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13

1.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 一 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 二 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 三 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 四 条 学院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745


学院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第 五 条  培养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 六 条 基本情况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区域性中心城市———商丘市。学院占地面积1743亩,建筑面积68万㎡,藏书165万册,实验仪器设备总值2.78亿元,固定资产总值8.75亿元。2007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年又被国务院批准为“商丘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主体院校。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156人,其中教授82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高级工程师456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9000余人。学院设置有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经贸系、生物工程系、动物工程系、园林食品加工系、体育系、艺术系、汽车建筑工程系、软件学院、语言文学系、艺校部、工程技术学院等13个系(院、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 七 条 成立以学院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 八 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 九 条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计划及录取    第 十 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的分配按照教育厅及省招办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语种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我院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对各批次的投档规定执行。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艺术类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口高职按考生类别分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办或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咨询网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物价局批准的统一标准收费。计算机类、工科类专业为4200元/年;财经、文史及农口类专业为3700元/年;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年;软件学院二年制专业(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1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生。2020年如学费标准调整,将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的补贴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度。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学院设立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370—3182222    3183333     2、监督电话:0370—3182038    


3、学校网址:www.sqzy.edu.cn  " target="_blank">Http://www.sqzy.edu.cn       4、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邮编476005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 商丘工学院2020年学费

2020年暂定本科分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4000元,学制3年专科学费每人每年9600元,学制2年专科学费每人每年12000元,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在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扩展资料:
学校简介
商丘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占地2071.97亩,建筑面积53.17万平方米,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
现在教职工1268人,全日制在校生16167余人。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1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78.81万册、校内实验中心119个。
开设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18个,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管、经、教、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商丘工学院招生网——2020年招生章程

3. 商丘工学院2020年学费

商丘工学院学费:本科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4000元,学制3年专科学费每生每年9600元,学制2年专科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商丘工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现在教职工1268人,全日制在校生16167余人。
学校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1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78.81万册、校内实验中心119个。开设本科专业33个,专科专业18个,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管、经、教、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扩展资料:
商丘工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殷商文化之都--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是全国66个区域流通节点城市之一,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铁网交汇城市,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命名的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在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参考资料来源:商丘工学院-2020年商丘工学院招生章程

商丘工学院2020年学费

4. 商丘工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 商丘工学院 国标代码 13500
  
     第二条 办学性质 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4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制3年、部分专业学制2年。
  
     第五条 地理优势商丘工学院位于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支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商丘市。商丘区位优越、交通发达,东临黄海、西扼中原、北接齐鲁、南襟江淮,位于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的过渡地带,是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两纵两横经济带的四大交汇城市之一。陇海铁路、京九铁路、郑徐高铁、商杭高铁、连霍高速、济广高速、310国道、105国道等国家交通主干道在商丘交汇,是中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中原经济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市范市,著名的“三商之源”、“华商之都”。同时也是“火文化”的发源地,早在远古时期,“三皇”之一的燧人氏在这里发明了人工取火。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办法
  
     第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第九条 志愿优先。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考虑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我校承认教育部批准的加分项目。在高考实际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上同等优先的学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分和专业分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分和文化分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所有考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一般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省招办、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络查询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本科及专科专业收费均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奖(助)学金额度及勤工助学岗位补贴
  
     1.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2.助学金 ①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②国家中职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③中职贫困生减免学费(每人1200元)。
  
     3.勤工助学岗位补贴: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支付生活、学习费用(每月200元左右)。
  
     4.爱心基金:学校拿出一定经费和教职工捐款筹集等爱心基金,为每一位家庭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爱心基金”(每月约150元),以资助其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退学退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六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商丘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与就业服务,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办学特色
  
     第十八条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课程外,还开设有汽车驾驶、信息处理、艺术欣赏、阅读赏析、外语应用、沟通交往、创新创业“七项能力”的培养特色课程,打造一专多能,一人多证的应用型人才。学校通过多种渠道为每一位毕业生推荐或提供就业岗位,使每一位毕业生不受就业困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商丘工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招生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商丘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3020999
  
     传 真:0370-3020799
  
     学校网址:http://www.sstvc.com
  
     电子邮箱:sqgxy6205@sina.cn
  
     邮政编码:476000
  
     来校路线:从商丘市内乘5、11、12、13、15、29、69路公交车至学校门口下车即到。     ;

5. 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现有梁园校区、睢阳校区两个校区。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商丘师范学院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20年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情况下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等同于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美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依次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河南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各专业学费为:普通本科文史类为4400元/年,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年;民族与传统体育专业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7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教育项目类,普通类专科为12000元/年,艺术专科为13000元/年;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是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美国蒂芬大学合作项目(试行) ,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按600-1000元/生·年收费。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次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次5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次2600元、33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旨在奖励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文体、公益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每人每次10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


传真:0370—3057839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ban.sqn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70-3057578

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6. 商丘工学院开学时间2022

商丘工学院开学时间2022
一、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
原定于8月27日—28日的线下报到调整为线上报到,8月29日开始线上教学;线下报到时间调整为9月3日-4日。

二、2022级新生
原定于9月3日-4日的线下报到调整为线上报到,9月5日开始线上教育教学;线下报到时间调整为9月11日-12日。

三、注意事项
全体学生至少在返校前7天返回居住地不再发生异动,居家期间坚持健康打卡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做好返校准备;学生返校实行申请审批制,未经学院审批,不要提前返校报到。
开学前学校所在区域若遇突发疫情,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7. 商丘工学院开学时间2022

商丘工学院开学时间如下:
一、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
原定于8月27日—28日的线下报到调整为线上报到,8月29日开始线上教学;线下报到时间调整为9月3日-4日。
二、2022级新生
原定于9月3日-4日的线下报到调整为线上报到,9月5日开始线上教育教学;线下报到时间调整为9月11日-12日。


注意事项:
全体学生至少在返校前7天返回居住地不再发生异动,居家期间坚持健康打卡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做好返校准备;学生返校实行申请审批制,未经学院审批,不要提前返校报到。
开学前学校所在区域若遇突发疫情,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 腾讯网-商丘工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开学通知

商丘工学院开学时间2022

8. 商丘工学院2012年都有什么专业

艺术类本科(1个):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方向)
普通本科专业(15个):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通信系统运行管理方向)、通信工程(移动通信与智能手机开发方向)、土木工程(设计与施工方向)、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资产评估师方向)、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方向)、艺术设计
艺术类专科(4个)艺术设计、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
普通专科专业(27个):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监理、 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角色设计与制作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师方向) 、软件技术(软件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方向)、图形图像设计与制作(平面设计+网页设计双设计师方向)、商务英语、 新闻采编与制作、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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