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是什么?

2024-05-14

1.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是什么?

法律分析: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总原则是: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基金的预算级次划分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在未作出新的调整之前,有关收入的划分暂以原规定为准,即目前属于中央政府的收入,仍作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目前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仍作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目前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的收入,仍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凡经过规定程序批准有具体征收项目、标准的政府性基金,应实行票款分离,由财政委托银行收款,缴款人把应交款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对社会捐赠、募集或发生频繁、金额较少的政府性基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由筹集单位代收,并在规定时限内划转到财政专户。法律依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应当使用深圳市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票据。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在银行开设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的名称、种类,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置收入明细账。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是什么?

2. 政府基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总原则是: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基金的预算级次划分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在未作出新的调整之前,有关收入的划分暂以原规定为准,即目前属于中央政府的收入,仍作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目前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仍作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目前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的收入,仍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法律依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应当使用深圳市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票据。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在银行开设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的名称、种类,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置收入明细账。  第十五条 凡经过规定程序批准有具体征收项目、标准的政府性基金,应实行票款分离,由财政委托银行收款,缴款人把应交款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对社会捐赠、募集或发生频繁、金额较少的政府性基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由筹集单位代收,并在规定时限内划转到财政专户。   

3. 政府基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总原则是: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基金的预算级次划分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在未作出新的调整之前,有关收入的划分暂以原规定为准,即目前属于中央政府的收入,仍作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目前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仍作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目前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的收入,仍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法律依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应当使用深圳市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或监制的票据。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在银行开设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政府性基金各项收入的名称、种类,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置收入明细账。   第十五条 凡经过规定程序批准有具体征收项目、标准的政府性基金,应实行票款分离,由财政委托银行收款,缴款人把应交款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对社会捐赠、募集或发生频繁、金额较少的政府性基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由筹集单位

政府基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

4. 政府性基金是第几大财政收入来源

政府性基金在我国是仅次于税收的第二大财政收入来源。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政府性基金有民航发展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订机票,看电影的时候会有切身体会。      按征收对象是否特定划分,政府性基金可划为两类。一类基本面向所有社会成员征收,以三峡基金为代表,民航发展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也是这类。另一类面向特定行业或阶层征收,以铁路建设基金为代表。      三峡基金是隐藏在电价中的,1992年三峡工程启动,国务院决定从1995年开始,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用电每度加价3厘钱,与葛洲坝电厂上交利润一并作为三峡建设基金。2010年1月1日起,三峡基金停止征收。利用其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平均约7厘/度电,至2019年12月31日止。铁路建设基金主要面向铁路货运货主这一特定对象征收,自1991年3月1日起,国家实行征收铁路基金政策,在货运价格的基础上平均每吨公里加征0.2分。后经5次调整,到1998年4月1日,每吨公里建设基金增加到3.3分,增长了15.5倍。总运价每吨公里增长了4.8分,建设基金占货运总价水平(7.45分/吨公里)的44.3%。财政部数据显示,1991年3月至2013年年底,铁路建设基金累计征收额达9858.94亿元,今年(预算数:657.09亿元)其累计总额毫无疑问将突破万亿元大关。2014年4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亿-3000亿元。[1]      二、      国务院最近一次公布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是在2013年4月1日,2014年未公布。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一年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要在本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按照2013年公布的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0项。项目名称和征收依据如下:

      从目录看,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依据大多是一个部门规章或者一个部委文件,这是极不规范的,这会是未来财税改革的一项内容。      三、      虽然2014年并未更新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但是根据2014年公布的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可以看到国务院公开的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已经从30项扩展到45项,说明越来越多的政府性基金纳入了政府预算编制和决算报告。      政府性基金种类繁多,列入2013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的多达45项,列入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的多达30项,列入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的有28项。[2]      地方政府的30项中,有2项为某些省份独有,分别是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海南省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加费。      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有11项,分别是:      港口建设费收入189.92亿元,中央148.86亿元,地方41.06亿元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09.08亿元,中央8.27亿元,地方96.14亿元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10.94亿元,中央10.94亿元,地方为_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002.36亿元,中央303.14亿元,地方为699.22亿元      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90.42亿元,中央1.61亿元,地方88.81亿元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55.42亿元,中央28.12亿元,地方27.30亿元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39.51亿元,中央6.00亿元,地方33.51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861.28亿元,中央425.79亿元,地方435.49亿元。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321.15亿元,中央261.64亿元,地方59.51亿元      船舶港务费收入51.71亿元,中央44.36亿元,地方7.35亿元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入37.62亿元,中央35.85亿元,地方1.77亿元      中央政府独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有17项,(过百亿标注)分别是:      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20.18亿元      铁路建设基金收入:625.80亿元      民航发展基金收入:252.63亿元      旅游发展基金收入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241.65亿元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收入:839.95亿元      长江口航道维护收入      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收入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收入:297.98亿元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收入      铁路资产变现收入      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      烟草企业上缴专项收入:400.00亿元      地方独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有17项,(过百亿标注)分别是:      地方农网还贷资金收入      转让政府还贷道路收费权收入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地方教育加收入:1058.78亿元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      育林基金收入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404.67亿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248.75亿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24.72亿元      城市公用事业加收入:255.15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072.99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9.67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34.30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51.38亿元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      车辆通行费收入:1408.77亿元      从以上数据可算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1.33:1。      2013年度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达52268.75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0.45%(注: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129209.64亿元)。      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238.44亿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的7.04%。(注:中央财政收入60173.77亿元)中央政府税收收入占比比较高。      地方政府性基金48030.31亿元(不含中央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9.64%(注:地方本级财政收入68969.13亿元,不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及调入资金)。可见地方财政对政府性基金的依赖性。      四、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699.22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9072.99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9.67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34.30亿元,构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266.18亿元。占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5.91%,占地方本级财政      收入的59.83%,占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的35.22%。(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地方本级财政收入+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地方财政调入资金。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总量为17156.51亿元)      地方政府政务财政数据公开程度普遍不好,上海和江苏算是公开程度最高的两个地方。以上海为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的82.76%,占本级财政收入的19.84%,是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很低的地方政府。[3]      扯个题外话,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10.94亿元推算,2013年内地全年票房总量是218.8亿元。      从公开的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看,尚有592.01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没有梳理清楚,属于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往后应该会对这一部分进行梳理公开。而且政府性基金项目不止这45项,更多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应该进行梳理,纳入财政预算,并向社会公开。

5. 地方政府性基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政府基金指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特定对象收取资金,并用于公共事业发展。政府基金又叫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的项目主要有十三个,分别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邮电附加、市话初装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农村教育费附加。
      政府性基金资金的重要来源是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级次划分为三E等,分别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和地方基金预算收入。根据国家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性基金在进行财政预算的时候,都必须采用单独编列办法,预算的内容包括每一年的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数额。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从1996年起,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费)(以下统称“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性基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6. 政府性基金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关系?

就整体而言,税收、政府性基金都属于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税收一般而言和支出不挂钩,只需要总量平衡就可以;政府性基金一般单独和各自的支出事项挂钩。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而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财政收入进行不同的分类。国际上对财政收入的分类,通常按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下,将财政收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所以整体而言,政府性基金收入属于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7. 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哪些

政府性基金包括: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积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等等。政府性基金是一定时间内经过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审批后依法向特定群众无偿收取的非税收入,大多投入公共事业之中,用于落实一定的经济政策。
政府性基金是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依法向特定群体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一种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种类繁多,与一般税、特殊类型税、规费、受益费等有着明显区别,其基本特征表现为特别政策性、被课征群体特定性、特殊的法律关联性、非对待给付性和专款专用性。

拓展资料尽管与域外类似之财政工具一样,政府性基金同为具有扩张性质的财政工具,但却有其不同的产生背景和现实状况,在相当程度上是我国财政体制失范的产物,并在事实上曾经一度被滥用。
即便在政府性基金管理日渐规范的今天,如何有效规范和约束政府性基金这一特别财政收支工具,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依然是政府性基金法律制度中值得研究的中心议题。

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哪些

8. 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非税收入于财政资金范畴。广义地说,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不包括社保基金及住房维修基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法律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政府性基金收入;(三)罚没收入;(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五)国有资本收益;(六)彩票公益金收入;(七)特许经营收入;(八)中央银行收入;(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十二)其他非税收入。第四条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第五条 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