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有哪些行为规范

2024-05-13

1. 证券从业人员有哪些行为规范

1)规范从业人员的业务行为,保证证券市场的的良好秩序,促进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2)提高证券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证券业从业人员的人格,建立高素质证券从业人员队伍

(3)健全证券业务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树立证券业良好的职业风气和职业形象
还有其它的这个证券法上面有规定的等,当然第一个就是从业资格证书是必须的,因为学习这个就是这个证券当上有的,有了这个从业资格证才能进去成为从业人员

证券从业人员有哪些行为规范

2. 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规定,一共有哪些

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规定,一共有哪些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4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5件以及自律规则和行为规范30件。

3. 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4. 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规定一共包括哪些内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4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5件以及自律规则和行为规范30件。
相关法规体系如下图所示:

凡是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都应当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5.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总则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一)证券公司;(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第十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一)已被机构聘用;(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四)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总则

6. 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的规定一共包括哪些内容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4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5件以及自律规则和行为规范30件。
相关法规体系如下图所示:

7.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附则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持有协会颁发的证券经纪资格证书、证券代理发行资格证书、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可以直接申请取得执业证书。持有上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证书的,可以根据协会规定,取得专业水平级别认证。第二十八条 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附则

8.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试规则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可以一次只报考一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过一门,成绩保留,长期有效,下次考试中继续报考另一门即可。证券从业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也叫入门资格考试两个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扩展资料:

各类资格考试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试测试成绩,视为合格成绩。
合格成绩的有效期实行分类管理:
1、入门资格考试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2、考生取得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应业务培训;未按要求完成相应业务培训的,其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3、管理资质测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维持3年不变。

证券从业入门资格证书申请的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可向所在机构资格管理员提交申请:
一、《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成绩合格;
二、证券从业基础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成绩合格;
三、通过证券经纪人专项考试《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两科科目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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