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社保局

2024-05-16

1. 苏州高新区社保局

可以办理转移:
步骤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威海和济南市一个省吧!嘿嘿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以上步骤试用于陕西省,各省应该大同小异。(在陕西省内如果社保账户没有并户,即重新开户,就是像你这种情况,原单位交了,新单位也要开始交,上交是很麻烦的,必须先并户)

如果半年缴纳的不想要了,可以办理退保,但只退个人帐户余额!

办理重新开户对原户头不影响,随时可以并户!

苏州高新区社保局

2. 苏州高新区社保公积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楼主可以参照如下2013年度苏州高新区社保缴交比率。主要是看你们公司给你提的缴交基数是多少,按照你税前6000,如果按照全额缴交的话,到手可以拿到4800元左右。苏州高新区2013年社保缴交比例类别单位缴交比例个人缴交比例养老20%8%医疗9%2%+5元失业2%1%生育1%0%工伤1%0%合计33%11%+5元2013年度企业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4407元/月,下限为2170元/月。补缴基数为4273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1929元/月,下限为4386元/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类别单位缴交比例个人缴交比例公积金8-12%8-12%2013年7月1日起苏州市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上限为15400元/月,下限为2010元/月。新职工补贴比例为15%。

3. 苏州高新区社保中心的介绍

苏州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隶属于苏州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另加挂“苏州高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内设基金结算科、基金支付科、待遇审批科、农村养老科、征地养老科、社会化管理科、财务科、综合科等8个职能科室。

苏州高新区社保中心的介绍

4. 苏州园区社保

我一个个回答你的问题:
1.问下如果在园区,如果缴纳最低标准是多少钱。如何办理!
答:缴纳最低标准是多少钱 苏州园区现在缴纳的最低标准是1850 也就是说不算你的工资多少就按最低标准的来缴纳那就是1580元。还有就是要看你缴纳的是哪类的公积金。它分为三类:
A类 总工资的22%  B类 总工资的18% C类总工资的15%  
我们拿A类来做分析也就是说你每月工资是2000元 那么就是2000*22%=440 你要交440元 这是你个人交的 你交440元 你公司也交440元 一共是880元 
如何办理?如果你新进入园区公司不需要你自己去公积金管委会办理的,公司会给你一张公积金缴纳情况表给你填写的,如果你之前没有交过园区的公积金,那么公司会帮你办理新开户公积金的。一个人只有一个公积金编号 就即使你提取过公积金的 你的编号也会保存下来。

2.新区和园区两个地方对员工和公司来说,如果缴公积金和不缴公积金个需要出多少费用。
如果你在新区的公司不缴纳公积金 那肯定是社保 社保里分为几大类: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 单位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 单位1%、个人不缴。

你可以按照我上面提到的比例算下 就知道缴公积金和不缴公积金各需要多少费用了!
我老婆就是公司的HR 专门负责员工的公积金办理的,如果还有不明白那就给我留言 我会详细给你解答的。 我老婆是HR的 负责这个的 我问她的 她说的 肯定没有错的

5. 苏州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苏州新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狮山路22号人才大厦3楼   
咨询电话:0512-68083038 68083058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体育场路4号

扩展资料: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1998 年,是隶属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中心位于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地址为平江新城平泷路251号。
共设20个对外服务窗口,具体负责: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工作;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结算缴纳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审核、发放和调整工作;居民医疗保险的征收结算工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发放;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老年农民的待遇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和社会保险年检工作;实施和指导街道(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等。
伴随着全区开发建设的快速发展,高新区社会保险业务不断发展,险种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历经多年发展,逐步建立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制度、高新区征地养老、医疗、待业、伤残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资料:苏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6. 苏州社保

本人原创《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请在百忙中仔细阅读。

一、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2.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居民依赖于社会保险以获得养老金和医药费,所以不能退保。
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
多数农民身份要变为居民身份,所以不提倡退保。

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四、缴费基数: 
以参保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五、单位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六、个人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3.生育保险费:个人缴纳1%(部分地区)。 

各地详情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7. 苏州高新区和园区的社保是一体吗

我一个个回答你的问题:
1.问下如果在园区,如果缴纳最低标准是多少钱。如何办理!
答:缴纳最低标准是多少钱
苏州园区现在缴纳的最低标准是1850
也就是说不算你的工资多少就按最低标准的来缴纳那就是1580元。还有就是要看你缴纳的是哪类的公积金。它分为三类:
A类
总工资的22%
B类
总工资的18%
C类总工资的15%
我们拿A类来做分析也就是说你每月工资是2000元
那么就是2000*22%=440
你要交440元
这是你个人交的
你交440元
你公司也交440元
一共是880元
如何办理?如果你新进入园区公司不需要你自己去公积金管委会办理的,公司会给你一张公积金缴纳情况表给你填写的,如果你之前没有交过园区的公积金,那么公司会帮你办理新开户公积金的。一个人只有一个公积金编号
就即使你提取过公积金的
你的编号也会保存下来。
2.新区和园区两个地方对员工和公司来说,如果缴公积金和不缴公积金个需要出多少费用。
如果你在新区的公司不缴纳公积金
那肯定是社保
社保里分为几大类: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
单位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
单位1%、个人不缴。
你可以按照我上面提到的比例算下
就知道缴公积金和不缴公积金各需要多少费用了!
我老婆就是公司的HR
专门负责员工的公积金办理的,如果还有不明白那就给我留言
我会详细给你解答的。
我老婆是HR的
负责这个的
我问她的
她说的
肯定没有错的

苏州高新区和园区的社保是一体吗

8. 苏州新区社保缴费比例

法律分析:苏州市区统筹范围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规定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加每人每月5元标准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的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5月份开始按新比例征缴,1~4月多征缴的后续会按程序退费)个人缴纳0.5%;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承担;5、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承担,缴费比例按照企业所属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共分为1-8个行业类别,缴纳比例为0.2%-1.9%。017年度参加苏州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02元/月。补缴基数仍为5600元/月。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第三条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第六条 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同时,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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