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医保局地址电话号码

2024-05-28

1. 江门医保局地址电话号码

【摘要】
江门医保局地址电话号码【提问】


您好,经过查询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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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门市医保多少钱啊?

如图是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是缴费基数的约8%(公司+个人,个人身份参保就个人负责全部),

3. 江津医保所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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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医保所地址:江津几江滨江大道西段一、关于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内容: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凡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和职工均应按月提前缴清医保费,单位缴费率按工资总额的7%缴,个人按2%缴。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医疗费,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在职报80%,退休报90%。门诊费根据不同年段龄,按缴工费资的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下按2.6%,45周岁以上按3%,法定退休人员按退休金的3.5%划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限额30000元。2、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要参加补充(大病)医疗保险。按我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4%缴纳,其中单位0.6%,个人0.8%,按当时2000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每人每年缴纳84元,即个人缴48元,单位缴36人,这个缴费额度现目前仍未作变动。住院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0000后,就进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限额为30万元。二、江津区城镇灵活就业政策:凡我区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保。缴费:有门诊有住院的,按我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的9%缴纳;只保住院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80%的6%缴纳,另外每人每年还要缴补充(大病)保险84元。住院报销与前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相同。三、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文件目前还未正式出台,待出台后,将会在江津报、电台、电视台宣传。如还需详细内容,请来人索取资料,或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47555045。祝你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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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津医保所电话号码

重庆市江津区医保所地址:江津几江滨江大道西段一、关于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内容: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凡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和职工均应按月提前缴清医保费,单位缴费率按工资总额的7%缴,个人按2%缴。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医疗费,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在职报80%,退休报90%。门诊费根据不同年段龄,按缴工费资的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45周岁以下按2.6%,45周岁以上按3%,法定退休人员按退休金的3.5%划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限额30000元。2、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要参加补充(大病)医疗保险。按我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4%缴纳,其中单位0.6%,个人0.8%,按当时2000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每人每年缴纳84元,即个人缴48元,单位缴36人,这个缴费额度现目前仍未作变动。住院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30000后,就进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限额为30万元。二、江津区城镇灵活就业政策:凡我区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保。缴费:有门诊有住院的,按我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的9%缴纳;只保住院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80%的6%缴纳,另外每人每年还要缴补充(大病)保险84元。住院报销与前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相同。三、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文件目前还未正式出台,待出台后,将会在江津报、电台、电视台宣传。如还需详细内容,请来人索取资料,或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47555045。祝你工作顺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新会医保局电话号码

【摘要】
新会医保局电话号码【提问】
【回答】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系方式:0750-6631987,
电子信箱:jmxhybj@163.com,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回答】
或者是0750-12333【回答】
明天九点以后拨打,稳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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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会医保局电话号码

医保局客服电话号码是区号+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在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提供了一个缓解或解决问题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同时,各地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电话咨询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与12333网站的互动、如何将人事人才服务纳入电话咨询服务范围等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研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 江门医保 个人如何办理

1、本市户籍人员可办理独立个人参保职工医疗险种。独立个人参保所需资料:(1)本市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方法:可到就近的区局办税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4日-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2、非本市户籍的自由职业者不能独立参保,只能以企业职工方式参保医疗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江门医保 个人如何办理

8. 在江门市办理个人医保

一、在江门市办理个人医保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
2、申请人为本地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有: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医保IC卡工本费。
2、提交材料。
把参保材料交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填写申请表。
3、缴费。
领取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4、领卡。
到社区领取医保IC卡。
5、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在江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如何缴费?
(一)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①单位应当为其所属全部员工逐月缴纳职工医保费。职工医保费由地税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按月全责征收。职工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②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地税部门从签订扣款协议规定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③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费,单位缴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个人缴费在本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代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缴费。
(二)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城乡医保费全面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扣费期,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可使用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需统一在代办银行开设城乡医保缴费存折。
①农村居民参保。
(1)以个人社保卡或个人缴费账户办理参保缴费。已经领取社保卡的,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社保卡,并统一办理使用社保卡账户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或未领取社保卡的,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个人指定缴费账户,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委会统一核对参保人个人缴费账号、存款金额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参保资料。
(2)以村委会指定账户集体办理参保缴费。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村委会指定账户,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委会统一核对参保人个人参保资料。
②城镇居民参保。(1)新参保的城镇居民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开户银行存折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已参保的城镇居民,已经领取社保卡的,应按个人缴费标准,自行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社保卡,并办理使用社保卡账户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或未领取社保卡的,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个人指定缴费账户,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③在校学生参保。大学生、中职技校生和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收费、统一登记造册、统一在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或学生个人开设的银行账户代扣缴费,并由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所上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登记手续。
④新生儿参保。(1)本市户籍新生儿。可持出生证、准生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开户银行存折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新生儿参保人,须在办理入户后5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身份证号信息的补录手续。(2)在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在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符合参保条件的,可持异地务工人员(父亲或母亲)在统筹区内正在参保证明、新生儿户口薄等资料,到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2015年度城乡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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