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

2024-04-29

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

2.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有: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3.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的企业法人。其特点如下:
1、公司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经批准,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4、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
5、股东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每股有表决权,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当公开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的会计报告;
7、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8、上市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新三板上市条件与标准是什么
2020年在新三板上市的条件和标准是:第一,有健全、运转良好的组织机构;第二,有持续经营能力;第三,近三年财务决算的无保留审计报告;第四,发行人其控制权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毁坏社会所有人的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三、债券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债券发行是发行人以借贷资金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投资人要约发行代表一定债权和兑付条件的债券的法律行为。债券发行的方式有:
1.按照债券的实际发行价格和票面价格的异同,债券的发行可分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1)平价发行:平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和票面额相等,因而发行收入的数额和将来还本数额也相等。
(2)溢价发行:溢价发行,指债券的发行价格高于票面额,以后偿还本金时仍按票面额偿还。
(3)折价发行:折价发行,指债券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额,而偿还时却要按票面额偿还本金。
2.按照债券的发行对象,可分为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两种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本节的规定。

3.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有什么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有: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3.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一、私募基金公司属于法人吗
私募基金不属于法人。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而基金的管理人一般是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属于法人。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公司设立定义是什么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必须经过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洁。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
三、什么是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三)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本节的规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有什么

4.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我国股票发行方式中的一种。股票发行方式有公募和私募两种,即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1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5.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哪些

你好 首先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一,目前出现的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其实质是“定向增发”。采取这种方式增发股票的原因有许多。出于企业发展战略考虑,其中“股权相对集中”和“降低筹资成本”是两个重要因素。承诺接受增发的一般只选10个以内对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们可以算为“中股东”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与其沟通协商公司大事。
二、增发价格的定位:公司要在“发得出”和“公平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许多公司采用公告前或正式发行前“N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来作为发行价。注意这个价格并不总是会让人占便宜。遇到大盘连续下跌,市价跌进拟定发行价的情况也屡屡发生,以至于定向增发流产。不信,大家可以查一下。
    不用看人吃肉就眼红。即便眼下发行价格比较便宜,但“放出来”那天的价格还未知呢! 毕竟人家有较长锁定期的。中国石油不是连拿到原始股的社保都套牢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推荐
海南航空(600221)龙生股份(0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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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哪些

6.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7.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标准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股票谁是利好?谁是利空?  流通股股东是利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风险相对要小,发行条件相对苛刻一点,对于公司而言,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很好的方式,对于大众来说如果定向增发的对象(通常是大股东)是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的,那就是利好,否则就是利空。      具体来说,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非公开发行股票应该是利好。      定向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      因此,定向增发对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好者可能涨停;不好者,可能跌停。利好利空的标准是什么?      判断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是增发实施后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要结合公司增发用途与未来市场的运行状况加以分析。投资什么类型的公司保险呢?      一般而言,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具有以下定向增发特点的公司会比较保险:      一是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      二是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      三是增发对象是大股东,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      四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      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标准是什么

8.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