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024-05-15

1.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
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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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
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3. 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cq.huatu.com/zt/sydw/
2015年重庆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发布时间:2月中旬报名时间:3月初考试时间:3月21日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8月11日9:00至8月16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重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4.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023-12333。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邮政编码:4011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
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 重庆社保局官方网站

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的窗口申请办理个人缴费性质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填写申请表,性质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按一年一次性缴费,还是按季度缴费),社保中心核准以后或给你一本养老保险手册,以后缴费多少都会在手册上记录的,等到你符合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凭手册办理退休手续,计算退休金,注意缴费必须缴足15年的,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等方面各国可能不同,但是相同的一点是:社会保障只是保证居民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二战以后,社会保障进入到另一个阶段,福利国家纷纷出现,其先锋是英国。
20世纪7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实践纷纷出现于工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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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 24 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息处)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承担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二)信访处贯彻落实国家信访条例;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的管理规则、办法和集体上访、罢工处理政策和措施;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三)政策研究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行政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等工作。(四)法规处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五)规划财务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承担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数据统计发布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六)就业促进处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及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渝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办理外国人(不含专家)来渝就业许可业务。(七)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员调配和特殊人群安置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负责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八)军官转业安置处(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随调随迁家属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担市级和中央在渝有关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九)职业能力建设处(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设立技工学校的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工作;承办国家级和市级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招聘国境外非专家人员)、人员聘用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承办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处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涉及农民工维权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三)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参与评定国家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审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拟订企业职工福利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工(公)伤、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退休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和工资退休福利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调查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参与医疗、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十五)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参保人员离退休审批和管理政策;拟订参保单位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十六)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市级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十七)医疗保险处统筹拟订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十八)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十九)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管理和指导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二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重庆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二十一)调解仲裁管理处(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二十二)劳动保障监察处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三)重庆市外国专家局(重庆市国外智力引进办公室、国际合作处)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吸引外国专家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规划国外智力引进发展战略;负责在渝外国专家奖项的评审和颁奖;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编报国外智力引进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引进国外智力的行政许可和资格认定;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二十四)人事处承担机关、市公务员局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市公务员局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市公务员局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7.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简介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hóng qìng shì rén lì zī yuán hé shè huì bǎo zhàng jú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编制本指南。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信息分类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领导名单、内设机构。2.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6.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具体信息条目可参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图书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还需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政府信息,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一)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书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也可从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网络、电话、上门等方式查询、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简介

8.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

023-12333。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邮政编码:4011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
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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