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紧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2024-05-13

1.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紧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买新房时,购房者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房屋维修资金,但什么情况下业主能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呢?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程序是什么?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紧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1、电梯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经电梯质监部门或检测机构检测明确要求紧急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
2、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经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整改通知书,确需紧急维修或整改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
3、给水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或满溢等,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
4、屋顶、屋面、外墙发生渗漏、地下室突发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
5、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
6、出现其它可能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
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为:
(1)制定方案。申请人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2)业主确认。申请人持《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使用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送业主确认;
(3)方案公示。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通过后将申请材料在小区内公示7日;
(4)公示期满,业主无异议或异议人数未超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知专户银行拨款。未施工前先来申请维修资金的,先拨付核准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后,再拨付余款。申请前已经竣工的,将核准金额一次性拨付到位。
2、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为:
(1)五区房管部门受理申请;
(2)申请人组织施工及竣工验收;
(3)现场核查和资金划转。
房屋过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能取出?
不能取出。房屋过户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过户到新业主名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情况下能取出?
房屋因拆迁或其他原因灭失。
如何查询自己账户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可持查询卡到交存银行的网点自助终端查询或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窗口查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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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紧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2. 申请紧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的条件是什么

买新房时,购房者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房屋维修资金,但什么情况下业主能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呢?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程序是什么?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紧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1、电梯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经电梯质监部门或检测机构检测明确要求紧急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
2、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经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整改通知书,确需紧急维修或整改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
3、给水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或满溢等,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
4、屋顶、屋面、外墙发生渗漏、地下室突发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
5、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
6、出现其它可能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为:
(1)制定方案。申请人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2)业主确认。申请人持《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向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使用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书面确认明细表》送业主确认;
(3)方案公示。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通过后将申请材料在小区内公示7日;
(4)公示期满,业主无异议或异议人数未超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知专户银行拨款。未施工前先来申请维修资金的,先拨付核准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后,再拨付余款。申请前已经竣工的,将核准金额一次性拨付到位。
2、紧急情况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为:
(1)五区房管部门受理申请;
(2)申请人组织施工及竣工验收;
(3)现场核查和资金划转。房屋过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能取出?不能取出。房屋过户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过户到新业主名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情况下能取出?房屋因拆迁或其他原因灭失。如何查询自己账户上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持查询卡到交存银行的网点自助终端查询或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窗口查询。

3. 业主如何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漏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规定列支维修资金:
(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A、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房屋安全或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B、市、县房产部门或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C、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D、维修完毕后,应当依法履行有关程序或在相关范围内公告。
(2)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A、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房屋安全或设施设备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等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
B、业主委员会依据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审核列支维修资金申请,同意后报市、县房产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经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市、县房产部门或者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C、业主委员会、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持市、县房产部门备案证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D、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一般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这也为了避免物管肆意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若有需要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提出申请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建议可以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律师。

业主如何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4. 五种情况可应急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五种情况可“特事特办”
市民方女士:我们小区物业公司发布通知,说保温外墙脱落需要紧急维修,启用了房屋维修资金,但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请问物业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尕文和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小区发生消防设施故障、电梯故障、排水设施堵塞爆裂等危及业主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可以“特事特办”,先启用维修资金进行应急修缮,然后再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属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的包括:
(一)电梯故障经有关部门确定危及人身安全的;
(二)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渗漏等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的;
(三)排水管道堵塞、漏水影响正常使用的;
(四)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
(五)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
非应急情况,业主共同决定是前提
市民谭先生:我是小区业委会的成员,现在我们想要求物业对小区楼房的楼梯间破损窗户进行更换,请问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尕文和律师: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都是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但需按一般使用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
经业主共同决定后,一般启用程序办理如下:
(一)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或者相关业主制定使用方案;
(二)使用方案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7日,并经有利害关系的所占面积及户数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使用方案制定人将使用方案报所在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
(四)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经现场勘查后办理备案手续后,将相关材料报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使用方案工程预算资金的约定比例部分从物业管理区域单位账中划转至施工企业;
(五)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六)工程竣工后,应当邀请所在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社区、相关业主代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工程决算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七)经验收合格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拨付应付费用的剩余款项。
新房保修期内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市民赵先生:我的房子是去年买的新房子,现在外墙已经出现了裂缝,请问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尕文和律师:新房的维修要注意是否还在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都是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 物业维修资金怎么用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房屋过质保期
2、维修部位是公共设施
设备等公共区域
3、
需要业主签字同意占总户数的三分之二
面积超过
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4、
防水
外墙
排水
可以申请应急维修
维修速度快
不需要业主签字
说的比较简单
不明白的可以问
沈阳的朋友
有关于维修资金的问题
我可以帮忙解答

物业维修资金怎么用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6. 物业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在哪些位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楼宇对讲、绿地、道路、围墙、监控设施、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更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疑问可参考文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知识问答(常用)


住宅维修装修资金

7. 物业的维修资金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物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一、物业(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所属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需要支付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的维修使用方案,须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所涉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是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织(或者相关业主代表提出申请),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将列支方案和维修计划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核。
三是专户管理银行根据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出的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按照工程预算首次划转所需资金的70%,完工后,凭工程决算单、费用结算票据等进行结算,并划转所需资金的剩余部分。
四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所涉及的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不足部分,所涉及的相关业主应当另行补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的维修资金应该具备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