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2024-04-28

1.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的工作一般包括哪些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2.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1.全面负责内控稽核部各项工作,组织制订内控审计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内控要求,拟定部门业务规划及年度内控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掌握内部控制要点,支持管理层分析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业务流程、财务、资产、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现状,对比差距,确定控制要点,确定内控检查重点、流程节点。


4.支持和配合各部门分子公司起草各项内控制度及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内控稽核工作质量及标准体系。

5.根据确定的业务流程、控制要点、节点,设计内控稽核团队的工作方法、要点、节点;制定工作程序、工作频率和报告模式。

6.组织进行专项的稽核工作,对各运营单位的流程执行的稽核,监督和检查工作,评估各运营单位执行公司标准表现。

7.组织、制定内控培训计划,并组织协调集团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培训实施各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完成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8.结合审计监察工作结果和各单位评价报告,形成分析报告,提出改善建议。

9.负责内控审计部的团队建设,包括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对部门员工及下属部门进行工作指导、监督,确保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3.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的工作一般包括哪些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4. 审计部门职责的主要内容?

审计部门职责主要内容是什么?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
(1)审计部门在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分级实施,独立审计,并对同级公司经理负责。
(2)分公司审计部门原则上对自己管理的项目经理部进行审计。重要项目、建设公司有专门要求的项目经理部由审计部审计。
(3)属于应由建设公司审计部审计的施工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建设公司审计部自行审计、组织专业公司审计部门联合审计(以下称“联合审计”);委托施工项目归属单位审计部门审计(以下称“委托审计”)的方式进行。
(4)对“联合审计”,各专业公司应予以支持。
(5)对“委托审计”,建设公司审计部出具“审计委托书”;施工项目审计结束后,受委托单位应将审计报告同时报送建设公司审计部。
(6)实行各种目标责任经营的施工项目,在兑(预兑)现前均应进行审计。
(7)所属专业公司及分公司年度项目审计计划、报告,经本单位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8)两级审计部门在对项目实施审计中,要及时反映、反馈各职能部门对项目日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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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部门的职责(依审计局为例):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对有关金融、保险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在辖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
(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六)根据需要,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的重大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必要时,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的单位进行抽审。
(七)处理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申诉和复议。
(八)负责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下级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及时提出意见。
(十)对审计中发现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对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十二)对区、县(市)审计机关进行业务领导。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承办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求协助的经济案件审计事项。


扩展资料
审计部门基本权限主要包括:
1、要求报送资料权
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2、检查权
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
3、调查取证权
即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4、行政强制措施权
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通知暂停拨付款项、责令暂停使用款项;
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行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5、提请协助权
即有权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6、移送权
即需要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有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有权移送司法机关;有权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被审计单位执行的违法规定;
有权向有关立法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加强与改进宏观调控的建议;
7、处理处罚权
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
即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审计局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6. 审计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审计部门的职责(依审计局为例):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二)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使用效益;
3、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4、区、县(市)政府的财政收支;
5、市属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信贷计划及执行结果;
6、市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民政部和投资效益,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8、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审计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谨慎决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
包括业务约定事项、审计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审计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接受业务委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可审性;决策是否考虑接受委托;商定业务约定条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二、计划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工作十分重要,计划不周不仅会导致盲目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浪费有限的审计资源,增加不必要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
一般来说,计划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等。计划审计工作不是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所谓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风险评估程序是必要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许多关键环节做出职业判断提供了重要基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
一般来说,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确定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以及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审计局

7. 审计部门的职责?

审计的职责是审计自身所具有的内在责任。
审计职责
不是一成不变的
,
它是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发展变化的。研究审计职责的目的
,
是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审计这一客观事物
,
以便于确定
审计任务
,
有效地发挥审计的作用和更好地指导审计实践。

审计部门的职责?

8. 审计局的职责?

(一)组织领导本辖区审计工作,编制本辖区审计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确定年度重点,研究制定地方性审计业务规定和规章制度,指导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
(二)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辖区各部门和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本辖区各部门和政府财政预算外财政资金的收支及使用效益。
    3、本辖区所属经济实体和部、委、办、局归口管理,财务单列经济实体的盈亏真实和国有资产的保值。
    4、本辖区所属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和投资效益。
    5、对本辖区及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的单位,必要时进行抽审,处理区属内审机构,所作审计决定的申诉。    
       6、对危害社会经济的严重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资产,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7、对审计中发现的宏观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或专题调查。并向区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对社会中介组织执行有关财经法规情况实行监督。
     10、承办本辖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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