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14

1.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2.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提取,但是周末不能去,银行公积金柜台周末不上班。
提取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
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你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问你原单位或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去询问清楚,因为每人个的情况都不一样,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有差异的,这个任何人都给不了你确切答案,可以肯定的就是离开南京去外地就职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当然,也可以转到现在的单位。

3.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2、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3、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4. 南京公积金提取如何办理?

提取条件: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公积金卡和身份证,未领卡职工需到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他人代办时需同时提供提取人和代取人身份证。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对象为职工本人和配偶(配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共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夫妇双方(共有权人)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价格。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职工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一)购买住房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自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或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
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离、退休手续。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五)出境定居
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六)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

5.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6. 南京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62.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7.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南京公积金提取方式具体如下: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2、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3、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法律依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3、身份证:4、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8.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依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向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5、职工应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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