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有哪些类型

2024-05-13

1. 索赔有哪些类型

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索赔有哪些类型

2. 索赔有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 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 索赔有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 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索赔有哪些类型?

4. 索赔有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
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 索赔有哪些类型

法律分析: 1.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违约赔偿费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收益上。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索赔有哪些类型

6. 索赔性质分类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 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 费用索赔,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 工程延期索赔;
2. 工程加速索赔;
3. 工程变更索赔;
4. 工程终止索赔;
5.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6.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由发包人承担。(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
7. 其他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1.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 关于工期的索赔;
5.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殊风险一般指战争、敌对行动等。
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
6. 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 索赔费用和利润:
2. 索赔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7. 索赔性质分类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
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 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 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 费用索赔,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 工程延期索赔;
2. 工程加速索赔;
3. 工程变更索赔;
4. 工程终止索赔;
5.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6. 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由发包人承担。(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
7. 其他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
1.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 关于工期的索赔;
5. 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殊风险一般指战争、敌对行动等。
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
6. 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1. 索赔费用和利润:
2. 索赔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索赔性质分类有哪几种类型?

8. 索赔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
定额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的保额在约定的情况发生时给付保险金,当约定范围内 的疾病发生时,一旦确诊,保险人即给予相应保额的赔付,保险金的数目是不变的。
补偿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的医药或住院费用等实际医疗支出按约定的比例报销,如 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就属于补偿给付。
津贴型的给付方式,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住院天数及手术项目赔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依住 院天数及手术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住院医疗日额给付保险、住院安心保险等就属于津贴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