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税取消了么

2024-05-16

1. 利息税取消了么

2008年10月9日取消了利息税,目前是免税的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结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孳生的利息所得,还要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取消了么

2. 利息税的取消时间是哪年

国家于2008年10月9日起取消利息所得税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2007年8月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至今暂免征收利息税。

3.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2008年10月9日...    
  您好,我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008年10月9日起正式取消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4. 储蓄利息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活期存款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结息一次,涉及到的2008年10月9日之前孳生的利息所得,还要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5. 从什么时候取消个人利息所得税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999年11月1日再次恢复征收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什么时候取消个人利息所得税

6. 利息税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利息税
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
1999年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
2007年8月税率由20%降至5%,
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7. 银行存款的利息税是什么时候开始证收的? 什么时候停止的?

利息税于1950年开始,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11月1日再次恢复征收,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中国的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11月1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拓展资料:利息税指香港地区对获得利息收入的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包括在香港来自债券、房地产的典当、抵押借据、存款、借款、暂支或其他债务所获得的利息,除另有规定免税外,都应当按规定征税。确定利息来源的方法分提供信贷检验法和操作检验法两种。前者适用于对营业和个人利息来源的确定,即根据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的地点来确定其利息的来源; 后者适用于对银行和金融机构利息来源的确定,即根据进行交易并由此赚取实质盈利的地点确定其利息的来源。征收利息税是一种国际惯例。几乎所有西方发达国家都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税,只是征税的办法有所差异。主要要以下5个作用:一、通过税收影响居民的收入水平,调节财富不均和贫富差距。二、通过实际利率变化影响居民储蓄。三、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领域转移。通过降低私人投资的机会成本,推动私人投资的增加,形成社会投资持久的增长机制。四、抑制储蓄增长、扩大消费支出。五、增加财政收入。

银行存款的利息税是什么时候开始证收的? 什么时候停止的?

8. 什么时候考虑利息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6号)要求,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从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李叔叔今年将50000元的现金存入银行”,这个“今年”不管是2011还是2010,都不会涉及利息税。
到期可取到本金50000+利息2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