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2024-05-13

1. 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有的,要求写明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会员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对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应当告知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会员应当要求其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可以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会员应当通过严格的内部制度及系统前端控制等手段,确保参与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

扩展资料:
创业板补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2、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可能更为灵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比例上限和对象有所扩大、价格条款更为灵活、实施方式更为便利。实施该等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数量。
参考资料来源: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2. 已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变注册制了必须要去补签吗?

不需要的
依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按要求更新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
交易所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设立行业咨询专家库,负责为创业板建设和发行上市审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设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

扩展资料:
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2、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暂停或者中止发行、上市;相关重大事项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可以撤销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 原来在营业部签过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实行注册制还需要补签吗?

还需要补签。几年前已开通创业板并交易,注册制实施后存在过渡期的衔接规定,但是同样也是需要补签协议的。
创业板注册制业务新规实施时间:2020年4月28日,之前这部分客户为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对此类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做个新老划断的衔接工作,券商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制定了一系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其中支出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开通创业板权限并交易,注册制实施后买卖注册制上市股票需要补签开通注册制权限协议。

扩展资料:
开通创业板的条件
想要开通创业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风险测评在40分以上;
2、股票交易经验两年以下的,需要进行面谈,并且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专业知识测评到达80以上,风险测评在40分以上。

原来在营业部签过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实行注册制还需要补签吗?

4. 已开通创业板的现在变注册制了必须要去补签吗?

不需要的
依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按要求更新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
交易所设立独立的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设立行业咨询专家库,负责为创业板建设和发行上市审核提供专业咨询和政策建议;设立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负责对审核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和发行人的申请文件提出审议意见。

扩展资料:
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2、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前,发现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暂停或者中止发行、上市;相关重大事项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可以撤销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司法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5. 创业板不补签能交易吗

 创业板不补签不能交易。如果投资者不按时进行补签,则可能会出现以下现象:不能正常交易创业板股票的买卖,同时不能参与创业板的新股申购;持有创业板股票的卖出受限。新的创业板有新的规定,重新签订就等于认可新的规定,不重新签的说明否认了新规定,所以在以后的创业板股票交易受到限制。
    
  创业板补签的截止时间是每年的4月28号。从4月28号为分界线,4月28号之前开通创业板的投资者,需要重新补签一份协议,创业板证券账户可以正常交易。如果是在4月28日之后才开的创业板,按照新的创业板规定进行办理,开通之后不用补签。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不补签能交易吗

6. 有没有创业板补签答案?

有的,要求写明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会员应当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经验、交易需求、风险偏好等相关信息,对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应当告知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会员应当要求其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可以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会员应当通过严格的内部制度及系统前端控制等手段,确保参与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

扩展资料:
创业板补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2、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制度可能更为灵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比例上限和对象有所扩大、价格条款更为灵活、实施方式更为便利。实施该等股权激励制度安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上市交易的股票数量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数量。
参考资料来源: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