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条件下可以生二胎呢?

2024-05-15

1. 符合什么条件下可以生二胎呢?

根据具体情况,参考如下条文: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符合什么条件下可以生二胎呢?

2. 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生二胎呢?


3.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生二胎呢?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生二胎呢?

4. 现在如果有条件的话你会选择生二胎吗?

如果有条件了,我也不会选择生二胎的,因为做妈妈太累了。不是所有人都会选择生二胎的,即使有条件了,为养育一个孩子所付出的心血,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生下来就会做父母,所以我们都是慢慢的成长起来的,现在要二胎和以前要孩子又截然不同,如今的社会孩子就是富养,需要很多的钱,人生总是有很多的突发事件,如今这个年纪,如果遇到一些意外,可能是我们生命不能承受的,那么孩子谁来帮我们养?有一些情况不能不预料到,所以不敢冒这个险。

1、有了一个孩子就已经累到吐血
如果有条件,我坚决也不会再生二胎,生了一个孩子就已经累到要吐血了。我人到中年,孩子从小到大就是我一个人在抚育着,即使我们家孩子出生的时候,爱人也不在身边,我觉得我很可怜,没有人帮到我。躺在分娩床上的时候,是一种无助和恐惧。即使过去20年了,我也觉得是一个梦魇,三个科室的主任来给我会诊,就因为我在生产的时候出现了高危情况,已经影响到我的生命。后来爱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就是我一个人在家照顾孩子,身体又不好,所以把孩子养的也是跌跌撞撞的,特别的不顺利。一个孩子已经这样了,真是无力再去养第二个孩子,也不敢再去想象。

2、养大一个孩子,需要付出的东西太多了
现在回想以前养育自己孩子的时刻,我觉得自己还没有长大,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去当妈妈。所以也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留下了很多遗憾,孩子的内心对我也是有怨言的,所以我不愿意再继续这样的错误。同时我自己内心也有很多的委屈。所以不愿意再把这样的情绪再带给另外一个孩子。

就让我们用余生好好的去爱和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的力量,我的精力和心血,只能照顾好这一个孩子,就已经不错了。所以即使有钱,我也不会选择再去要一个孩子的,真是累不起了。说到底,孩子还是我们一个人养育的,所以没有这个金刚钻,千万不能揽这个瓷器活。

5. 这种情况符合生二胎的条件吗?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第二十六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第二十七条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这种情况符合生二胎的条件吗?

6. 这种情况符合生二胎的条件吗?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第二十六条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第二十七条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7. 请问我这样的条件能生第二胎吗?来个专业的答案

你是广东的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婚生育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因此,显然你的条件不符合(二、三、四)条规定,不能领取二胎准生证

请问我这样的条件能生第二胎吗?来个专业的答案

8.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你会选择生二胎吗?

会选择二胎,前提是经济条件允许。因为经济有了保障,才可以有能力为孩子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经济允许,我会选择二胎,一方面是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减轻孩子以后的负担。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年轻人的生活压力山大,很多都是因为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一个人就要担负起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孩子的责任。这也是一些独生子女的生活压力相对于非独生子女来说比较大的原因。所以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我是生二胎的。
现在我国的老龄人口基数已经越来越大,而我们作为年轻人,也有义务尽自己的努力去改变这一现状,首先就可以从选择生二胎开始。再者就是我比较喜欢小孩子了,所以也会考虑生育两个孩子,一来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可以相互陪伴,对孩子的未来有着更多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