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股权质押规定

2024-05-13

1. 农商行股权质押规定

法律主观:我国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应当进行质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农商行股权质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