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24-05-15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 我国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目的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国家战略,是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这项重大改革是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重在提升软实力,各项工作影响大、难度高。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对于上海而言,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推行,获得机会的不仅是贸易领域,对于航运、金融等方面均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将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条框,放宽税收、外汇使用等优惠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上海注册开业。



扩展资料:

上海自贸区的位置
上海自贸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内,位于上海市东部,长江三角洲东缘。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扩展区域包括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其中,陆家嘴金融片区,共34.26平方公里,东至济阳路、浦东南路、龙阳路、锦绣路、罗山路,南至中环线,西至黄浦江,北至黄浦江。
金桥开发片区,共20.48平方公里,东至外环绿带,南至锦绣东路,西至杨高路,北至巨峰路。张江高科技片区,共37.2平方公里,东至外环线、申江路,南至外环线,西至罗山路,北至龙东大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3.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一、管委会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投资管理部门委托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二)商务管理部门委托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审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审批。

  (三)规划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定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四)除新增建设用地外,土地管理部门委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五)建设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报建许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各类设施许可,临时占路及公路用地许可,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许可,掘路许可,道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和管线穿越、跨越道路审批,增设改建平面交叉道口许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许可,外商投资企业首次申请建设工程设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六)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方案审批及竣工验收、临时使用绿地许可(含公共绿地),迁移、砍伐树木(古树名木除外)许可,调整公共绿地内部布局、服务设施设置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或者宣传品、标语的张贴、悬挂许可,户外非广告设施设置审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和竣工验收。

  (七)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生产、竣工验收的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污染物处理设施闲置、拆除的审批。

  (八)民防管理部门委托的结建民防工程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民防工程建设费的收取和减免审核,民防工程竣工验收,民防工程的拆除审批。

  (九)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

  (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委托的企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审批,外国人来沪的就业审批,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定居国外中国人在沪就业核准,外国专家来沪工作许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

  (十一)水务管理部门委托的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水压审批,排水许可证核发。

  (十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申报初审和专利广告出证,境外图书出版合同登记,复制境外音像制品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进口图书在沪印制备案。

  (十三)文化管理部门委托的演出经纪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举办演出活动的审批。

  (十四)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委托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

  (十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变更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互联网药品交易企业审批。二、管委会承担的具体管理事务

  (一)编制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计划及各专项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审批区域内产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调整,负责区域内土地利用监管等。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开工放样验收,基础建设(正负零零)及结构封顶备案,建设项目规划参数调整(包括小于2.0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工业、仓储、研发用地相互转换、拆分及合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竣工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等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三)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报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申报管理,绿化专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现场监督管理,绿地范围控制线划定及调整。

  (四)民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监督检查管理,民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的综合协调。

  (五)编制区域规划环评及其跟踪评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区域环境、污染源的监测和监督管理,负责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七)演出经纪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和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

  (九)统计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三、管委会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一)《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和《上海市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规划和土地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三)建设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四)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住房保障和房屋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六)民防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民防和地下空间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劳动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八)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著作权、专利权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十)统计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统计方面的违法行为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和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试验田”的作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第三条 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围绕国家战略要求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建设,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将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将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条 本市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应当聚焦制度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资源,改革妨碍制度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制度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自主改革、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第五条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六条 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在自贸试验区建立事权划分科学、管理高效统一、运行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在国务院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根据《总体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组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依法制定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有关的规章和政策措施。
  本市建立自贸试验区建设协调机制,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阶段性目标和各项措施。第八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具体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管理和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依照本条例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有关行政管理制度。
  (二)负责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贸易、金融服务、规划国土、建设、交通、绿化市容、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统计、房屋、民防、水务、市政等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三)领导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在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金融、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部门在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信用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工作,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有关职责。
  (五)统筹指导区内产业布局和开发建设活动,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六)发布公共信息,为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
  (七)履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市人民政府在自贸试验区建立综合审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体制和机制,由管委会集中行使本市有关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管委会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第九条 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工商、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设立自贸试验区工作机构(以下统称“驻区机构”),依法履行有关行政管理职责。
  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支持管委会的各项工作,承担自贸试验区其他行政事务。第十条 管委会应当与驻区机构、有关部门建立合作协调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第十一条 管委会、驻区机构应当公布依法行使的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权力的清单及运行流程。发生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第三章 投资开放第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在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和一般制造业等领域扩大开放,暂停、取消或者放宽投资者资质要求、外资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5. 我国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目的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国家战略,是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意义深远。这项重大改革是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重在提升软实力,各项工作影响大、难度高。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
对于上海而言,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推行,获得机会的不仅是贸易领域,对于航运、金融等方面均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将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条框,放宽税收、外汇使用等优惠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上海注册开业。



扩展资料:

上海自贸区的位置
上海自贸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内,位于上海市东部,长江三角洲东缘。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扩展区域包括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其中,陆家嘴金融片区,共34.26平方公里,东至济阳路、浦东南路、龙阳路、锦绣路、罗山路,南至中环线,西至黄浦江,北至黄浦江。
金桥开发片区,共20.48平方公里,东至外环绿带,南至锦绣东路,西至杨高路,北至巨峰路。张江高科技片区,共37.2平方公里,东至外环线、申江路,南至外环线,西至罗山路,北至龙东大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我国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目的是?

6. 首批入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36家企业分别是哪些?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9月29日上午10时正式挂牌,自贸区管委会向自贸区企业和机构代表颁发证照,其中36家首批入驻企业名单公布。 

以下为具体名单: 

1、上海百家和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百事通、美国微软全球金融) 

2、卜蜂进出口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泰国正大集团) 

3、上东海盛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盛大集团) 

4、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明珠集团) 

5、广视通网络通信发展有限公司(SMG、国家电网) 

6、上海跨境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方支付) 

7、上海东方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方网) 

8、上海泛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硅方谷天堂资产、盛富投资、山水控股) 

9、上海亚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铁物资、中信证券、上海乾阳投资管理) 

10、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交所) 

11、上海中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盐业) 

12、上海汽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13、世财天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荷兰世天威) 

14、上海布瑞克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球网交所、金砖国家创投基金、成都中美基丕基金) 

15、联碧德(上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碧德) 

16、艾摩珂海洋工程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芬兰Almaco(爱买客)集团) 

17、法巴商贸富(上海)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 

18、上海运力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汇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宏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9、上海浦东保时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时捷) 

20、杰尼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意大利杰尼亚控股公司) 

21、弘毅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弘毅股投资有限公司) 

22、申银万国智富投资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23、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5、大众保险股份邮箱欧诺公司上海市自由贸易区支公吧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家中资银行】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及上海银行。 

【2家外资银行】 

花旗、星展 

【1家金融租赁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

7. 2013年9月29日,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开张。试验区实行

     C         试题分析:注意题目要求的是试验区设立的经济意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服务的透明度、便捷性,但这属于政治意义,故②不应入选;自贸区的设立将使上海突破已有的条框,放宽税收、外汇使用等优惠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会吸引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上海注册开业,有利于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③入选;在当今国际贸易竞争加剧的情形下,中国建立自贸区既利于捍卫中国在全球贸易竞争中的地位,同时也利于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接轨,故④入选。    

2013年9月29日,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开张。试验区实行

8. 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正式挂牌。...

【答案】A
【答案解析】试题分析: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我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我国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新举措,选A。③错误,主导经济全球化的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④错误,对外开放不等于对外贸易。
考点:本题考查经济全球化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