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2024-05-13

1. 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有营业执照通过环保审评的塑料颗粒加工厂是不违法的,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而私自开办的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私自生产的塑料颗粒加工。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生产塑料颗粒是属于污染行业,必须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然后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还要建设满足生产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然后按照国家废水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2. 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生产塑料颗粒不是违法的,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塑料颗粒生产时会污染严重的。塑料颗粒生产量对空气、水污染,加工过程的一氧化碳、二恶英(致癌)、或一些油墨挥发物;话又说回来做工业都会有污染的,最主要看加工的是什么颗粒,如一般的PE、PP是没什么毒性的(燃烧白烟),如PVC、PS这些料就有点毒性(燃烧黑烟)。因此,正规的塑料颗粒厂是要过环评才能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 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法律分析:生产塑料颗粒不违法,前提是经过合法审批,具有营业执照。如果违反国家规定,生产塑料颗粒,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4. 制造塑料颗粒违法吗

法律分析:生产塑料颗粒不是违法的,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塑料颗粒生产时会污染严重的。塑料颗粒生产量对空气、水污染,加工过程的一氧化碳、二恶英(致癌)、或一些油墨挥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5. 生产塑料颗粒违法吗

法律分析:必须经过合法审批才不会违法犯罪。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做好环保工作,正规的塑料颗粒厂是要过环评才能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生产塑料颗粒违法吗

6. 生产塑料颗粒违法吗?

法律分析:
必须经过合法审批才不会违法犯罪。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做好环保工作,正规的塑料颗粒厂是要过环评才能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7. 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法律分析:
生产塑料颗粒不违法,前提是经过合法审批,具有营业执照。如果违反国家规定,生产塑料颗粒,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塑料颗粒加工厂违法吗?

8. 制造塑料颗粒违法吗?

法律分析:
生产塑料颗粒不是违法的,塑料属于化工物质,牵涉到环保问题。塑料颗粒生产时会污染严重的。塑料颗粒生产量对空气、水污染,加工过程的一氧化碳、二恶英(致癌)、或一些油墨挥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