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几日内设置账簿

2024-05-14

1.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几日内设置账簿

公司法规定的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且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也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1)现金日记账,一般企业只设一本现金日记账。但如有外币,则应就不同的币种分设现金日记账。(2)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应根据每个银行账号单独设立一本账。如果企业只有一个基本账户,则就设一本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均应使用订本账。根据单位业务量大小可以选择购买100页的或200页的。(3)总分类账,一般企业只设一本总分类账。通常使用订本账,根据单位业务量大小可以选择购买100页的或200页的。这一本总分类账包含企业所设置的全部账户的总括信息。(4)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采用活页账。账页格式通常有三栏式、多栏式和数量金额式。其中,存货类的明细账要用数量金额式的账页;收入、费用、成本类的明细账要用多栏式的账页;其他的基本全用三栏式账页。设置账簿应当遵循的原则(一)账簿的设置要能保证全面、系统地反映和监督各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为经营管理提供系统、分类的核算资料。(二)设置账簿要在满足实际需要的前提下,考虑人力和物力的节约,力求避免重复记账。(三)账簿的格式,要按照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需要提供的核算指标进行设计,要力求简便实用,避免繁琐重复。法律依据:《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几日内设置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