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什么?

2024-05-15

1.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有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分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两类。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农村贫困人口。这些人口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程序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自愿提出搬迁申请并按程序审核确定。三是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进行标注。这类搬迁对象的识别认定工作由各级扶贫部门负责。同步搬迁人口,指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生活在同一自然地理单元(或村庄)内需要实施搬迁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于迁出区自然环境、生产条件和发展基础具有同质性,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允许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贫困人口一同搬迁。这类搬迁对象的识别认定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无需国家审核,不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管理,也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考核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什么?

2.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什么

易地扶贫搬迁是通过国家政策扶持,把居住在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居住,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迁入地在交通、医疗、文化教育等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利于贫困群众创业、就业,逐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政策。【法律依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稳妥推进分散安置并强化跟踪监管,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底线,统筹各项扶贫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剩余390万左右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

3. 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十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56亿元,搬迁120多万人,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易地扶贫工程。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易地扶贫搬迁

4. 异地搬迁扶贫政策

法律分析: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扶贫异地搬迁的政策有哪些?易地扶贫针对生存环境差的农民,为他们提供统一的安置房,还会发放搬迁补助,一般被扶贫部门确定为搬迁对象的,签订三项协议后,在安置点入住。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5. 异地搬迁扶贫政策

法律分析: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扶贫异地搬迁的政策有哪些?易地扶贫针对生存环境差的农民,为他们提供统一的安置房,还会发放搬迁补助,一般被扶贫部门确定为搬迁对象的,签订三项协议后,在安置点入住。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异地搬迁扶贫政策

6.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为满足搬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意见》明确,一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将安置区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一体规划,统筹推动安置区周边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升级,补齐短板漏项。二是加强安置区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安置区要加大推进厕所革命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改善环境卫生面貌。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搬迁群众养成文明健康、卫生干净、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三是提升安置区公共服务水平。综合考虑搬迁群众人口规模与安置区公共服务供给状况,推动邮政、金融、电信、燃气、电力等网点覆盖到安置区,切实满足搬迁群众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需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配齐配全教师、医疗服务队伍等资源,支持县市利用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群众的新增住房需求,让搬迁群众能够享受便利可及的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7. 扶贫异地搬迁政策

一、根据《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关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已被录入国务院扶贫开发和四川省“六有”信息平台“五个一批”中“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指生存在安全隐患区、资源匮乏区、设施配套艰难区、工程移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标准:
根据《细则》第四章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安置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 
三、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
根据《细则》第五章第十九条第1款有关规定,中心村(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实现安置或村内分散建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2.5万元;在集镇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万元;在县城(含市中心城区)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5万元;投亲靠友不新建(购)房的可人均补助1.75万元; 
扩展资料
异地搬迁在中国反贫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在“十二五”期间,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下,就有1171万人通过异地搬迁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有近1000万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异地搬迁实现脱贫。异地搬迁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贫困中的制度优势。
异地搬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十三五”期间,每个迁移人口计划投入6万元以上,这需要政府具有广泛动员扶贫资源的能力;
异地搬迁涉及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统一行动,特别是许多迁入地都是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扶贫任务不重,但是为了搬迁后的贫困户可以脱贫,迁入地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承担了许多搬迁成本;
国家下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全国各地的异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在2年内全面完成。凡是在农村,只要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就能享受到方方面面的扶贫优惠政策,其中的一种扶贫方式就是异地搬迁。
目前部分地方的部分贫困农户已经完成了扶贫异地搬迁,还有大部分农户依旧没有收到搬迁的通知。

扶贫异地搬迁政策

8. 异地扶贫搬迁有哪些政策

一、根据《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关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已被录入国务院扶贫开发和四川省“六有”信息平台“五个一批”中“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指生存在安全隐患区、资源匮乏区、设施配套艰难区、工程移民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标准:
根据《细则》第四章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安置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 
三、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
根据《细则》第五章第十九条第1款有关规定,中心村(聚居点)、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实现安置或村内分散建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2.5万元;在集镇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万元;在县城(含市中心城区)购房安置的,可人均补助3.5万元;投亲靠友不新建(购)房的可人均补助1.75万元; 
扩展资料
异地搬迁在中国反贫困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在“十二五”期间,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持下,就有1171万人通过异地搬迁改善了生活条件。在“十三五”期间,计划有近1000万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异地搬迁实现脱贫。异地搬迁对于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反贫困中的制度优势。
异地搬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十三五”期间,每个迁移人口计划投入6万元以上,这需要政府具有广泛动员扶贫资源的能力;
异地搬迁涉及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统一行动,特别是许多迁入地都是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扶贫任务不重,但是为了搬迁后的贫困户可以脱贫,迁入地各级政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承担了许多搬迁成本;
国家下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全国各地的异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在2年内全面完成。凡是在农村,只要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就能享受到方方面面的扶贫优惠政策,其中的一种扶贫方式就是异地搬迁。
目前部分地方的部分贫困农户已经完成了扶贫异地搬迁,还有大部分农户依旧没有收到搬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