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2024-05-16

1.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将市民政局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的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4、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政策的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就业更加充分;加强统筹全市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5、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6、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和政策的职责,组织推进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7、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职责,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8、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社会就业更加充分。9、加强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职责,做好相关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工作。10、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1、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统筹管理的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制度,建立科学考评机制,提高行政效能。12、加强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职责。13、加强为经济组织提供人力资源配置服务的职责。14、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15、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责。16、取消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7、将技工学校及其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18、将拟订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2.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姓 名:郭发友职 务:局长、党委书记分管范围:负责局全面工作姓 名:何江成 职 务: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局政策法规科、局专业技术职称科、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襄城社保办事处、樊城社保办事处、高新社保办事处;负责社保扩面征缴、信息数据安全和法律法规宣传、局门户网站管理、人社系统干部培训、城乡互联共建、新农村建设、企业帮扶等工作;协助局长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姓 名:陈国梁职 务:副局长分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军转干部安置科)、局公务员管理科、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人事考试院、市自主择业退役军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定点医保医院、门诊、药店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企业军转干部维稳、“三万”活动等工作;协助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姓 名:宋明志职 务:副局长分管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局工资福利科、襄阳技师学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襄阳技师学院建设,民办学校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姓 名:尚国庆职 务:纪委书记分管局纪检监察室、局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纪检监察、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招商引资、政风行风评议和农民工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姓 名:徐乐国职 务:副局长分管范围:分管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财务、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记者站、信访室;协管局直属机关党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人民武装、信息报送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姓 名:李君职 务:总经济师分管范围:分管局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保险科,市养老保险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负责局对外新闻发布和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协助抓好社保扩面、社保基金管理、规划预决算、统计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姓 名:何云斌职 务:党委委员、人才中心主任分管范围:分管市人才中心;协管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建设、开发、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局长、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编制

4.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措施,拟订市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审批并监管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监管各类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积极做好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五)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及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六)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调整、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离休退休、退职等工作,承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七)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承办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乡土拔尖人才的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岗前培训工作,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登记、考核、任免、奖惩、职位管理、交流、培训、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参加全省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政府批准任免的工作人员的考察工作并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管理工作,依法审核报批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非领导职数的设置并监督执行。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科学考评机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审核市级劳模和其他市级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全市性表彰工作。主管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并接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办理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办法,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十二)综合管理全市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十三)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四)负责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执行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市区企业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中央、省属在樊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五)负责本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发和管理国际国内援助、贷款项目。(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二)教职工交流调配。襄樊市直教育系统教职工交流调配,由市教育局审核提出意见,报市编办审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三)不再保留襄樊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襄樊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组建襄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合署办公。(四)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其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6. 襄樊市人事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设10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二)综合计划与流动调配科;(三)公务员管理科;(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六)教育培训科;(七)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八)政策法规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九)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十)人事科。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7. 襄阳市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负责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日常活动安排、市长办公会会务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各类公文的承办和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内各类文件的传阅(技术室承办的文件和各科室承办的急件除外)、分办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各类文稿的起草、审修(规范性文件除外)、规范、编号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业务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市委办公室。(二)秘书二科负责计划、劳动、物价、统计、财政、税务、供销、粮食、审计、工商、旅游、房改资金管理、经济技术协作以及“一节一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秘书三科负责人事、编制、监察、科技、公安、国家安全、司法、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民政、征兵、信访、档案、地方志、老龄委、地震、残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军队和群团组织。(四)秘书四科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环保、园林、国土资源、住宅发展、人防、民航、大桥管理、鱼梁洲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城投公司、历史文化名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秘书五科负责农村经济、农业、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农科教统筹、气象、农机、农场、乡镇企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六)秘书六科负责经贸、交通、信息产业、行业协会、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石油、烟草、邮政、电信、无线电管理、安全生产、民营经济、动态股权、汽车产业开发区及中央、省属在樊大型厂矿企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七)秘书七科负责外资、外贸、外经、外事侨务、口岸、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金融、保险、城市信用合作社、经济体制改革、对台事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八)秘书八科负责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基础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九)政务信息科负责收集、整理、编印、报送政务信息;负责重大情况的信息编辑、送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人事科负责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党务、人事、干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挂靠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一)行政科负责市政府会务、接待、值班安排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房产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各类文件的印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襄阳宾馆。(十二)监察室负责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及挂靠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督办挂靠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办公室“关工委”工作。(十四)督办室负责市政府政务督办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办件、交办件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联系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办公室内部督查的综合工作;负责新闻工作组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五)机要文书科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各类电报、上级及同级党委来文、加密文件的收发、分办、传递、清退、销毁、保密工作;负责印鉴、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六)政府研究室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参与起草市政府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的文稿;参与起草市政府有关综合性文件;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这市政府决策提出政策性建议;搜集、整理重要信息资料,负责《襄阳政报》的编辑、出版、发行以及有关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七)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修、制发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报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省人大常委、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发给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解释工作;办理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两制”的推行工作和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创造和优化经济环境的有关监督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及年度审验工作;协调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襄阳仲裁委员会;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工作;做好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襄阳市人民政府的内设机构

8. 襄阳市人社局在哪里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
公交:512路 ,25路 ,537路 ,511路 ,543路 ,8路 ,6路 ,21路 ,24路 ,29路 ,548路 ,533路 在襄阳市图书馆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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