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的证券业务是什么?

2024-05-16

1. 建设银行的证券业务是什么?

  证券业务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服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依托本行证券业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开放式基金、记帐式债券等证券的开户、交易、权益分配、资金转帐等证券业务服务。
  证券业务系统主要为基金、债券等证券的发行人提供代理销售、登记存管,为客户开户、交易、登记、存管、资金管理等业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注意:投资有风险,买卖需谨慎。

建设银行的证券业务是什么?

2. 建设银行手机银行转证券流程

银证转账应该通过券商的手机交易系统并且联通了招行的第三方存管,才可进行转账,而不是通过建设的手机银行转。
操作流程:
打开招商银行的个人专业版程序,插入优Key,程序识别用户名以后,直接输入密码,进入系统界面
之后选择 一卡通选项卡,切换到一卡通界面, 点击投资理财选项,之后选中“证券”,点击“银证转账(第三方存管)”,转到银证转账页面
对于展开的界面,首先看到的是活期转保证金,这个功能就是将银行的钱转入到证券账户里,用于证券交易用的。接着点击“活期转保证金”这个按钮,在展开的界面上,输入要转帐的金额和银行取款的密码,点击确定以后,完成资金转入。活期转保证金的时间段是工作日的9:00到15:00之间
保证金转活期,就是将证券账户中的可取资金转入到银行账户里面。这样\就可以实现自由支取了。首先点击“保证金转活期”,在探出的输入框中,输入转账的金额和在证券设置的密码(这里证券密码是与银行取款密码是不一样的\)保证金转活期的时间段是工作日的9:00到15:00之间
点击保证金余额查询,展示的是保证金账户下可用的资金,就是可以用于买证券的金额;可取的金额就是,能够自由转到银行的金额。因为证卷交易是采用T+1的制度,所以可用的金额一般等于或大于可取金额。

注意事项:登陆资金账号,选择银证转账,点击银行转证券(转入),输入金额,确定即可。转入转出资金要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点到下午3点半之前。

3. 建设银行证券业务是什么

可以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直接到银行柜台取消即可。在银行开立的证劵账户或者基金账户等,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所以不投资空账户放哪即可,不必取消。等什么时候想投资时就不必开立账户了。定投基金是每月定期定额的投资,签约定投以后,每月银行到期会自动扣款定投的。如果连续三个月卡里没有足够定投扣款的钱,银行就会自动取消定投签约的。

建设银行证券业务是什么

4. 建设银行与哪家证券公司有关联

没有与建设银行关联的证券公司,只有与建设银行有合作关系的证券公司

5. 中国建设银行电话转帐(银行和证券)是怎么的操作顺序

1、目前电话银行所支持的转账功能并不全面,很多银行只能支持同行转账。而从操作角度看,电话银行转账需要输入长串卡号和密码,如果不小心出错,很有可能"前功尽弃"。中国建设银行一般转账要通过柜台转账或者网银转账、电话转账的方式。


2、银行转帐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帐户的币资金结算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电话转帐(银行和证券)是怎么的操作顺序

6. 为什么我的建设银行的钱不能“银行转证券”

有两个问题:第一,你的银行有开通网银的吗? 第二,你有没有申请第三方存管. 照你说的以前可以转帐,那就是说第一个没问题,我想是你没有申请第三方存管的原因吧, 第三方存管的办理:携身份证,股东卡,银行卡到证券公司办理 

对了,那个显示就是因为你没办理第三方存管,你的后面这一张卡没有成为你的证券帐号的第三方存管,你到你所在证券公司填张表然后再去银行确认就可以转帐了.所谓第三方存管就是银行帮你保管在证券公司的钱.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

7. 如何使用建设银行的龙卡(证券卡)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客户服务章程(试行)
  (2001年12月11日 建总发[2001]16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证券业务的客户服务工作,向客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依据《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开放式基金交易规则》、《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业务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证券业务客户(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服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依托本行证券业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开户、交易、权益分配、资金转账等证券业务服务。
  第三条 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服务网络和渠道包括全行范围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等。
  第四条 建设银行与客户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
  第五条 客户应充分认识到买卖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风险。建设银行受理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 建设银行对客户委托事项及账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七条 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前须仔细阅读本章程。客户在建设银行开户或开始办理相关业务,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章程的有关条款。

  第二章 重要名词释义

  第八条 证券业务系统:中国建设银行设立的集中办理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等证券的发售、注册登记、存管、交易、结算、资金转账等业务的综合业务系统。
  第九条 证券卡:证券业务系统的交易工具为专用磁条式磁卡,称龙卡证券卡。客户开户后凭证券卡可在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CALL CENTER上办理证券交易、查询、密码修改等相关业务。
  第十条 证券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账户。证券账户包括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华夏基金账户、代理其他注册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账户。
  (一)建行基金账户:用于核算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基金账户。
  (二)建行证券账户:用于核算建设银行组织发行,由建设银行代理注册登记的客户证券账户。
  (三)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用于核算由中央结算公司统一组织发行并办理一级托管的客户债券账户。
  (四)其他登记机构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办理由其他登记机构注册登记,只在建行证券业务系统交易或二级托管的账户。
  第十一条 证券资金账户:建设银行为客户以实名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客户资金变动情况的账户。
  第十二条 开户:客户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三条 销户: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和全部证券账户的取消。
  第十四条 人工转账:客户在指定的本人名下建设银行转账签约存款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之间办理转账业务。
  第十五条 单向自动转账:客户在办理证券委托时,当证券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将客户证券资金账户不足部分款项自动从对应的客户本人名下转账签约存款账户划转到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十六条 记账式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商业银行柜台发售和交易的,以记账方式登记债权的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等。
  第十七条 非交易业务:对客户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非交易过户、交易迁入迁出、转托管等。
  第十八条 红利再投资:对于开放式基金,客户将分红现金转化为同一只基金的基金单位。
  第十九条 迁出迁入:客户在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一级分行之间进行委托渠道的变更。
  第二十条 债券转托管: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开立中央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的客户在不同托管机构(包括其他二级托管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一、二级托管账户)之间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第二十一条 基金转托管:客户将持有的基金在同一基金托管账户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办理基金单位的转出转入手续。

  第三章 开立账户

  第二十二条 客户必须以实名申请开立账户并填写开户申请书。申请开户时,个人客户须出具本人法定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客户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19位储蓄卡。机构客户须出具有效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及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和被授权人法定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三条 客户申请开户所提供的有效证件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资料不符、不实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二十四条 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审查合格后,建设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证券卡并开立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
  第二十五条 在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内,针对各注册登记机构,每个客户只能开立惟一的建设银行证券账户、建设银行基金账户、中央国债结算公司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和其他证券类账户,且仅限客户本人(机构)使用。
  第二十六条 在开立证券账户时,客户需要与建设银行约定证券资金账户和在同一分行辖内网点开立的存款账户之间的转账。
  第二十七条 转账分为人工转账与单向自动转账,客户可以任选其一。客户需将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回到其对应签约存款账户时,需要客户自行办理。
  第二十八条 客户开户时,其签约存款账户内应有不低于规定金额的资金。
  第二十九条 客户开户时应设置龙卡证券卡密码。凡使用卡号、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依据卡号、密码办理的证券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客户对密码应负保密责任,并承担密码泄露所导致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第三十条 客户开立账户,即已委托建设银行为其管理证券资料,办理证券委托交易、结算、交割等业务。
  第三十一条 客户证券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算方法计付利息。

  第四章 证券买卖

  第三十二条 客户可通过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机构客户须到开立证券账户的网点)及逐步开通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交易渠道办理证券的委托交易、成交确认、查询、撤单等业务。
  第三十三条 客户认购某种证券的数量及持有比例、单笔认购量及认购次数须遵照所认购证券的有关招募说明书及发行公告中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某种证券交易的确定原则按此证券的招募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办理。
  第三十五条 客户证券交易方式为现货交易,不能买空、卖空证券。
  第三十六条 建设银行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客户须提供证券的买卖数量、买卖价格(开放式基金、记账式债券除外)及买卖方向,建设银行不接受全权委托。
  第三十七条 证券买卖成交后,客户可在规定日期内到网点凭“证券买入(卖出)委托单”办理交割手续,打印“证券清算交割单”。过期视同客户自动认可交易结果,客户如有需要可到网点打印历史成交明细清单。
  第三十八条 证券的认购委托不能撤单。其他已提交但尚未成交的申报客户可以申请撤销该笔委托。客户在委托提交后申请撤单,应提供法定证件、证券卡、证券买(卖)委托单客户联,并填写“证券买卖(基金申购/赎回)委托撤销单”。客户也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办理撤单。

  第五章 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

  第三十九条 证券权益分配指客户通过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所投资证券的派息、兑付、分红等。
  第四十条 建设银行收到有关证券权益分配及债券兑付的信息后,将及时通过网点向客户发布。
  第四十一条 权益登记日登记的债权为债券派息的依据。债券兑付、派息资金由建设银行直接记入客户证券资金账户。
  第四十二条 截止过户日为债券兑付时最终的权益登记日,该日的权益登记为债券到期兑付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基金红利分配比照债券的派息和兑付程序办理。

  第六章 换卡

  第四十四条 客户证券卡因损坏、变形、磁条信息消失等原因需要更换时,客户需持证券卡、法定证件办理申请换卡手续。个人客户可以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办理证券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机构客户需到证券账户开户营业网点办理。
  第四十五条 客户提出换卡申请后,按当地建行规定日期可到申请换卡网点领取新卡。换卡期间客户仍可通过逐步开通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办理交易。

  第七章 挂失

  第四十六条 证券卡挂失、解除挂失、挂失补发原则上由客户本人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密码挂失、挂失改密业务须由客户本人(机构客户须由授权人)亲自办理,并出具有效证件。
  第四十七条 客户遗失证券卡、遗忘密码,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手续。
  第四十八条 客户办理口头挂失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机构客户须到证券账户的原开户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若逾期,账户止付自行失效。
  第四十九条 客户办理正式挂失后,在三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证券卡的挂失补发手续。
  第五十条 证券卡密码遗忘,客户可凭有效证件及证券卡向发卡网点(机构客户须向证券账户开户网点)书面申请密码挂失,在一个工作日后可办理挂失改密。客户办理口挂失、卡挂失后,可以办理解除挂失。

  第八章 销户

  第五十一条 客户办理证券账户销户时,应确保其证券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内无余额、无权益、无挂失、无冻结,无未完成的交易委托等。
  第五十二条 个人客户可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法定身份证件;机构客户应到证券账户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并提交证券卡和有效证件。

  第九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个人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开户网点所在一级分行辖内开办证券业务的网点办理资料变更;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机构证件及号码、被授权人等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原开户网点办理资料变更。
  第五十四条 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渠道建设银行系统内不同分行之间的迁出迁入业务。迁出迁入须由客户本人办理,系统内不办理客户证券账户的部分迁出迁入。
  第五十五条 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证券委托转托管业务,转托管手续必须客户本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客户在建设银行办理证券相关业务须按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 客户应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给建设银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随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的调整进行修改。
  第六十条 本章程修改,一经公布即为生效,无需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客户有同等约束力。如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建设银行修改和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央法规)

如何使用建设银行的龙卡(证券卡)

8. 什么证券公司开户要用建设银行

答:您好!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支持18家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南京银行、农商行、华夏银行、深发展等十八家银行

关于“股票开户,应该如何办理”,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一、个人投资者A股证券开户需携带的资料:
1、证券开户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证券账户卡原件(新开证券账户者不需提供)。
二、个人投资者A股证券开户须知:
1、16周岁以下自然人不得办理证券开户,16-18周岁自然人申请办理证券开户应提供收入证明;
2、办理证券开户,需由本人亲自到证券公司柜台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证券开户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果委托人身份证为二代证需提供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开户时需填写《证券交易开户文件签署表》和《证券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
4、如果客户从未办理过证券开户的,需填写《自然人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5、如果客户是投资代办股份市场的,需填写《股份转让风险揭示书》;
6、办理银行三方存管,需填写《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同时证券开户本人携带本人银行借记卡去银行网点柜台确认,没有该银行借记卡者仅需在银行柜台另新办借记卡即可;
7、证券开户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证券开户费40元/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证券开户费50元/户,由证券公司统一代收;
8、证券开户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5:00内办理证券开户的,新开户者可以当场取得两张纸质股东账户卡;其他时间段包括周末办理证券开户的,证券账户卡只能在下一个交易日取得或快递送到,不过这不影响正常的证券交易。这是因为证券开户申请办理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网,而中登公司周末都是休息的;
9、沪市A股一张身份证只能开一个证券账户,深市A股一张身份证可以开多个证券账户。 
上述内容为“股票开户,应该如何办理”的解答,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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