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可以加盟吗

2024-05-13

1.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可以加盟吗

它是民政部名义设立的 不存在加盟这种方式。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建立、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和发展中国老龄事业的各项基金。
    二、根据社会发展和老年群体的需求,创办和资助老年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事业等项目。投资设立或合作兴办养老院、托老所、爱心护理院、老年病医院、老年大学、老年人才交流中心、老年艺术团等企业和民办非企
业机构。
    三、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有益于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各项活动。
    四、资助城乡特困老人。
    五、奖励为老龄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老年杰出人物和优秀人才。
    六、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友好团体和人士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可以加盟吗

2.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建立、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和发展中国老龄事业的各项基金。2、根据社会发展和老年群体的需求,创办和资助老年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事业等项目。接受定向捐赠建设德源国际养老连锁机构,投资设立或合作兴办养老院、托老所、老年病医院、老年大学、老年人才交流中心、老年艺术团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机构。3、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有益于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各项活动。4、资助城乡特困老年人。5、奖励为老龄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老年杰出人物和优秀人才。6、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3. 中国老年基金会的基金建设

中国老年基金会已建立或正在审批的基金共有8个。中国老年基金会要充分发挥各个基金的优势,精心策划项目方案,实实在在地为老年人多办事、办实事,不断积累和壮大基金,使其产生良好的效益。同时,仍要继续通过宣传策划和开发项目,吸引更多的热心慈善事业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建立新的基金,加速基金会的发展。1、继续抓好思想作风建设。认真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有关政策,调动基金会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树立扎实工作、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的精神,团结一致做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各项工作。2、完善基金会各种规章制度。一是健全文件编号制度;二是按照《基金会条例》搞好理事确认事项;三是完善基金会对各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保障基金的安全运行。3、加强国内外的合作交流。为大力宣传中国老年人的精神面貌和丰富的文化生活,应联合国总工会的邀请,拟由李宝库会长带队组团,携中国老年艺术团部分保留节目,赴纽约参加4月份在联合国总部举办的宗旨为“融合文化精髓,推动世界和谐”和“落实千年发展计划、打造绿色联合家园”的“绿色健康与关爱慈善事业论坛”等活动。继续做好全国老年基金会的联络工作,在互相交流经验的基础上,整合力量,加强合作,为推进中国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努力。继续加强与中央、国家各部委及部队老干局的联系,通过共同开展或邀请他们参加我会举办的一些活动,了解老同志的需求,更好地为他们服务,促进我们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4、十月份,将召开理事会换届大会。九月底之前,完成换届的各项准备工作。2008年是北京奥运之年,是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始开花结果之年,是中华民族在世界舞台上大放异彩之年。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奉献我们的热情和力量。

中国老年基金会的基金建设

4. 建养老院国家怎样扶持

开办养老院国家有哪些扶持政策1.建设资金补助开办养老院,国家会提供一次性建筑资金补助。一次性建筑资金补助是根据养老机构床位数量来计算的,比如说总床位数在50张以上,每张床位补助的资金不少于4000元。2.床位运营补助开办养老院,国家会提供床位运营补助。目前的相关运营补贴标准是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按照老人失能失智的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及600元以上。3.承接政府转移补助开办养老院,国家还会提供政府转移补助。对于社会办养老机构,承接政府供养的保障对象,按照相关的规定标准,将其生活费用、医疗费等补助转入,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购买养老服务补助金。办养老院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第一、改革和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制度。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的对外养老服务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核定床位数或实际入住老年人数、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力量以及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该《意见》大部分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优惠政策要看各地的具体规定;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光荣院,给予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养老服务业主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救护与生活用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核定后免征养路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统筹安排福利性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主,减免部分由当地政府按接收此类对象的实际人数予以补助、供气、供暖。第二、优先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并具备划拨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证;不具备划拨用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审批,但要加强监督,根据其设施条件,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敬老院,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扶持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执行;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和排污等费用、养老院;对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福利性、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服务项目和标准自行确定。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其中用水、用电。以河南省为例,介绍如下。第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扶持政策,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确保批准用地真正用于养老事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闲置的房屋资产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第四、福利性、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可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第五、鼓励金融部门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要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应报同级价格部门核定,并建立公示制度。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农村五保人员和城镇“三无”人员,其费用由当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享受低保的老人和其他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其费用应适当减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5. 养老院政策

办一个养老院,国家有什么支持政策?

1.享受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

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下、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自建养老机构床位数在50张以上(含5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按照核定的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租赁经营其合同期在5年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并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给予每张床位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2.享受床位运营补助

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实际接收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接收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其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标准分别200元、400元、600元以上。

3.享受承接政府转移补助

社会办养老机构和企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供养的保障对象,按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并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购买养老服务补助。

而且,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条件: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足够空间的生活设施以及室外活动场地。

2.在消防安全方面,其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养老院的办理补贴

4.有相应的可开展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人员,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人员应当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

养老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