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规定

2024-05-14

1. 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规定

法律分析: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一、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二、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
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
三、上述机关的离休、退休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批准外,不得到国营企业任职。如果到非国营企业任职,必须在离休、退休满两年以后,并且不能到原任职机关管辖行业的企业中任职。离休、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以后,即不再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退休待遇。
四、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规定

2. 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规定

法律分析: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包括应同机关脱钩而未脱钩,或者明脱钩暗不脱钩的,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同机关彻底脱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凡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已经担任企业职务的,必须立即辞职;否则,必须辞去党政机关职务。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已停薪留职的,或者辞去企业职务回原单位复职,或者辞去机关公职。

3. 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因为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必然导致与民争利。经商、办企业,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而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有一般公民不可能具备的特殊条件。这些特殊条件,就是他们所掌握的那部分权力,占有的最新的重要信息和情报,以及广泛的社会联系等。如果允许他们经商、办企业,这些特殊条件可以为他们牟取暴利提供特殊方便的条件,这必然在市场经济中制造人为的竞争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市场配置原则,甚至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如何处理

4. 干部经商办企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公职人员经商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 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负刑事责任吗

你好 
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给予以下处理:
(一)          领导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的,予以纪律处分,并责令退出经营。
(二)          领导干部明知其亲属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办企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          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应退出经营活动。拒不退出的,领导干部应辞去职务,调换工作岗位。
(四)          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发现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存在违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对严重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包庇袒护的,追究该主要领导的责任。

涉及第四条内容的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负刑事责任吗

6. 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法律分析:一、严禁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总目标是为企业创造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总原则是政企分开、官商分离;总要求是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兴办企业,谋取私利,与民相争。
二、不得经商办企业的党政机关,不仅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而且包括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
三、党政机关与企业彻底脱钩,是指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机关彻底脱钩。
1、企业不得兼有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职能。
2、企业在财务上与机关脱钩,不接受部门名义的投资、入股,不向机关上交利润和管理费,不为机关报销各种费用。
3、党政干部交流到企业工作要符合规定,从严审批。
4、企业不得冠以党政机关的名称,不得挂靠在机关。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第四条 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组织,以及这些组织的干部和职工。这些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非商业性企业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7. 国家干部经商办企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国家干部经商办企业,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国家干部经商办企业怎么处理

8.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如何认定

公职人员是否经商的认定,一般是看个人名下注册公司的情况。如果暗中经商投资,也是会被认定为经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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