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维修基金是谁交

2024-05-13

1. 安置房维修基金是谁交

法律分析:卖方可取出属于自己的房屋维修基金,由买方重新开立账户,另外缴存。实际当中也可以直接把维修资金账户转移给买方(过户),如何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二手房一般没有维修基金。只有一手房会有,不需要给卖方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维修基金是谁交

2. 安置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安置房不需要交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需要缴纳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3. 安置房维修基金是谁交

卖方可取出属于自己的房屋维修基金,由买方重新开立账户,另外缴存。实际当中也可以直接把维修资金账户转移给买方(过户),如何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二手房一般没有维修基金。只有一手房会有,不需要给卖方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一、回迁安置房维修基金由谁出具
北京回迁房需要交公共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现值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有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息金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息金不够时由产权人分摊。
二、房屋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的
房屋维修基金是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购房者应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维修基金是谁交

4. 安置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安置房不需要交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需要缴纳维修基金。

5. 安置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你好,我住的也是安置房,不知道你入住了没有,正常的程序是,凭拆迁安置协议书选房之后,房款一次付清,在拿钥匙之前的收费项目有:
1需要办理契税全免的证明《去当地地税所办理》,这个免费的。
2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约五十元一平方》,
3需要缴纳一年的物业费《这个看当地收费标准》,
4需要缴纳装潢和水电保证金一千以内《在装修完之后,不改变屋内结构,交完第一次水电费时会全部退回》,
5需要缴纳产权证办证费约九十元。
6需要缴纳附属设施费用,如统一安装的太阳能什么的,《有些小区太阳能都是免费送的,这个可以看看购房合同就知道了》

单纯的房产证是要不了那么多钱的,你可以问下他们收的是什么钱,就明白了!一般不会每个正当理由就收钱的!

安置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6. 安置房维修基金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安置房的维修基金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的售房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维修基金,另一部分就是需要单位房改房的职工自行缴纳。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7. 安置房的维修基金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
按规定,卖方可取出属于自己的房屋维修基金,由买方重新开立账户,另外缴存。实际当中也可以直接把维修资金账户转移给买方(过户),如何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二手房一般没有维修基金。只有一手房会有,不需要给卖方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的维修基金由谁承担?

8. 安置房维修基金由谁承担

安置房的维修基金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的售房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维修基金,另一部分就是需要单位房改房的职工自行缴纳。
一、职工医保缴纳工资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率应该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概述
我国从1995年提出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1997年明确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时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用于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实行现收现付,体现社会互助共济;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用于负担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体现个人责任。
三、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合同、购买商品房首期付款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