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先交房屋维修基金还是先签合同呢?

2024-05-15

1. 买房子是先交房屋维修基金还是先签合同呢?

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时缴纳的为将来房屋修缮的基金,单户核算,同一管理使用,是房屋的养老金。该笔钱是在前期物业房屋的保修期以后使用的。以后如果房屋修缮后使用完了,根据规定由业委会筹集。
一、一般物业纠纷争议类型指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4、因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等。如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在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基站等所得收益,占有共有用房擅自出租及共用场地的停车收费等归属产生争议。
5、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设立、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6、业主或使用人要求物业管理者赔偿在提供特约服务如保管服务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纠纷。如小区内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被盗,有的属物业专门安排人员看管,有些发生在小区地面停放、无专人看管,业主起诉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职责,要求赔偿,导致诉讼。
7、前期物业管理纠纷。前期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物业交付过程中引发的争议,主要有开发商未移交或移交不清,图纸资料不全的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受损引发的争议;开发商未兑现减免物业管理费、交付配套设施的承诺或存在延期交楼、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争议等。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
①房地产开发单位;
②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
③购房人(业主)。
(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
(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①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②购房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
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清扫与维护;
④保安的管理;
⑤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⑥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5)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约定:
①房屋外观;
②设备运行;
③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④环境卫生;
⑤绿化;
⑥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⑦保安;
⑧消防;
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交纳时间;
③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方式;
④其他有偿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
(7)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8)房屋保险的相关约定。
(9)违约责任的约定。
三、维修基金怎么算?
1、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人。
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买房子是先交房屋维修基金还是先签合同呢?

2. 买房时维修基金按多少收取,从签定购房合同时算还是从领取房产证时算

如果老业主已经缴纳一定数量的房屋维修金  (假定为6000元)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如果房屋业主将这笔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无偿顺延给购房者,那么购房者所购的这套房屋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如果买卖双方平摊,则购房者应支付业主3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购房者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即558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注:一般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这笔费用顺延给购房者,那么,则需将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部分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公房,该如何处理?   (1)已购公房的房屋性质较为特殊,它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以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福利性房屋,由于是职工按成本价所购买的房屋,因此对于房屋维修基金也就未曾缴纳过。那么,如果购房者购买这样的房屋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方能合法生效。(2)另外一部分在98年以前建成并于当年交过契税的商品房,如果未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其再次交易时购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

3. 购房合同签订需要在交纳过维修基金后才签订吗

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在交房前提前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契税是按照房管局实地测量的面积来收取费用但是开发商是提前收取多退少补的
  一般情况下是维修基金在入住之前交,契税在办房本时交,但是,开发商为了省事,都是在领钥匙的时候一起收了,其实什么时候都无所谓了,早晚都得交!只要没多收,开收据就行了!
需交纳维修基金的房屋,目前有两种: 1、购买新建商品房,国家规定对于有电梯的住宅(也称为高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总价的7%,其中开发商交纳4%、购房者3%;对于无电梯的住宅(也称多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的5%,其中开发商3%、购房者2%。交纳时间是:购房付款时——办理产证前。有些省市在办理产证时须购房者出示已交维修基金的凭据。 2、公房出售(房改房),国家有专门的计算程序,里面包括了房屋总价、房屋成新率折扣、一次性付款优惠、工龄折扣优惠、朝向.楼层等因素的计算,维修基金也计算在内(在应付房款内),在公房出售付款时连同维修基金一起付清,个人不另外付款。 另外,在买、卖二手房时,卖方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帐户内的款项,一般以买方付给卖方与维修基金帐户内相同金额的款项来处理,相当于买方交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概念:维修基金是该房屋的“养老金”,随房不随人,无论房屋主人如何调换,维修基金仍属于该房屋,产权人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只能与买房人“结算”维修基金。

购房合同签订需要在交纳过维修基金后才签订吗

4. 签购房合同却要求交维修基金

法律分析: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 二手房维修基金买方应该付给卖方吗

按规定,卖方可取出属于自己的房屋维修基金,由买方重新开立账户,另外缴存。实际当中也可以直接把维修资金账户转移给买方(过户),如何处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二手房维修基金买方应该付给卖方吗

6. 不小心把房子的发票及购房合同,。维修基金全掉了,怎么办啊?

回答如下:
    1、首付发票及购房合同都是你的名字,其它人捡去了是没有用的。
    2、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开发商复印件给你后,请他们盖个章,都要盖原来的章:一般购房合同上是某某开发商章或某某开发商合同专用章,首付发票上要盖财务章。就是原来是什么章就盖什么章。
    3、关于维修基金的发票,你可以凭补来的购房合同及本人身份证,到中行去补一张,向他们说明原由,也让他们复印一张给你,盖上银行的章即可(在有些地方办理产证时需要维修基金已交的凭证)。

7. 新房下来无房票,签协议卖了,5年后需交房屋维修基金6千多才给房票,这个钱买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1、卖房后,不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房屋转让的,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3、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摘要】
新房下来无房票,签协议卖了,5年后需交房屋维修基金6千多才给房票,这个钱买【提问】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1、卖房后,不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房屋转让的,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3、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回答】

新房下来无房票,签协议卖了,5年后需交房屋维修基金6千多才给房票,这个钱买

8. 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契税,维修基金什么都没

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才有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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