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局在哪

2024-05-14

1. 合肥房产局在哪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宿州路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3楼

62677461

合肥房产局在哪

2. 合肥市房产局咨询热线

3、是个人出售住房在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并由市调房总站按住房转让收入全额依1.3%代征了个人所得税。

4、该局强调,如果纳税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需提供新购住房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监制的合同,并得到市房地产交易所盖章确认)或房产证复印件;

5、如购买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或有效产权证明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如果是双方交换房屋的,还需提供“市房地产价格审核书”;

6、如出售或购买住房的产权人属夫妻共有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摘要】
合肥市房产局咨询热线【提问】
您好,很高兴能解答您的问题哦
服务热线: 0551-62677462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宿州路252号

官方网站: http://zfbzfcglj.hefei.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回答】
合肥房产退税
【提问】
现在网上讲的房产退税是怎么一操作【提问】
房产退税该具备哪些条件

1、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的相隔不可以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的住房的时间,以个人的所得税的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的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或房产的产权转让证明中房产交易所登记确认时间为准。【回答】
2、是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地区范围(含原两区、两市)内【回答】
3、是个人出售住房在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并由市调房总站按住房转让收入全额依1.3%代征了个人所得税。

4、该局强调,如果纳税人购买的是商品房,需提供新购住房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监制的合同,并得到市房地产交易所盖章确认)或房产证复印件;

5、如购买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或有效产权证明和契税完税证复印件;如果是双方交换房屋的,还需提供“市房地产价格审核书”;

6、如出售或购买住房的产权人属夫妻共有的,需提供能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回答】

3. 合肥房产管理局官网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http://zfbzfcglj.hefei.gov.cn/【回答】
【提问】请问公摊达到25%合理吗?【提问】
多层又无电梯【提问】
不超过25就不违法【回答】
但是没电梯的10到20是合理的【回答】
只有4层又无电梯,【提问】
他这不合理但是不违法【回答】
只有4层,合理范围是8到15【回答】
产权50年但又写住宅合法吗?一般住宅70年【提问】
有50年的住宅产权吗?【提问】
不合法【回答】
不对。50年产权的房子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的话,是属于工业用房,写着70年的话,是属于居住用地。【回答】
50年的是工业用房【回答】

合肥房产管理局官网

4. 合肥房产管理局官网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http://zfbzfcglj.hefei.gov.cn/【摘要】
合肥房产管理局官网【提问】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http://zfbzfcglj.hefei.gov.cn/【回答】

请问公摊达到25%合理吗?【提问】
多层又无电梯【提问】
不超过25就不违法【回答】
但是没电梯的10到20是合理的【回答】
只有4层又无电梯,【提问】
他这不合理但是不违法【回答】
只有4层,合理范围是8到15【回答】
产权50年但又写住宅合法吗?一般住宅70年【提问】
有50年的住宅产权吗?【提问】
不合法【回答】
不对。50年产权的房子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的话,是属于工业用房,写着70年的话,是属于居住用地。【回答】
50年的是工业用房【回答】

5.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

合肥市房产局电话以及合肥各区房产局电话和地址一览(2020年更新)

1、合肥市庐阳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8号

电话:(0551)0551-62677461

2、合肥市包河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63358011

3、合肥市瑶海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长江东路与全椒路交叉口长江东路915号春晖大厦2F

电话:(0551)64215156

4、合肥市蜀山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金寨路387号

电话:(0551)62837729

5、合肥市产权监理处地址及电话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

电话:(0551)62617430

6、肥西县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上派镇

电话:(0551)8831408

7、肥东县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店埠镇人民路1【摘要】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提问】
你好,你的问题由我解答,查询需要时间,麻烦你耐心等待一下,谢谢!【回答】
合肥市房产局电话以及合肥各区房产局电话和地址一览(2020年更新)

1、合肥市庐阳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8号

电话:(0551)0551-62677461

2、合肥市包河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63358011

3、合肥市瑶海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长江东路与全椒路交叉口长江东路915号春晖大厦2F

电话:(0551)64215156

4、合肥市蜀山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金寨路387号

电话:(0551)62837729

5、合肥市产权监理处地址及电话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

电话:(0551)62617430

6、肥西县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上派镇

电话:(0551)8831408

7、肥东县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店埠镇人民路1【回答】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

6.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摘要】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合肥市房管局 服务热线: 0551-63537059【回答】
物业停我电12天构成违法吗我能起诉他吗【提问】
可以的哈【回答】
可以去起诉的【回答】
前期投诉找哪些部门【提问】
物业公司根本无权对业主停水、停电、停气。业主若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物业公司需恢复水、电、气供应的同时,还将赔偿停水、电、气供应时产生的所有相关经济利益的损失。【回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回答】
先报警可以吗【提问】
这不归警察管哦【回答】
发生点冲突就管了吧【提问】
不是那样的【回答】
警察不是什么都管的【回答】
你去法院起诉吧【回答】

7.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

符合下面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即可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摘要】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提问】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安徽合肥这边的一些经济适用房问题【提问】
合肥房管局地址为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
合肥房管局电话 : 0551-62677461【回答】
安徽合肥这边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少1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二)家庭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居住标准。【回答】
我在上小学的时候,父母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今年我要结婚,男孩子那边嗯,可以分房子,这样的话会影响我吗?【提问】
符合下面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即可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回答】
我问的是会影响我以后结婚拆迁分房子吗?【提问】
您先生那边分房如果分过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很能需要退回经济适用房。【回答】
是会受影响的。【回答】
但是经济适用房是在我小学的时候,我的父母去申请的,这个跟我也有关系吗?【提问】
房本写的是谁的名字?【回答】
如果写的是您的名字,是会受影响的。【回答】
如果是您父母的名字,您父母现在的情况也符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一般是没有影响的。【回答】
那就是不影响今年我结婚,享受我老公家那边的回迁房是吗?我父母申请的这个经济适用房和我是没有关系的,是吗?【提问】
按照您现在的说法,经济适用房不是您申请的,不影响的,您可以正常结婚,分房,但是你也要注意,一旦您家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时候,记得退回。【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后续如有需要,欢迎咨询。【回答】

合肥房管局电话965559

8. 合肥市蜀山区房产局电话

电话:0551-62677461。
职责:
1、实施与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有关的国家,省和市的指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参与该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

3、在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调查和惩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辖区内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市政道路和基础设施项目(自筹资金)的施工许可证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

5、负责全区建设行政执法检查和城市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在建设领域的“二级窗口”受理农民工的工资和工程欠款投诉。

扩展资料:
房产局直属单位:
1、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屋房地产表管理,房屋买卖合同在线签收和备案管理,房屋交易资金监督,房屋购置资格审查,房屋挂牌核查,盘查住房和政策技术监督,交易性和辅助性工作,对上市住房交易的交易进行监督,住房抵押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合肥市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合同备案,交易监管,房屋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城市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房屋建设,分配,后期管理以及租赁补贴审查和发放,和其它事务,负责市级经济适用房挂牌交易的管理和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百度百科-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房产管理局-首页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