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2024-05-16

1. 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1.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为弘扬慈善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人人关心并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20xx年7-8月,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在市区联合开展慈善助学-金秋圆梦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帮助20xx年度考取大学的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       一、活动时间
      此次助学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参加20xx年度高考并考取全日制二本以上院校并具有XX市爱辉区户籍的孤儿、城乡特困、城乡低保、残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救助标准:每名学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救助资金预算15万元,由XX市慈善总会和华泰地产集团两方共同承担,各负担一半费用。
      四、申报及救助程序
      (一)报名申请:7月13日至8月10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孤儿证、特困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慈善协会报名,并填写《XX市20xx年慈善助学-金秋圆梦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入户调查:8月10日至15日,市慈善协会核查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三)集中审批:8月15日至20日,市慈善协会对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XX市民政信息网公示。
      (四)集中发放:8月20日,市慈善协会、华泰地产集团共同组织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学生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宣传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
      五、具体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电视、报纸、民政、公众号等多种信息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认真摸清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落一人。
      二要规范程序,确保救助过程透明。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救助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要材料齐全,确保救助理由充分。申报人佐证材料齐全、准确、清晰,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市慈善协会不予审批。
     2.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1、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2、品行良好的贫困生
      3、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七年级:3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八年级:2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1、九年级10名贫困生、10名综合素质优异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发放300元助学金。其他年级的贫困生、综合素质优异生每人每年300元扶贫助学金,连续资助3年。
      2、受资助的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应当向资助爱心人士写封感谢信表示感谢,并反馈必要的学习情况和每学期期末考成绩,进行适当的交流,但不要直接向他们再要扶贫金,如有较大困难可与本人直接联系。
      3、七、八年级受资助贫困生每人需办一张存折(或银行卡),交由学校保存管理(自设密码,学校只是代理),后两年的助学金将在每年的秋季发放。本人将委托学校进行必要的管理,如有出现下列情况的:辍学、转学、重大违规违纪、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学校有权将助学金转发给其他贫困生或扣发助学金。八年级贫困生毕业后有再就读的,可向学校领回存折(或银行卡),但没再就读的,学校将转发给其他贫困生。如有争议的可与本人联系。
      4、一些资助爱心人士表示,如果受资助贫困生能刻苦学习,成绩优异,考上好大学,他们将继续资助到大学,所以希望受资助贫困生不要放弃学习机会,好好学习。世界充满爱,会有许多爱心人士帮助你们的。
     3.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蒸湘区明天的发展和培育更多的青年人才,让今年考起大学的`贫困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贫困优秀毕业生圆梦大学,并激励贫困学生自强不息,奋发成才,回报家乡。
      二、活动程序
      (一)、举办现场发放仪式
      1、时间:八月十七号
      2、地点:衡阳市蒸湘区政府大楼408会议室
      3、与会人员:
      ①区级领导:唐文峰陈树生罗厚坤毛菊桂李来清张永英杨艳斌
      ②受救助学生
      ③新闻媒体
      (二)、议程
      主持人:
      ①团区委介绍受救助学生情况;
      ②助学金发放;
      ③受救助学生代表发言;
      ④捐助方代表发言;
      ⑤区委领导讲话。
      三、宣传
      1、媒体:衡阳电视台、衡阳日报、蒸湘党政门户网。
      2、助学金发放仪式结束后,区委信息员迅速撰写活动信息动态上报团市委、团省委。
      3、积极挖掘学生资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撰写材料上报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动态。
     4.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5.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GJ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GJ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GJ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GJ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GJ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xx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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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资助实施方案

2. 公益奖学金奖励标准

法律分析:不同公益奖学金奖励标准不同。比如,燕宝基金会的“燕宝奖学金”标准为:本科每人每年4000元(含预转本),根据学制连续奖励4-5年,直至完成学业。在校学习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相关法律情况的,停发或取消其奖励资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五十九条 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受益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慈善财产的用途、数额和使用方式等内容。
受益人应当珍惜慈善资助,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受益人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

3. 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4、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工会助学举措,不断增强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会助学的社会氛围。
     4.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一、活动目的:       在我校的学生中,家庭经济条件差别较大。由于家庭经济的限制,挣扎在上学与失学的边缘线。我校建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会,每年举行募捐仪式。倡议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手拉手、献爱心、相互理解、互相帮助,共创和谐校园。一方面培养学生的爱心和同情心,弘扬时代新风尚;另一方面资助表现较好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资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同学的温暖、集体的温暖,鼓足信心,勤奋学习,立志成才,完成学业。
      二、活动主题:
      献出一片爱,温暖一颗心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四、活动过程:
      1、宣传发动,倡议筹集捐款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各班主任指导班委、团支部在班上倡议,发动全班同学为基金会捐款,并筹集款项。在11月30日升旗仪式前,各班各团支部向爱心助学基金会上报捐款金额,各班同时报班级人数、捐款十元以上学生名单。
      2、捐款阶段。(另行举行)
      捐款:安排部分老师作教师捐款代表;各班班长作学生捐款代表,在升旗时站在队伍的第一排,然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依次序捐款。
      3、受助学生于在学校统一接受资助。(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受捐仪式议程:(另行举行)
      1、学校领导致辞。
      2、学校爱心助学基金会作年度基金会财务报告。
      3、受捐助学生代表发言。
      4、表彰爱心教师、学生、爱心班级。
      5、学校领导公布表现较好但家庭经济贫困接受资助的同学名单。
      六、关于爱心班级、爱心使者的评定办法:(另行举行)
      1、爱心班级:募捐活动中,按班级人平均捐款排序,其中第一名为爱心班级,加班级考核分4分,学校颁发奖状。根据募捐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班级考核分3、2、1分。
      2、爱心使者:募捐活动中,捐款较多的同学为爱心使者,学校颁发证书。
     5.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我们高一(1)班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已经携手走过近一学期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班的团结力、凝聚力、向心力饱满溢现。然而,不是每位同学都很如意,生活的窘迫也许会使他们面临一个个难关,特组织这次爱心捐款,情暖身边活动。       制定方案如下:
      1、建议每位同学都能参与,每月拿出1元钱捐赠,家庭条件优越的同学鼓励奉献2-5元。
      2、本活动本着自愿原则,如有特殊情况可不捐或少捐。
      3、本班每周进行一次感人故事讲演,让大家充分了解到世界充满爱,世界也需要爱。
      4、每周日下午进行同学互动交流会,感受身边的`人或事,进行心与心的交流,情与情的谁系,增强我们班团结力。
      方案流程:由每位同学爱心奉献,将捐款额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对贫困生定期补助。
      注:情谊长久,爱心也要久远。
      相信,只要我们热情奉献,团结互助,高一(1)班一定是一个极具凝聚力的靓丽品牌。每位同学都能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也使贫困生扬帆顺行。
      请大家奉献爱心吧!让轻易情谊绽放异彩!
      不要犹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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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4. 学生资助资金的相关政策

法律分析:(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法律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普通高校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 万名,每生每年 8000 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 3% ,每生每年 5000 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约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在校生总数的却%-,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 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 2000-4000 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 2-3 档。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 4.5 万名。其中:硕士生 3.5 万名,每生每年 2万元;博士生 1万名,每生每年3 万元。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央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8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的标准以及在校学生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15000 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 6000 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 13000 元。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 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