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2024-05-13

1.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一、医保中断了,还算年限吗
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
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二、五险一金缴纳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职工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职工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职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单位缴存部分共同构成,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2.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如下:
1、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
3、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当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时,退休后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补缴至规定年限。
一、惠州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
因为各地政策不同,医疗保险一般需要累计缴纳十五年至二十五年,才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交了五险医疗可以报销吗
缴费的次月可以报销。比如,1月4号单位把钱交过去了(首次交),1月5号需要住院治疗,但这时候还不可以可以享受住院报销,要到下个月才行。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按规定足额补缴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补结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保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保。
三、职工医保需要交多少年
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是男满25年,女满20年。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 职工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是什么

职工医疗保险最新政策职工医保的最新政策主要在报销比例、范围上有不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门诊报销比例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2、住院报销比例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1)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以下项目不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
(PET)、电子束
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职工医疗保险最新政策是什么

4.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将一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计算,现执行400元;二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计算,现执行640元;三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计算,现执行880元。一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4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现执行1个百分点为80元)。
(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53.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2万元;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为50万元。
(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1.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自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医疗费,由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其中:增设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与医疗费报销挂钩的政策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达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达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员按其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2.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门诊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按80%支付(重度前列腺增生门诊医疗费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部分实行限额结算,每年统筹基金限额1000元,当年内有效)。
二、异地就医政策
(一)就医管理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其他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在市内非参保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未经同意的,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需由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手续,并报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可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居住地选择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长期异地就医)。若突发疾病需要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就医医院原则上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危重病抢救除外)。对办理了上述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未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的,按我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注意:若回到统筹区内就医需要取消异地申报与既往政策的不同:取消参保患者转往区外就医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个人先自付15%,进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个人先自付10%,以及区内同等级医院间转院和出院后15天内因病复发计收起付线的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职工医疗保险条例》
一、报销政策: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将一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计算,现执行400元;二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计算,现执行640元;三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计算,现执行880元。一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4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现执行1个百分点为80元)。
(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53.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2万元;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为50万元。
(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1.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自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医疗费,由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其中:增设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与医疗费报销挂钩的政策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达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达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员按其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2.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门诊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按80%支付(重度前列腺增生门诊医疗费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部分实行限额结算,每年统筹基金限额1000元,当年内有效)。
二、异地就医政策
(一)就医管理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其他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在市内非参保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未经同意的,住院起付线提高5%,

5.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将一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计算,现执行400元;二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计算,现执行640元;三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计算,现执行880元。一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4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现执行1个百分点为80元)。(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53.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2万元;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为50万元。(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1.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自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医疗费,由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其中:增设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与医疗费报销挂钩的政策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达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达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员按其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2.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门诊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按80%支付(重度前列腺增生门诊医疗费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部分实行限额结算,每年统筹基金限额1000元,当年内有效)。二、异地就医政策(一)就医管理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其他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在市内非参保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未经同意的,住院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需由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手续,并报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可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居住地选择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长期异地就医)。若突发疾病需要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就医医院原则上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危重病抢救除外)。对办理了上述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其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报销。未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的,按我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起付线提高5%,同时报销比例下降5%。注意:若回到统筹区内就医需要取消异地申报与既往政策的不同:取消参保患者转往区外就医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个人先自付15%,进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个人先自付10%,以及区内同等级医院间转院和出院后15天内因病复发计收起付线的政策。【法律依据】《职工医疗保险条例》一、报销政策:(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将一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计算,现执行400元;二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计算,现执行640元;三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计算,现执行880元。一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4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现执行1个百分点为80元)。(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53.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2万元;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为50万元。(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1.住院报销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至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的比例支付,其余部分自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医疗费,由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其中:增设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与医疗费报销挂钩的政策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0%不到200%的,支付比例提高1.5%;达到200%不到250%的,支付比例提高3%;达到250%(含250%)以上的,支付比例提高4.5%。退休人员按其单位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2.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门诊治疗费用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按80%支付(重度前列腺增生门诊医疗费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部分实行限额结算,每年统筹基金限额1000元,当年内有效)。二、异地就医政策(一)就医管理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区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其他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在市内非参保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报经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未经同意的,住院起付线提高5%,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6.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 (二)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7.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8. 职工医保的最新政策文件

2017年医保新政策1:2017年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人社部13日下午就中国政府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召开新闻吹风会。针对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13日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印发文件,目标任务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医保新政策2:异地就医已经取得两个重大突破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个工作,人社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目前取得一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就是人社部发2016年120号。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结算模式、经办规程、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责任,还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上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通过了初步验收。这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政策决策、系统建设正式转向政策落实和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的这一阶段。同时,加强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地方调度,督促今年各地必须要实现省内的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并且与部级系统进行对接,做好准备。2017年医保新政策3:2017年底实现合规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人社部也给出了答案:2016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这是一个关键词。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这里面一个关键词是“启动”。另外是跨省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不是说2016年底就能完成,是2016年底启动,2017年能够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医保新政策4: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2017年医保新政策5:2017医保报销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4.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二、2017年大病医疗保险比例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1)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2)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3)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三、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四、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年限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2.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3.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4.大额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5.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2017年医保新政策相关问答一、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怎么用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这二者分别怎么使用呢?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以下费用: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二、医保报销范围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的,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帐户的钱。4.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三、医保卡报销比例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四、医保卡的新用途1、可当身份证使用2015年10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保卡纳入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凡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部分省市可用于健身今年下半年,山东、重庆、江苏部分省市,职工本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健身场馆开展健身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或套取现金等。五、使用医保卡需注意1、禁止套现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六、怎么查询医保卡余额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电话或通过中行储蓄所、市区定点医院、药店等方式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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