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企业分拆上市规定是什么

2024-05-15

1. a股上市企业分拆上市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明确分拆条件。为保障上市公司分拆后具备独立上市地位,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分拆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性的基本规定。2.规范分拆流程。上市公司分拆应及时披露信息,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发行上市须履行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程序。3.强化中介机构职责。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分拆是否合规等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对分拆后的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法律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27号――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a股上市企业分拆上市规定是什么

2. 上市公司分拆规则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拓展资料:1.萌芽时期在公司出现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是最典型的企业形式;与独资企业并存的是各种合伙组织,当时的合伙组织中最典型的就是家族经营团体。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这种情况最早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寺院等宗教团体、养老院等公益慈善团体都取得了法人的地位。到了中世纪,有一些贸易团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尤其是其中从事海外贸易的组织。在中世纪英国,这样的组织享有相对合伙更大的独立性。2.无限公司最早产生的公司是无限公司。但是,无限公司与合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取得了法人地位的合伙组织而已。有关无限公司的第一个立法是1673年法国路易十四的《商事条例》,在当时被称为普通公司。在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又改名为合名公司。《日本商法典》中也规定有“合名会社”。无限公司在产生以后,曾经有过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无限公司已经退居次要位置。3.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是由15世纪出现的康曼达组织演变而来的。在康曼达组织中,一部分人出资,但是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人出力,但是承担无限责任。后来,康曼达组织发展为两种企业形式,一种是隐名合伙(有限合伙),一种是两合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以后,两合公司还演变出了一种新的形式:股份两合公司。但是最终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两合公司也没有得到很大规模的发展。4.股份有限公司1555年,英国女皇特许与俄国公司进行贸易,从而产生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认为,股份有限公司起源于17世纪英国、荷兰等国设立的殖民公司,比如著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就是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1807年,《法国商法典》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作了完备、系统的规定。到现在,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成为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5.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的德国。有限公司基本吸收了无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避免了两者的不足,尤其适用于中小企业。最早的有限责任公司立法为1892年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之后,1919年的法国,1938年的日本也相继制定了《有限公司法》。

3. “分拆上市”指的是什么?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具有这种题材的股票叫做分拆概念股。

“分拆上市”指的是什么?

4.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对股价的影响

分拆上市对母公司的影响如下:  (1)优点:分拆上市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从而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母公司对二次融资的有效利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厚母公司业绩。分拆上市后,分拆子公司将获得更高的估值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母公司的估值水平。如果子公司股价理想,也可以获得良好的资本溢价,为母公司带来超额回报。 (2)缺点:分拆上市可能会稀释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利润,一定程度上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如果子公司所在的行业发展不好,也会影响母公司的经营,导致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一般来说,分拆上市是为了提高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其发展得更快更好。此外,财务变得更加透明,让投资者更容易了解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可为多元化上市公司提供新途径。分拆上市对母公司有很多积极影响。分拆上市多为母公司利好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融资渠道。这是最直接、最明显的好处。 (2) 提高性能。分拆资产成功上市后,将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形成超额投资收益,整体财务结构将更加优化,从而提高市场认可度。  (3) 精简母公司业务,提高母公司经营效率。 以上是分拆上市对母公司有利的一些因素。事实上,分拆上市对子公司也有很多好处。最重要的一点是,股权激励的作用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助于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拓展资料分拆上市的条件;1、原分拆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在A股上市满三年。2、公司需要在上市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公司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利润表中,分立子公司未超过利润总额的50%;净资产不超过30%。 4、本次分立上市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不得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5、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行股份和募集资金投资的业务和资产,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主营业务和资产。分拆子公司的资产。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将子公司分拆上市。6、拟分立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分立上市前子公司总股本的10%。 7、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营业务,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资产、财务、机构相互独立,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聘用;被分立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独立性严重缺陷。

5.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注意事项

(一)明确企业分拆上市的限制性标准 由于分拆上市势必会对企业本身及利益相关者乃至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并非每一个上市公司的各项资源和条件都是适合分拆的,因此,要科学设置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资格条件,明确分拆上市的限制性标准。 (二)规范分拆上市的运作程序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意义重大。在上市公司的相关当事人中,强势地位的一方由于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做出有损中小股东、债权人、公司员工等弱势一方利益的决定。因此,在分拆上市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程序正义,对分拆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环节加以规范和控制,明确决策程序和申请程序,充分体现对股东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三)重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 由于分拆上市涉及母公司资产的变化,对母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有较大影响,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问题需要通过制度性安排加以明确。事实上,规范分拆上市的程序规范与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是密不可分的。 (四)强化分拆上市信息披露的监管 要特别关注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阳光操作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作出更严格的规定。监管层针对分拆上市应当制定专门的信息披露规则,就分拆协议、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董事意见,以及拟分拆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之间的关联程度等信息的披露要求、披露程序和披露方式作出规定。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注意事项

6. 分拆上市概念 什么是分拆上市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大企业通过不断兼并收购成为集团化公司,将触手覆盖到产业链的方方面面。通过协同效应(synergy),实现效率提升和规模经济,巩固市场地位,最终达到1+1>2的效果,是企业热衷于兼并收购的重要考量因素。彼时,高P/E公司收购低P/E公司,即使没有带来附加价值,也可以通过提高每股收益从而提升估值的行为大行其道,这种行为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叫Bootstrapping Earnings。

但是,伴随着公司越来越大,“负协同效应”逐渐显现出来。公司越来越大,业务越来越庞杂,集团内部的自我消耗逐渐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大公司病”凸显。由此,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探索公司精简、业务收缩,分拆上市成为新的发展趋势。
基于以上背景,富途安逸学苑推出《境外上市微报告之读懂分拆上市》,从A股上市公司分拆和港股上市公司分拆两方面就中国公司上市后分拆的不同情形及监管规则展开探讨。

7. 上市公司分拆股票怎么办

问题:分拆上市后原来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回答:也是一样分拆,比如一股分拆成十股,则之前有一股变成十股,所有在登记的股民都应该享有的。
问题:股票分拆上市是什么意思啊?
回答:其实就是融资,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上市
问题:新上市公司股票什么时候可以拆分
回答:是一样分拆,比如一股分拆成十股,则之前有一股变成十股,所有在登记的股民都应该享有的。 在股票市场上,以往的很多上市公司,在一个母公司名下,都有几个子公司。为了适应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特别是适应创业板的需求,证监会允许母公司将其子公司分拆出来,成立新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市。因此,近来一个新概念,即分拆上市概念便应运而生了。 分拆上市概念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上市公司的一种概念。 股票分拆上市的常见两种情况: 1.即一家母公司出售一家子公司的少数权益(一般为20%或以下),以进行子公司的首次公开上市或供股发行 2.一家非中国络实业公司与创业投资者与新的管理队伍联合实行互联中国业务分拆上
问题:股票分拆的股票分拆上市
回答:
在股票市场上,以往的很多上市公司,在一个母公司名下,都有几个子公司。为了适应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特别是适应创业板的需求,证监会允许母公司将其子公司分拆出来,成立新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上市。因此,近来一个新概念,即分拆上市概念便应运而生了。
分拆上市概念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上市公司的一种概念。
股票分拆上市的常见两种情况:
1.即一家母公司出售一家子公司的少数权益(一般为20%或以下),以进行子公司的首次公开上市或供股发行
2.一家非网络实业公司与创业投资者与新的管理队伍联合实行互联网业务分拆上市

问题:某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方法简述
回答: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相关法规及案例分析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了六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的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 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六大条件
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
?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二、 四种上市类型
当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到了分拆上市的具体要求时,共有四种上市类型可供选择:
(一) 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此种情况的主要条件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
问题:什么是分拆上市?
回答: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上市公司分拆股票怎么办

8. 分拆上市新规

法律分析: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分拆条件,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盈利能力,规范运作手段。分拆后母公司和子公司要符合独立性要求。二是要有独立流程,三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就分拆是否符合相关机构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要进行持续督导。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一、上市公司分拆的条件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三)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五)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