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省的和地质勘查、建筑和岩土测绘有关的单位和公司(集团)。谢谢!

2024-05-13

1. 所有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省的和地质勘查、建筑和岩土测绘有关的单位和公司(集团)。谢谢!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
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
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
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
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
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院校:
1、中国地质大学(原武汉和北京地院)
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
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
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
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
(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经贸委与各工业局研究确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可以从所属地勘队伍中保留一支从事放射性矿产勘查的精干队伍,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黄金地质勘查部队的改革,按照****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执行。轻工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并入中国盐业总公司。
一、地质部地勘系统
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
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
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
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
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
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地质资料馆)
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中国地质图书馆
中国地质博物馆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法技术研究所
勘探技术研究所
探矿工艺研究所
探矿工程研究所
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
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第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第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
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山东局:济南:2个专业公司,4个综合地质队、2个专业地质队、2个勘查院、1个测试中心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正元资源勘查研究院、新疆地质勘查院(乌鲁木齐,外派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中南局:武汉,分布在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八市:603队:大冶;604队:孝昌; 605队:襄樊;606队:黄石;607队:宜都;608队:黄石;609队:黄石;水文队:黄陂。
中国冶勘总局西北局:西安:西北地质勘查院(西安,原西安地质调查所);五队(酒泉);六队(汉中);乌鲁木齐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保定,国内三大航空物探队伍之一。
中国冶勘总局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北京
中国冶勘总局昆明地质调查院:昆明,原西南局昆明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广州地质调查所:广州
四川省(西南)、辽宁省(东北)冶金地质勘查局和冶金华东地质勘查局(安徽省)已下放。
三、煤炭地勘系统(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原涿州,现迁北京丰台。
江苏煤炭地质局:常州,勘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物测队、机械研制中心、勘探研究所、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浙江华厦工程勘察院,浙江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浙江煤炭测绘院等。
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新市镇,152地质队、201地质队、202地质队和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
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125队、182队、物探测量队、地质勘查院和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105勘探队、132勘探队、物测队、勘查院4和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第一勘探局:邯郸,119勘探队、129勘探队、173勘探队、物测队、科教中心、地质勘查院、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勘探局:北京,机械研制中心,建筑工程公司,地质制图印刷中心。
水文地质局:邯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四个水文地质队和物探、基础工程、机电安装、物资供应、地能空调、污水治理等六个专业公司。
航测遥感局:西安
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
煤炭资源信息中心:涿州
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涿州
干部学校(党校) :涿州
中煤地质报社:涿州
河北省(邢台)、山西省、内蒙古、东北(沈阳)、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蚌埠)、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泰安)、河南省、湖南省(株洲)、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新疆煤田地质局已下放。


四、核地勘系统(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
核地勘队伍组建于1955年,现有6个地区性地质局、52个地质大队以及研究院所、工厂、医院等90个县团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为其业务支撑单位,以6个地区核地质研究所为主体,组建6个核工业地质调查分院,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16大队、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08大队、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3大队作为专业勘查队伍。
6个地质局所在省的48个地勘单位,以省为单元,整体属地化,组建辽宁省(东北)、江西省(华东)、湖南省(中南)、广东省(华南、由韶关迁花都)、四川省(西南)、陕西省(西北)核工业地质局,其余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个单位属地化后(组建了河南省(信阳,原308大队)、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等4个核工业地质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管理。
五、有色地勘系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有色地调中心):成立于2001年,北京地质调查所、桂林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地质资料馆、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资环):成立于2003年,北京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遥感中心、北京测绘院、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原物化探中心)、河北有色测绘公司。
19个地质勘查局全部下放: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市地质调查总院,含河北):原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下辖514队(承德)、517队(石家庄)、519队(保定)、地质四队(秦皇岛)、普查大队(燕郊)、核工业247队(宝坻,原属核工业东北地质局)等六个地质队和一所职工大学(保定),在天津局本部设有天津市地质勘查总院、地质研究所。
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
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黑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南京。下辖805(六合)、806(徐州)、807(南京)、809(南京)、810(南京)、813(南京)、814队(镇江)、研究所(南京)、测绘院(镇江)、矿产开发研究院(南京)、南京岩土工程勘查院。
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绍兴)
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河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东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西有色地质勘查局
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昆明,含四川)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西安,属陕西省正厅级事业单位,有12二级单位,分布于西安、临潼、咸阳、宝鸡、汉中、商洛等地)
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
六、化工地勘系统(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16家地质勘查院(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阿城)、江苏(徐州)、浙江、福建、泰安(钾盐地质)、河南、山东、湖北(荆州)、湖南、广西、贵州(遵义南白)、云南、陕西)、1家地质研究院(化工地质调查总院(地质研究总院))、1家职工医院。辽宁省(锦州)、安徽省(马鞍山向山)、广东省(花都)、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彭州军乐)等4家已下放。
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建材地调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公司,辖26个各省、市、区总队,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八、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黄金指挥部
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成立于1974年徐水的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后总部迁涿州,2004年更现名。
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高碑店,原为海洋石油勘探局。
十一、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原地质矿产所属石油地质单位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各石油地质局改称石油局,2000年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
华北石油(地质)局:郑州
东北石油(地质)局:长春
华东石油(地质)局:南京
中南石油(地质)局:长沙。
西南石油(地质)局:成都,地质勘察总公司
西北石油(地质)局:乌鲁木齐
上海海洋石油(调查)局:
广州海洋石油(调查)局:2001年划归中国地址调查局。

十二、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盐勘察设计院(前身是轻工业部盐业勘探队):长沙



中国地学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布一览

冰冻圈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甘肃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湖北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黑龙江

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陕西省科技厅 陕西

大气边界层物理与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大气科学及地球流体力学数值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地震局 北京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湖北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

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甘肃

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贵州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陕西

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陕西

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福建

空间天气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贵州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内生金属矿床成矿机制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江苏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卫星海洋环境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国家海洋局 浙江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现代古生物学和地层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

油气资源与探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广东

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气象局 北京

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仅供同行参考!!!

所有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省的和地质勘查、建筑和岩土测绘有关的单位和公司(集团)。谢谢!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职工队伍

地矿部新疆地矿(勘)局在职职工队伍呈逐年递减趋势。1986年在职职工为13051人,到1999年6月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会商纪要形成后,是年,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在职职工为9316人比1986年减少3735人。平均每年以260余人递减。减员的对象,一是工人及学徒,二是工程技术人员。1999年工人及学徒2686人,比1986年5734人减少3048人,1999年有工程技术人员1750人,比1986年的2707人减少957人。其原因,主要市随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地质矿产工作(生产)任务的逐渐减少,未再招收新职工,加之现有在职职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退休。尽管14年中接受和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3297人,但仍入不敷出,减大于增。1986年新疆地矿局职工总数为14844人,其中在职职工13051人,离退休职工1793人。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5734人,政工及管理1411人,工程技术人员1707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20.74%;服务及其他3199人。人员分布情况:直属单位12605人;局机关及附属单位446人。是年,接受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245人。1993年,是地矿局在职职工减员最多的一年。1993年职工总数为15658人,其中在职职工10472人,离退休职工5186人,在职职工比1992年的11564人减少了1092人。减员的对象主要是工人及学徒,其次为工程技术人员。是年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3380人;政工及管理1281人;工程技术人员2280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21.77%;服务及其他3531人。人员分部情况:直属单位10141人;局机关及附属单位331人。1996年7月,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正式更名为新疆地矿厅,另组建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是年厅、局职工总数为15618人,其中:在职职工9525人;离退休职工6093人。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2927人;政工及管理1303人;工程技术人员1846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19.38%;服务及其他3449人。人员分布情况,直属单位9266人;厅、局机关及附属单位259人。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新疆地矿厅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110人;核定老干部工作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事业编制16人;另核定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事业编制15人;新疆地质学会、新疆矿业协会事业编制8人。地矿厅149人。根据1999年6月23日形成的《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花管理的会商纪要》要求,从即日起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即划归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管理,更名为新疆地矿局(正厅级),但自治区区级机关体改工作未进行,局的名称未改,职工队伍仍以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名称记述。是年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职工总数为15522人,其中:在职职工9316人;离退休职工6206人。在职职工9316人,有工人及学徒2680人;政工及管理1182人;工程技术人员1750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18.78%;服务及其他3704人。人员分布情况,直属单位9037人;厅、局机关及附属单位279人。2000年8月,撤消新疆地矿厅的建制,与新疆土地管理局,新疆测绘局组成新疆国土资源厅,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则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管理。虽然领导机构已分开设置,但原新疆地矿厅所列人员编制除有少数领导干部进入新疆国土资源厅编制外,绝大多数仍与新疆地矿局人员编制合在一起。截止到2000年底,新疆地矿局共有职工15433人,其中在职职工8817人,离退休职工6616人。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2380人,政工及管理人员1180人,工程技术人员1745人,服务及其他人员3512人。工程技术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19.80%。8817名在职职工分布情况:直属单位8551人,机关及附属单位266人 。

3. 安徽国土资源厅和安徽省地矿局有行政隶属关系了吗

不是。安徽省地矿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不受国土厅领导。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简称省地矿局)成立于1958年4月,原称安徽省地质局,主要承担国家和安徽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任务。
 
1983年11月,更名为安徽省地质矿产局,实行省政府和地矿部(国土资源部)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兼行全省地矿行政管理职能。
 
1999年7月由国土资源部划归安徽省管理,2000年3月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我局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国土资源厅,主体仍独立运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安徽国土资源厅和安徽省地矿局有行政隶属关系了吗

4. 改革原则明确,改革方案推行艰难

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事)分开的原则,强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地质和矿产资源执法监督的职能。中央和省一级保留一部分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的骨干力量,将其余地质勘查单位逐步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和管理的经济实体。原属地矿部的地勘单位,归口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主要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勘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原属工业部门的地勘单位,一部分属地化,一部分由国资委归口管理,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
以上改革原则及改革方案的设想是合理的,但至今没有全面实现。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地质队伍虽然已经组建,但中国地质调查局没有建精建强,省级地调院归属不统一,多数没有建实建强。因此,国家和地方许多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自己承担不了,要转手依靠其他地勘单位去做。特别是战略性矿产勘查,本应是中国地质调查局和地调院的正当任务,但鉴于人员、装备等诸多因素制约,难以承担。其实,地调局和地调院在承担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勘查的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与可能,量力承担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特别是现今做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经费预算打得很紧,没有利润,只有倒赔,更没有激励机制。长此下去,地调局(院)的人才将会流失,不要说发展,连生存都将是个大问题。
《国土资源部关于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公益性地质工作界定为:主要开展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重点成矿区带矿产远景调查,做区域性的地物化遥调查,极少量事关地质找矿的重大地质矿产问题可以做延伸攻关。政府财政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可以投资战略性矿产勘查,以掌控资源、促进开发、保障供给。目前我国矿产勘查市场还不完备,公益性地质工作、地质勘查基金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如何实现有机衔接,尚需在实践中探索。
近10年来,地勘单位都已获得很多的自主权,并以矿产勘查、工程勘查为主业,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少数单位实现了矿产的探采一体化,还搞冶炼、加工和贸易。地勘单位在矿产勘查上,已打破矿种和地区界限,相当多的地勘单位甚至已走出国门。总体上看,近10年来地勘单位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普遍好于改革以前,具备了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但是,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步伐缓慢,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除少数例外,大多数地勘单位都认为自己还是国家事业单位,希望长期保持“戴事业帽子,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局队所办企业,即使经营良好,也不能独立出去。有些地勘单位有条件整体转变为企业,也得不到允许。当年地勘队伍最困难的时候,是改革的良机,现在日子普遍好过,改革的动力弱化了。

5. 云南地质勘察局308队是事业单位吗

是的。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6年(丙申年),原是地矿部派驻云南的厅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家计划内地质勘查和地质找矿。1990年加挂省地矿厅牌子,履行全省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厅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9年按国务院属地化管理要求,划归云南省人民政府管理。
全局下属28个单位,共有职工18886人。

云南地质勘察局308队是事业单位吗

6. 湖北省地质局怎么样?

简介:湖北省地质局(原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始建于1952年,原隶属于地质矿产部、国土资源部,1999年划归湖北省政府管理,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专业队伍,主要承担全省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等工作;管理所属地勘队伍,负责所属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现有职工16047人(含离退休职工)。局机关内设12个部门,核定事业编制8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局属事业单位25个。 近年来,湖北省地质局坚持更加紧扣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加紧密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要,构建以地质找矿为主体、以环境地质和地质经济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狠抓“荆楚富矿、民生地质、新型矿业”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局突破、转型、改革、发展,努力开创地质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

7.  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建议

在调查和研究地勘单位生产经营结构调整和投资效果中,我们发现几个比较重要且带有普遍性而地勘单位自身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拟作为建议报告国土资源部。
(1)鉴于在现阶段,地勘单位的投资是为调整生产经营结构服务的,故建议在设计投资目标时把它规定为两项:第一,要追求经济效益,这和一般企业所追求的投资效益是一致的,即利润最大化,可以通过投资回报率和投资回收期来反映。第二,要追求对现有职工的安置效益,即用每安置一个人需要的投资来反映,这个要求就有其特殊性了,也为投资项目的选择增加了难度。
一般说,有些项目确实可以满足这两个目标的要求。如沿街开发的多种经营项目,面向社会的机修、饮食服务、招待所等项目,都能兼顾经济效益和安置效益。但是多数大型骨干项目,则很难兼顾这两个目标。如矿业开发、工程勘查和基础施工、大型宾馆等,往往经济效益比较好而安置效益就差些。原因就是原来地勘单位职工队伍结构,不适应新产业所需要的职工结构,一方面雇佣大批外来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又富余大批在职职工。而从发展趋势看,这种情况在所难免,具有普遍性。如陕西地勘局从1993年到1997年,市场收入从12653万元,增到24102万元,市场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由69%增至84%。而市场收入安置的在职职工,则由3354人,减少到3106人。
这种情况,应当引起国土资源部的重视,并考虑如何稳妥处理这些职工,以利于社会的安定。不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让地勘单位从市场收入中的利润,把这些人养起来。长此以往,必然把单位拖垮,而且也使地勘单位处于不平等竞争的状态之中。二是地勘单位发不出补贴,造成不安定的隐患。我们建议,国土资源部应当制定一个如何解决这部分职工最低生活费的办法,报国家批准执行,不宜和一般企业的待岗职工同等对待。
(2)有些地处边远的地质队,由于投资环境不好,很难就地就近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把他们搞活,如果再继续进行新的投资,只会造成新的浪费。这可能是不能搞活所有地质队的必然结果吧!如某地质队地处中蒙边界,从1974年建队以来,国家投资1.1亿元,先后找到120吨化工级铬矿储量、1900万吨含高砷的铁矿储量,12个褐煤远景区,都没有开发价值,后来又找到几处小型的铜、贵金属矿,由地方开采,也早已关闭了。某勘查院进入市场以后,也屡屡碰壁。他们先投入500万元,与地方合开锡铜矿,已经下马,赔掉480万元;后又投资200万元找到一个小金矿,与地方合开,也只收回40万元,就被地方踢出来了。接着又搞过炼铁炉、办过旅游渡假村,都失败了。现在这个勘查院,有离退休职工400余人,在职职工475人,其中院部56人,子弟学校40人,从事工勘施工的141人,从事多种经营的56人,待岗的171人。这种局面今后难以改变。
我们认为对这种类型的地勘单位,用一般的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是难以救活的。建议国土资源部应当充分了解和估计到这种情况,从而制定出专门解决的办法,或者通过试点,探索可行的办法。如停办原来的地勘单位,就地分解,自找出路,对沉淀下来的,给予妥善安置。这样做,肯定比现在勉强维持的办法更省钱。
(3)在研究地勘单位投资中,发现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一方面用于商业性矿产勘查的地勘费没有作为投资处理,而是作为地勘单位劳务收入核销了;另一方面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又在走商业性矿产勘查地勘费的老路。
很明显,地勘费用于矿产勘查部分作为经费核销,肯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必须改革,对此大家认识是一致的,正在逐步实施。但是再把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投入进去,以补充业已消亡的商业性地质勘查投入,并沿用原来的运行机制,实在是一种倒退,而且这种倒退直接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因为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有资源的耗竭补偿,它本身就是由国有资源的实物形态,转化为国有资产的价值形态。对于这种专项的国有资产,再用于支持专项的矿产资源勘查是完全可以的,但不应作为勘查经费用完就核销了,这种核销客观现实是大家正在这样运作。许多主管部门,把矿产资源补偿费当作专项经费不足的调节资金,哪个基层矿管单位经费困难或地方领导缺钱,就上一个项目,申请矿产资源补偿费。至于这些项目究竟完成的如何,则缺乏责任的追查。对此,尽管许多省、地区制定出许多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但最终都没有摆脱核销之路。为此,建议国土资源部:
① 一定要把矿产资源补偿当作国有资产来管理,必须保值增值,不能核销。
② 为了把矿产资源补偿费保值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基金,并成立一个经济实体来具体运作。由这个经济实体,对国家保值增值,对使用者追踪检查。
如果这项工作不引起重视,或只看眼前利益,胡乱把矿产资源补偿费用掉,将来肯定要受到惩罚,即由财政部收回管理权,统一纳入国家预算支出。
(4)就大多数地勘单位来说,由事业转为企业,在物质条件上都缺少资本金。1997年,原地矿部30个省局总资产171.44亿元,负债98.42亿元,净资产73.02亿元,人均仅2.9万元,比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人均净资产低44%。同时,资产结构极不合理,在总资产中,闲置和不良资产约占10%,职工住宅和非生产性资产超过50%,真正用于生产经营资产不足40%,地勘队伍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差,难以成为市场主体。所以要促使地矿部门地勘单位向企业转化,必须适当注入资本金。为此,建议从1998年开始,在现有地勘费中划出10%,用于增加地勘单位资本金,由以省地勘局为单元的地勘单位自主使用,只对国家保值即可以了。这样每年可拿出4亿元,五年可以增加20亿元资本金,地勘单位人均可增加7000元的资本金。
这样做对国家也是有好处的,第一,原来的地勘费都是作为经费当年核销了,划出这部分地勘费作为资本金注入地勘单位,等于增加了国有资产、资金。第二,地勘单位增加了资本金,有利于加速向企业转化,有利于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经济效益。而地勘单位一旦有了经济效益,就可以逐步由吃国家预算的单位,转为向国家预算交利税的单位。这两点向财政部说清楚,争取支持。

 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建议

8. “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的哪个街道?

“中国地质大学”位于武汉关山街道鲁磨路。
历史沿革:
中国地质大学创建于1952年,前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等院校的地质系(科)合并组建而成的北京地质学院。学校于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院校。1970年,学校整体迁至湖北办学,更名为湖北地质学院。
1974年,学校定址武汉,更名为武汉地质学院。1978年,武汉地质学院在原北京旧校址设立武汉地质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7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组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北京两地办学,总部在武汉。
2000年2月,学校由原国土资源部划归教育部管理。2006年10月,教育部、原国土资源部签署共建中国地质大学协议。

扩展资料:
1、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研究院(所、中心)86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地质工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
学校拥有完善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自建校起,学校相继在周口店、北戴河、秭归等地建立了教学实习基地。
其中周口店野外实习基地被誉为“地质工程师的摇篮”,为“全国地质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能力(野外实践)基地”。学
2、学科布局
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排名第一。
有19个学院、65个本科专业;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工程硕士、MBA、MPA等10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包涵14个工程领域。
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6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地球科学进入前1‰。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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