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门不良资产,怎么可以不了解这些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2024-05-16

1. 想入门不良资产,怎么可以不了解这些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1、诉讼追偿
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其没有偿还能力,如果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偿债,那么,诉讼追偿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底线。

2、破产清算
在企业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又经营不下去的时候,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破产清算,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债权人利益的损失。

3、 多样化出售
对于专业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比如国有AMC、地方AMC,通常会对不良贷款组合打包,向下一级机构或者民间投资者出售和转让。包括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转让、打包处理、分包处理等。

4、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化和并购,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产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
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对企业进行重整,实行债务重组,通过多种渠道将企业债务转化为投资,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最终通过优势企业兼并,或由新的投资者收购,从而达到转化不良资产的目的。

5、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想入门不良资产,怎么可以不了解这些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2. 不良资产处置会遇到什么样的难点

1、产权人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无法查看不良资产实际状况或者不良资产无法成交等。
2、不良资产评估值过高,流拍次数过多,无法成交。
3、不良资产评估值过低,贷款成本无法收回。

3. 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


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

4. 什么是不良资产?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具体有哪些?

  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账,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 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帐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处理办法有:
专人催收
冲销

出售企业国有股

5. 对于不良资产的划分是怎样的

中国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划分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1998年以前,银行业按财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四级分类,俗称一逾两呆,也就是逾期、呆滞、呆账。按这种方法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仅有普通呆账准备金一种,为贷款总量的1%。
二是1998年以后,中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一、逾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二、保险准备金分类
保险准备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再保险准备金等。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存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与其保险业务规模相应的偿付能力。
1、保险准备金总准备金
总准备金或称自由准备金是用来满足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以上部分的责任准备金。它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的。[1]总准备金是保险人从决算后的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并逐年积累,用以应付巨大赔款时弥补亏损的资金。
设置总准备金,既是保持保险人业务经营稳定和组织经济补偿的需要,也是巨型灾害和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年度间不平衡的必然结果。
提取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是:总准备金=当年实现的利润-当年所得税-调节税-利润留成
2、保险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会计年度决算时,对未到期保险单提存的一种准备金制度。之所以规定这种资金准备,是因为保险业务年度与会计年度是不一致的。比如投保人于2009年10月1日缴付一年的保险费,其中的3个月属于2009年会计年度,余下的9个月属于下一个会计年度。这一保险单在下一会计年度的前九个月是继续有效的。因此,要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存相应的部分作为下一年度的保险费收入,作为对该保险单的赔付资金来源。按照我国保险精算规定:会计年度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照本会计年度自留毛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一次计算提取,提取的计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和月平均估算法。[2]
3、保险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赔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它是保险人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为该会计年度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而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之所以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是因为赔案的发生、报案、结案之间存在着时间延迟,有时该延迟会长达几个年。按照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保险公司必须预先估计各会计期间已发生赔案的情况,并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理赔部门,应当反映理赔部门对于理赔模式、赔付支出变化、零赔案、大赔案等问的经验和判断。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查勘费用提取的准备金。
4、保险准备金再保险准备金
保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承担保险责任或备付未来赔款的一项基金。其基金从保费收入或资产中按期提存。虽然保险准备金的来源是保费收入,但这种从保险费中提取的基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资产,而是负债。在这种负债背后,必须有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准备金,按提存的方式分为法定准备金和任意准备金两种。其中,法定准备金可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人身保险准备金的主要形式是责任准备金。人身保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提存,以保证保险公司有足够偿付能力来履行赔偿和给付责任。再保险准备金实际上是保证金。分出公司为备付再保险接受人在再保险合同下应负责的赔款,从应付的再保险费中扣存的一项基金,称为再保险准备金。

对于不良资产的划分是怎样的

6. 不良资产如何解决

1、专人催收
银行自身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催收。仍留在银行的不良资产,一类是已无收回可能的呆账,一类是1996年《商业银行法》生效、商业银行自主权扩大后发生的应收未收的贷款及其利息。这后一部分不良资产发生时间不长,情况明朗,收回的可能性较大,应由债权银行成立专门机构、调集专人催收。对主动想办法归还拖欠贷款的企业,银行应积极给予其所需的新的贷款支持,以鼓励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风气。
2、冲销
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冲销力度。对已无收回可能的不良资产,只能用各种办法冲销。
3、售国有股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在实行股份制改革,公开发行股票后,可考虑出售部分国家股权,用所得资金冲销不良资产,偿还银行贷款。
一、银行的不良资产
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1998年以后中国引进了西方的风控机制,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分类,其中将正常、关注归为银行的存量资产,将次级、可疑、损失三类归为银行的不良资产。除最主要的不良贷款以外,银行的不良资产还有不良债券等。见诚资产指出NPL周期中,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的落地,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可以变通地参与到企业的股权以及生产经营中,并赋予监事职能。
二、宏观经济政策阶段性调整,与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和政策的滞后性,打破了原有信贷资金运行和政策实施的连续性,造成了信贷资产的流失
突出表现:
1、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使原有集体农业贷款向农户贷款的转化过程中,由于集体资产向农户资产的低值转移,造成大量的信贷资产流失。
2、国家价格政策的不平衡,直接造成银行信贷资产损失。近年来国家相继调整了部分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价格,而部分企业的最终产品价格受市场等因素的制约,不能与原材料的价格同步上调,致使企业经济效益连年下降,亏损面不断扩大,银行信贷资金被大量吞噬。
3、受国家财税政策的影响。多年来银行为企业垫付了大量信贷资金上缴利润和税款,当企业销售货款形成拖欠或呆滞时,也就使银行信贷资金出现流失。
4、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相应的企业进行转产或停产,部分资产被控账冲销,造成国家资产和信贷资产的双重损失。

7. 不良资产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诉讼追偿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二)资产重组资产的重组包“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种方式。
(三)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四)多样化出售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转让打包处置分包
(五)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是指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在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债权换取实物资产及股权的行为。目前资产置换大都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六)租赁租赁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者通过采取契约的形式所出租的财产按照一定的条件、期限交给承租者占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纳租金。租赁终止时,承租者将财产完整地返还给出租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目的是收回现金,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经常会收回一些非现金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也会出现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七)破产清偿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偿付。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耍,造成资不抵债,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企业继续经营无望,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采取破产清偿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八)不良资产证券化银监会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封堵银行不良贷款假出表,因此银行对有较强动力通过包括不良资产证券化在内的方式改善自身资产负债表。央行牵头各部委出台了多个文件以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同时银监会批准6家银行(五大行招行)成为不良ABS试点单位,6家试点银行均已发行不良资产ABS产品,合计规模近100亿,基础资产涉及对公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贷款、承兑汇票垫款等。
(九)核销该方法适用于已经进行所有必要法律和其他程序后仍无法收回得贷款。近年来为防止银行高拨备和高不良率并存,银监会多次促进银行不良贷款核销,以应对不良贷款升高。工商银行处理不良贷款1060亿元,主要运用的方法是现金清收,核销和重组。
(十)其他转让渠道目前不良资产转让渠道包括,金融资产交易所、互联网平台、投资基金等,而且未来保险、证券、小贷公司也有望进入不良资产流转渠道。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包括进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资产的出售还有租赁的方式进行处理等,不良资产的处理可以让资产创造出新的价值,所以不良资产需要进行合理化的处理。

不良资产处理方法有哪些?

8. 不良资产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

一、要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和市场支持环境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工程,没有配套的法律、政策出台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没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与公司的密切合作,没有统筹兼顾的措施配套,资产处置面临的障碍就很难克服。为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实现财政风险的最小化,金融资产处置特别法和特别管理条例应尽早出台,使资产处置做到有特别法可依。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不仅应该充分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还应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使公司真正能够按照市场化处置的要求行事。要免除资产处置中的税费,减少资产处置的中间环节,增强资产处置的时效。
二、发挥积极性国有商业银行应当与资产管理公司共同担负起维护社会信用的责任。国有商业银行拥有遍布全国城乡的信贷网点和熟悉客户,利用业务手段催收、监控的优势,行司之间、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应该加强同业合作,共同承担起维护债权的责任,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地位,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有效防范“道德风险”,谋求“双赢”的结果。
三、减少资金损失分散损失,处理好化解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关系,给予公司更多的发展空间。不良资产剥离收购之后,仍然存在一个最终损失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单纯追求现金回流的财务目标,难免仓促处置,降低经济和社会效益,最终损失还会转嫁给财政。如果完全由财政核销,财政负担加重,不利于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化解金融风险,分散财政负担的良策是统筹兼顾,稳步实施。两害相权择其小的办法是统筹资金。增设和增加专项核销资金,对未核销部分暂挂账待机逐年增加核销;强化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加大债务追偿力度,提高不良资产回收率,减少损失;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增强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性融资能力,使资产管理公司能够充分利用两个资本市场的发展机遇,通过多项业务的开展,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分散损失。
四、实事求是,稳扎稳打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切实解决公司机构设置在中心城市,大宗资产却遍布乡镇、农村,公司鞭长莫及的“超距”管理难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可以委托母体银行利用信贷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与公司一道维护已剥离收购资产的权益,或者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和分支机构。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要政府有关部门从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有利于提高资产回收率统筹权衡,增加一定的费用支出。
五、创新思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有“新思路”,树立起战略经营的理念。公司要以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金融资产、减少损失为使命,以提高资产收益率为经营目标,从有利于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有利于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性,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出发,制定公司管理、经营和发展战略,寻求广泛的市场化合作伙伴,实现战略化管理,在经营上下功夫,提高资产回收率,为新世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