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财政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2024-05-17

1. 各级财政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各级财政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和规范化、法制化原则。
  目前,专项转移支付,服务于中央宏观政策目标,用于增加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扶贫等方面的专项拨款,这些重点项目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但其核定并不规范,加之往往被层层截留和被挤占、挪用,其性质属于非均等化转移支付。

各级财政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2. 单位进行财政直接支付时应先按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对吗

正确。这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里的话。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
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入全国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3.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政府间转移支付的主要目标

(一)弥补财政缺口大部分国家通过转移支付实现纵向财政平衡,即弥补不同级次政府支出与自身收入之间的差异。尽管这些财政缺口原则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弥补——赋予地方政府更多征税权,将更多的支出责任移交给中央政府,或者减少地方支出、提高地方政府收入,但是,在大多数国家中,各级政府收入与支出的不匹配仍然需要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发挥平衡作用。实际上,无论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高级次政府向低级次政府的转移支付都将有助于弥补财政缺口。但是,如果以自身收入能力为衡量标准,那么当最富裕的地方政府支出与收入(包括转移支付)达到均衡时,就可以认为实现了纵向财政平衡。显然,较为贫困的地方政府仍然存在着财政缺口,但这些缺口更应被视为地方政府部门内的横向财政平衡问题,而不是各级政府间的纵向均衡。(二)均等化横向财政平衡,即通常所称的均等化,存在争议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理论界对财政均等化的概念一直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解释;另一方面,对于均等化模式的选择,不同的国家又具有不同的偏好。如果将地方政府的人均实际支出作为均等化的衡量标准,将各地区的人均实际支出都提高到最富有的地方政府的水平,那么地方偏好差异就很难得到应有的体现,从而削弱了分权的优势。除了地方偏好差异外,该模式也未考虑地方需求、成本以及自身收入能力等方面的差别。同时,人均实际支出的均等化还将抑制地方收入努力和地方支出约束,因为在该体制下支出最高、税收最低的地方政府将得到最多的转移支付。实践表明,这种不理想的激励效应在收入分享体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例如,在德国、俄罗斯等一些国家中,一定比例的地方税须在所有地方政府间分配。换言之,地方政府仅能得到部分来源于自身辖区的收入,其余部分则通过既定的均等化公式分配给其他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的征税成本被人为提高,由此而导致的阻滞效应也非常明显——当地方政府能够对被分享税基的税率产生影响时,采用这种收入分享体制将导致较低的征收率。即使税率由中央政府确定,但是如果实践中收入由地方政府征集,那么问题仍会产生。相反,财政能力均等化的目标是为各地方政府提供充分的资金(自身收入和转移支付),以提供由中央政府事先确定的公共服务水平。转移支付的基础是对各地区潜在收入能力(例如财产税的估价或其他税种的税基)的测量而不是采用实际收入。如果能够准确测量收入能力——尽管通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么这种转移支付将不会在地方政府取得收入方面产生抑制作用,因为从边际上看地方政府仍对支出和税收决策承担全部财政责任。当然,如果地方政府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转移支付公式中使用的能力变量,那么能力均等化也将引致不理想的激励效应。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一些州所采用的“代表税收体系”(RTS)均等化公式。按照RTS方法,每个地方政府得到的转移支付等于测量的税基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赤字额乘以适当的目标税率(通常是全国平均税率)。如果所有的政府都选择目标税率,那么能力差异将完全均等化,所有地区拥有相同的(人均)财政资源。但是各地区的税基通常会随着税率的提高而降低——例如,随着更高的税率资本化入财产的价值,以及随着经济活动转移至其他地区。因此,将税率提高,超过目标水平的地方政府会发现其税基缩小,转移支付额度增加。换言之,当地方税正好处于目标水平时,由于转移支付效应的存在,地方政府征收更高税率的边际超额负担为零,尽管从整个国家的角度看是正的。(三)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当地方服务溢出至其他地区时,为使地方政府提供合理数量的该类服务,有必要提供某种形式的配套拨款,以使单位补贴等于溢出收益的边际价值。同时,配套拨款也有利于均等化地方需求或中央政府不易监控的支出偏好等方面的差异,使更多的资金流向中央政府所希望的领域。尽管配套(或有条件)转移支付使地方政府更易受到中央政府的影响和控制,但也具有重要的政治优势,即在受补助行为中引入了地方参与、承诺与责任感等要素。对于资本项目而言,这些要素尤为重要。原则上说,合理的配套比例,即中央政府在总成本中负担的比例,应由溢出的规模即相关的外部性水平决定。当然,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央政府提供补助的意愿强度影响。当外部性较低或中央仅愿意提供基本或最低水平国家标准的服务时,这一比率可能会随着支出水平的提高而下降。同时,如果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某些地区具有更高的需求价格弹性,那么各地区间的比率也将存在差异。此外,除非地方财政能力完全均等化,否则统一的配套拨款(实际上为不同的地方政府提供了相同的价格)对贫困地区不利。实际上,即使收入基础完全均等化,也仍然存在着需求或成本方面的差异,要求将均等化要素植入配套拨款公式中。通过与收入水平相反的配套比率确定各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价格,有利于保证所有的地方政府,无论其财政能力大小,都能为其居民提供水平大体相同的某些(存在外溢性或具有特别的价值的)公共服务。因此,在特定的转移支付计划中,某一地区所面临的配套比例将随中央政府关注程度(无论是出于对外溢性或某项行为所具有的价值特征的关心,还是完全出于实施某项计划的意愿)的加深而提高,因地方期望程度(价格弹性)以及支持该计划所需能力(收入弹性)的降低而提高。实践表明,发展中国家鲜有配套补助方面的成功案例。原因之一是许多国家在确定配套比例时考虑更多的是再分配问题,而不是效率——贫困地区因为贫穷而得到更多帮助,而不是提高配套比率,以使整个社会提供最优数量的服务。此外,配套补助的应用要求对所需提供的服务水平进行明确的界定以及对各种水平服务的成本进行准确而适时的评估,因而在信息方面的要求相对较高。再者,要想使地方政府能够对激励措施作出反应,还有必要使其具有相当程度的税收自主性。显然,许多发展中国家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四)增强中央政府的政治控制从根本上讲,一国的财政体制是由其政治体制和政治目标决定的。作为财政体制的构成要素,转移支付在很多情况下首先遵从于政治方面的需要,其次才是经济效率的考虑。从财权上看,转移支付使上级政府占有更多份额的财政资源,并使下级政府对之形成依赖。转移支付的份额越大,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影响力就越大,前者对后者的控制程度越强。可见,中央政府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来规范和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减少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倾向。换言之,转移支付不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还是中央政府用于实现其政治目标的一项重要工具。但是,从经济角度看,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中转移支付可能会导致某些损失。例如,出于拯救地方发展、为地方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中央政府可能会对某些经济上难以为继的地方政府进行一定的转移支付。在该过程中,中央政府显然失去了一项重要的潜在工具,该项工具能够帮助其实现发展目标并引导资源进入缺口最大的地区。此外,当转移支付发生改变时还会产生重要的政治问题——由于赋予远比索取更容易被接受,因此很难将转移支付调整至中性的状态,通常的结果是转移支付总额在短期内有所增长。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需要考虑的往往是如何使政治目标在不带来更大效率损失的条件下得以实现。换言之,转移支付应尽可能在增强中央政府政治控制能力与有效配置财政资源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一致。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政府间转移支付的主要目标

4. 新预算法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带来哪些影响

 新《预算法》第16条首次以法律形式对财政转移支付作出规定,明确规定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组成、比例等基本内容。不管是解析新《预算法》中的财政转移支付条款,还是探寻财政转移支付的进一步优化,都需要挖掘其法理依据、考察其运行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建议。
  从本旨上看,诚如新《预算法》第16条第1款所规定的:“财政转移支付应当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进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应当注意,第一,这里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财政平衡思想。由地方政府提供覆盖全体公民、满足公民对公共资源最低需求的公共服务,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故国家负有建立财政调整制度的宪法义务。
  第二,财政转移支付保障的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并非通过财政调整以完全满足地方政府的每项财政需求,而在于满足其基本财政需求,使经济欠发达地区享有大致均衡的发展机会。可见,财政平衡并非平均主义,否则将助长地方政府不劳而获、“吃大锅饭”。

5. 建立资金直达市县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意义何在

亲~您好,我是生活民生导师小晴天,很高兴为您解答。建立资金直达市县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意义何在如下:为更好发挥直达资金作用,漯河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政策,成立了局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全市直达资金工作,改进完善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一是提升工作效率,在收到上级资金后,按照上级拓展直达资金的范围,认真梳理相关资金,第一时间做好下达资金分配工作,分配后,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二是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市级根据工作进度预拨资金形成支出,同时,督促县区将提前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到项目、加快提前下达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快进度。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强化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项目储备的质量,尽早确定资金分配办法,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能够迅速下达到位,进一步压缩资金分配的时间。落实好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四是实行常态化管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分析,督促资金快速落实到位、高效规范使用。加强分析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求采纳~[微笑]【摘要】
建立资金直达市县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意义何在【提问】
亲~您好,我是生活民生导师小晴天,很高兴为您解答。建立资金直达市县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意义何在如下:为更好发挥直达资金作用,漯河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政策,成立了局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全市直达资金工作,改进完善直达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的管理。一是提升工作效率,在收到上级资金后,按照上级拓展直达资金的范围,认真梳理相关资金,第一时间做好下达资金分配工作,分配后,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二是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市级根据工作进度预拨资金形成支出,同时,督促县区将提前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到项目、加快提前下达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快进度。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强化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项目储备的质量,尽早确定资金分配办法,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能够迅速下达到位,进一步压缩资金分配的时间。落实好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四是实行常态化管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督分析,督促资金快速落实到位、高效规范使用。加强分析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求采纳~[微笑]【回答】

建立资金直达市县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意义何在

6.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题。
 
 
 
 根据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上下级预算主体间、同级预算主体间的收支规模是不对称的,转移支付制度就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
 
 
 
 财政转移支付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账,是对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失衡进行调节。人均生产总值偏小,资金转移风险偏大;人均财政收入偏小,转移支付比例偏大;人均预算支出偏小,专项转移比重偏大。建立人均生产总值均衡机制,可以防范财政资金转移振荡风险。
 
 
 
 纵向转移支付指的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通过纵向转移支付,可以加强下级政府的财政能力,支持下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财政转移支付具有完整性、对称性、法制性、稳定性的特点。财政转移支付是世界各国并通采用的主要风险分担方式之一,通过税收筹集资金并分配给社会中的最贫困者、失业者等人群、地区、城市。

7. 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和财政纵向转移支付

横向转移支付是指同级地方政府间发生的资金平行转移,一般是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提供资金援助。
 横向转移支付包括各州间的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和州内城镇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具体做法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财政部门分别测算出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和本州居民平均税收额,如果某州的居民平均税收额大于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2%以上,这个州就属于富裕州,他就要向贫困州转移资金;如果某州的居民平均税收额只相当于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95%以下,那么该州就被列为贫困州,它可以得到来自富裕州的转移支付;如果某州的居民平均税收额相当于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95%一102%,这个州既不转移支付也得不到转移支付。通过实行纵向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德国有效地实现了上下级政府之间以及各个地区之间的均衡发展目标。(以德国为例)
 纵向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纵向转移支付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联邦对州的转移支付,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共享税分享比例的协调。在共享税中,分成比例由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流转税的分成比例,每两年由联邦和州进行一次协商调整,近年来流转税的分配比例为:联邦65%,州35%。对增值税的分配,采取按人口进行分配的办法,从而起到了一定均等化的作用。二是对一些规模较小的州,由于财力特别薄弱,收支矛盾很突出,因此联邦要从自己分享的增值税中再拿出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三是对于州和地方事权范围的重要支出和投资项目进行拨款。四是联邦对委托给州的任务和州的某些负担较重的支付项目的拨款和补助;
  第二层次是州对所属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它包括一般性拨款和指定用途拨款。一般性拨款,地方可以自由支配,约占州对地方拨款的70%。指定用途的拨款必须按州政府制定的方向使用。

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和财政纵向转移支付

8. 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
2、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
(1)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转移支付制度的认证 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2)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形式。
(3)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