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4-05-13

1.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关股权代持的协议是双方所有约定的基础,一旦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无效,那么代持行为基本上也会被认定不存在,除非实际投资人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代持关系。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指: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股份代持是否合法呢
股份代持满足以下条件是合法的:
1、股东有实际出资;
2、有真实有效的股权代持合同;
3、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二、代持股权是否能出售
代持股权在经过实际出资人的同意后可以对他人出售。如果名义股东未经允许讲代持股权私自出售,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法院认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代持关系而享有股权,此时法律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确认股权转让有效,即名义股东出售股权的行为有效,实际出资人只能向协议股东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股权代持怎么转让
股权代持的情况下需要转让股权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然后再由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只能由持有股权的股东进行。注意如果是向股东义务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
1、代持股协议意思表示虚假;
2、代持股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3、协议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租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租赁合同意思表示虚假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什么情形属于法律上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

4.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5.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6. 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代持协议无效情形:
1、协议意思表示虚假;
2、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3、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协议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7. 股权代持协议在实践中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主要还是合同法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代持协议在实践中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8. 股权代持协议在实践中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这种股权代持协议还是比较常见的。它的内容主要是:
1、给予员工(管理层)一定的股权收益,但是不给予决策权;
2、受赠人可以享有股权相对应的股权收益和股息分红;
3、锁定期过后才赠予转让权。

这份股权代持协议是有效的,即使有名字打错了这样的小瑕疵,后面有签名,前面有甲乙双方名字,中间也有身份证号码,这种小瑕疵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这份股权协议把股权中的决策权赠与给代持人,然而所有权没有赠与,更加不能转让(锁定期内),现在公司说想把这个股权代持协议一并处理掉,意思是连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一起把股权中的收益权一并给你算了。

然而公司的想法是一方面,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不会采纳一并解决也是一方面。
你们的股权代持协议是约定了管辖的,约定了如果有纠纷,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即使你同意,公司也同意,仲裁委也不可能裁。(如果裁了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无效了。)腾讯众创空间,一个去创业的平台。
所以现在看来也只有两条路:
1、劳动仲裁解决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然后股权代持协议另案处理;
2、劳动仲裁中实行庭外和解,公司把股权代持协议的解决方案给题主你,题主你也接受,连同经济补偿金一并支付,达成庭外和解,题主向仲裁委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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