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炒股赚的钱,离婚要分吗?

2024-05-14

1. 婚前炒股赚的钱,离婚要分吗?


婚前炒股赚的钱,离婚要分吗?

2. 离婚股票收益怎么分?

案情: 2005年,王先生与黄女士恋爱3年后结婚。婚前,王先生的父母给他15万元用于买股票,王先生以自己的名义开了股票帐户。婚后,王先生经常利用业余时间炒股,因为操作需要,有时也用家里的部分积蓄来炒股,但在赢利后都能及时把挪用钱的归还。今年,王先生购买的股票已增值至60万元。黄女士婚后也以自己的名义开了帐户炒股,资金是家庭存款,先后投入了10万元,现在已增殖到20万元。 夫妻俩因生活琐事时有矛盾,感情急剧恶化,为此黄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了房产,还要求分割股票以及股票增值部分财产。黄女士认为,炒股有亏有赢,王先生有时挪用家庭积蓄参与炒股,虽然王先生在赢利后将家庭积蓄退出股市,但所得的赢利已无法分清是哪部分股金所产生,且该部分收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她有权分享股票增值部分的财产。王先生认为,股票增值部分依附于股票本金而产生,无股票本金也就无增值部分可言,由于股票本金属于他的婚前财产,股票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他的婚前财产,黄女士无权分割这笔财产。
  律师分析:王先生婚前的15万元,是他婚前投入的个人财产,剩下的45万元既可能是婚前所购股票的增值,也有可能是婚后从家庭积蓄中投入财产的增值,炒股期间亏损部分应算作婚前个人财产的亏损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部分的亏损已无法区分。
  按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本案中王先生认为股票增值部分财产主要是婚前财产的增值,但又举不出证据加以证实,故王先生婚前投入,但婚后也用家庭积蓄投入经营而增值的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所购股票是王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因其增值收益是在婚后所得,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需要说明的是:如股票卖出后分割的话,王先生婚前投入的本金15万元,按法律规定应归其个人。
  王先生和黄女士婚后共有的股票如没有卖出,既难以按本金分割现金,因市值不确定,又难以按市值分割,人民法院会按照便于操作的原则,按照股票数量进行分割。(离婚律师)

3. 股票,离婚后怎么分割

在夫妻感情好的时候,“我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但是,到了夫妻感情不好的时候,“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股票作为财产,离婚时该什么分割这个要分为两种情况1.协商解决离婚,股票怎么分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2、法院离婚,离婚股票怎么分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价额。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无法确切掌握股份的市场价值,对此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根据公司年终财务总结中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股份价值并予以分割。

股票,离婚后怎么分割

4. 离婚股票怎么分?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以背书方式转让给另一方;无记名股票,由持有股票的夫或妻一方将该股票交付给另一方即可。如果夫妻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则由持股的夫或妻一方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应分出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方。
  

5. 离婚时股票怎么分配

离婚时股票分配的方法如下:持股比例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应当平分。夫妻双方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应当平分。如果夫妻不愿意持股,他们将按股份价格的一半补偿不愿意入股的股东,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寻找新的股东加入。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可以拍卖或清算公司的资产。清算后,夫妻双方应当分割财产,注销公司。《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
一、公司股份夫妻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财产。但在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公司中全部股份由一人持有后其公司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不再具备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有限公司法定条件。在这类情况下,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其余股份由夫妻中的一人持有。二是夫妻一方保留极少的象征性股份,由另一方持绝对多数的股份。公司法对股东持股最低比例并无限制性规定,这种处理方式持象征性股份的一方所保留的公司股份可少到对公司权益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程度。但这微不足道的股份仍然具有公司法意义上的权益和权利。三是将有限公司变更为私营企业。但这种变更可能不利于原有公司的继续经营和发展。
二、公司清算未分配利润是否交个人
公司清算时,未分配的利润不是交给个人的,而是作为公司的资产,优先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清偿完债务后,有剩余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时股票怎么分配

6. 离婚股票一般要怎么分

离婚时股票的分割方式: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不能就股份的分割达成协商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且前述所称的股票不包含一方个人所有的股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股票可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票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股票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离婚后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3、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工资、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
股票可以继承。
1、因为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2、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某种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券面所表示的财产权利必须实际持有其券才得以实现。
3、股票、企业债券、公债券、国库券、支票等都是常见的几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物的一种,属于财产的范围,可以由公民个人持有,因此,有价证券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予以继承。
二、夫妻如何分割一些特殊的财产
分割某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属于个人所有的,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属于共同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7. 离婚股票怎么分配

这个要分为两种情况:
1、协商解决离婚,股票怎么分
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法院离婚,离婚股票怎么分
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价额。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无法确切掌握股份的市场价值,对此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根据公司年终财务总结中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股份价值并予以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也区分为了两种情况,包括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协议方式下分割财产,离婚夫妻就可以进行充分的约定,比如什么财产分给哪一方,哪些财产一方占比多少另一方又占比多少等等。诉讼方式分割财产,法官会按照一定的原则,同时结合离婚夫妻的实际情况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
依《公司法》,记名股依夫妻协议或法院判决归另一方所有的,应当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夫妻折半共享的,分割出去股份的夫妻一方也应进行股份变更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股票怎么分配

8. 离婚时股票怎么分配?

离婚时股票分割方法如下:几乎每一个离婚案件都会遇到股票分割析产问题。一般法院处理的方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基准,若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法院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分割;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时,(比如一方有合理依据坚持按股份分割,或股市涨幅趋势较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这在实践操作中具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灵活掌握;比如,现在有些外资公司,为鼓励员工好好安心工作,以未上市较低价格转让给员工股票,在员工离婚时,该部分股票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肯定不能按购入价分割,而市值又不好确定;因此,也可按股份数额分割。债券、基金分割办法也是如此;股票,与债券、基金等都属于有价证券,都代表一定数额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以一方名义购买的股票,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应和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一起予以分割,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股票所代表的这部分财产有其特有的属性,决定了其在分割时也有其特点:一是股票的价值是不确定的,它是随股市的涨跌而起伏不定。因此,对于处于不断变动中的投资性财产,既不能以它的票面值来确定它的价值,也不能以它的发行价来确定其价值;既不能以购买时的购买价确定其价值,也不能以分割时的股市价确定其价值,一定要由法院计算出该财产的确切价值并加以分割,是不现实的,但是无论财产的价值怎么波动,其持有的数量是相对不变的;分割时,只有充分考虑到它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风险对夫妻双方的均衡性,才能不失公允;所以,目前法院的实际判决中,都是按照数量和比例来对股票等投资性财产进行分割;二是分割的是股票所代表的财产的量,不是分割股票本身。补充说明:基准日: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除权(息)基准日,是相对于股权(息)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R+1日,在该日及以后交易日交易的股票称为"除权股票"或"除息股票",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而在股权(息)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在除权(息)基准日及以后卖出该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红配股的权利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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