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一般要多久时间

2024-05-14

1. 公司重整一般要多久时间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公司重整需要多长时间,一般在重整计划中确定。重整按重整计划进行,一般是2到3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法院延长重整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公司重整一般要多久时间

2. 公司重整一般要多久时间?

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公司重整需要多长时间,一般在重整计划中确定。重整按重整计划进行,一般是2到3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法院延长重整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第九十二条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3. 公司重整一般要多久时间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公司重整需要多长时间,一般在重整计划中确定。重整按重整计划进行,一般是2到3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法院延长重整时间。
一、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重整的基本流程如下: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2、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作出重整裁定;3、就重整事项进行公告;4、制定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5、方案确认后实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在企业债务重组的过程中期限是多少
债务重组的期限一般不少于六个月。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三、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的重整的程序如下: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法院进行审查;
3、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重整;
4、进行公告;
5、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6、方案确认后实施。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公司重整一般要多久时间

4. 重整公司要多少时间

我国破产法对破产重破产重组的时间。一般来说,重组时间由重组计划决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向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公司破产重组程序有: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组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布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向法院申请改建。
3、法院审查《重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组,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员。
5、法院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未知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5. 公司重整一般多久做一次

公司重整需要的时间是,从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时止。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时间是,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的时间是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第八十六条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公司重整一般多久做一次

6. 重整的公司重整的结束

公司重整程序开始以后,就以重整计划为核心开始进行重整工作。如果重整计划得以顺利进行,则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重整程序自应结束。但在公司的重整过程中,也可能由于一些法定事由的出现,造成公司重整计划不能得以进行,从而公司的重整程序也应结束。前一种情况称为公司重整的完成,后一种情况称为公司重整的终止。 1、重整终止的原因。(1)重整计划未获关系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在第一次关系人会议上没有被通过,在以后另行召开的关系人会议上仍未获依法通过的,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终止重整;(2)重整计划未获法院认可。重整计划一旦由关系人通过,则应交由法院审查认可。如果法院认为该计划违背公正原则,又不具有可行性,或有其他重大违法情形时,法院就可以依职权对重整计划不予认可,则重整程序因而终止;(3)重整计划不可能执行或无须执行。重整计划因情势变迁或有由不正当理由致使不能或无须执行时,除法院命令其重新审查以外,法院在征询主管机关意见以后,可以裁定终止重整。2、重整终止之后的效力。(1)积极效力。因重整程序开始而终止的破产程序、和解程序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及因财产关系所产生的诉讼程序,均应恢复继续进行;因没有申报而在重整期间内不能行使的债权或股权,在重整终止后均应恢复其效力;因裁定重整而停止的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职权,均予以恢复;(2)消极效力。重整终止并无溯及力,因而重整人在重整过程中代表公司所为的法律行为仍然有效。而且在重整程序中发生的重整债务,较之重整终止后恢复效力的重整前的债务,仍具有优先受偿权。另外,在裁定终止重整后,如果在重整前破产程序尚未开始的话,则不必然导致破产程序的开始。当然,在重整终止后,如果出现法定的破产原因,那么自然可以进入破产程序。 1、程序。公司重整因重整计划的执行完毕而完成,重整完成以后,公司的重整人应召集重整后的股东会,股东会应改选重整后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并且应由董事会向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会同重整人向法院申请裁定重整结束,法院裁定后,公司重整程序正式结束。2、重整完成的效力。(1)对债权人的效力。已经申报的债权没有受清偿的部分,除依重整计划的规定,移转由重整后的公司负担者外,与未申报的债权一样,其权利本身归于消灭;(2)对股东的效力。股东权经重整而变更或减除的部分其权利消灭,未申报的无记名的股东的股权应与其产生同样的后果,即股东权经重整而变更或减除的部分的权利,不论为记名股东或无记名股东,也不论申报还是未申报其权利均同等的消灭,这与未申报债权全部消灭并不相同;(3)对诉讼程序中断的效力。重整完成意味着重整计划对于债权人的行使已经有解决办法,当然不需要当事人或法院进行重整裁定前,公司的破产、和解、强制执行及因财产关系所产生的诉讼等程序,因而这些相应的程序自应失去效力;(4)对重整机关的效力。重整完成后,因重整所设立各类机关的任务已经终了,自应归于消灭。重整人的职务也应随重整完成而予以解除。重整结束后,由重新成立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领导公司开展公司业务。

7. 公司重组要多久时间

法律分析:公司并购重组需要大概3个月或者更长时间。重组的过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中一个是行政审批的程序,证监会受理之后,还不一定会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重组要多久时间

8. 重整的公司重整的程序

重整是一种司法程序。重整机构开展重整工作,并不能任意为之,它需遵循一定的程序。这些程序大体包括: 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请,破产宣告后不得再提起。 1、重整申请的审查。(1)形式审查:审查法院有无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2)实质审查: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合格、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的原因、债务人是否具有挽救的希望。2、法院的调查。法院应当选派法官或委任具有专门知识经验而与债务人无利害关系的人员对被申请重整的公司进行调查,具体查明债务人的财力状况和经营状况,征询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人民法院。3、选任检查人。法院应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选任专门的检查人调查公司的情况,以供法院作为决定是否裁定重整的参考。(1)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做出资产估价;(2)公司的营业状况依合理财务费用负担标准,是否尚有经营价值;(3)企业负责人在执行业务时,有无违法行为;(4)提出申请的事项有无不实。4、法院接到申请到作出受理裁定期间内,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和其它影响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人申请,中止对债务人的其它民事执行程序或对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调查认为符合重整条件,应做出允许债务人重整的裁定。5、受理重整申请裁定的效力。法院裁定准许重整后,即正式启动重整程序。法院应在法定期间内公告准许重整的裁定,并将裁定书及公告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重整监督人、重整人、已知债权人、股东及主管机关。(1)债务人的财产权、经营权、或财产管理权由重整人在监督人和法院监督下接管,债务人停止一切职权活动;(2)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人为唯一合法的清偿债务和接受债权清偿的机关,债务人不得为同样的行为;(3)中止对债务人的其它强制执行程序;(4)成立关系人会议,作为利害关系人表达其意思的机关;(5)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应在法定期间内向法定的机关申报债权。 重整人应在债务人协助下及时制定出重整计划草案,交由关系人会议讨论通过后,由重整监督人提交法院认可,经认可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及关系人产生约束力。重整计划的内容应包括:(1)债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债务清偿的期限和履行的担保及作出清偿的条件:(2)重整的措施:包括企业整体情况的处理、企业重新发展的资金来源(可借入资本、出售部分财产换取资金、股份公司可征得证券监管部门的同意增发股票或债券募集资金、或进行合理的资本置换);(3)重整计划的具体执行。重整计划由法院指定的重整人执行。重整人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接受监督人的监督,违反此义务而给债务人或关系人造成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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