犯。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大多数一般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然也有极少数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一段时间,当然这个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时间长短不一样。



如果真的有冤情不服死刑判决,可以在死刑判决下达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详细查明如果真的是判决有误上级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改变原有判决的;如果经上级法院详细查明证实判决真实无误上级法院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7.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三日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七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九条 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8. 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目前中国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决或者注射两种。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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