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吗

2024-05-13

1. 军人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吗

退伍兵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 购房首付款证明;
5.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军人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吗

2. 军人可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贷款政策
(一)关于已办理地方商业贷款能否转公积金贷款问题
不能转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面国家只在部分城市出台商转公政策,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全军制订统一规定有难度;另一方面受军队贷款规模限制,无法向前追溯把已办理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以暂不具备出台条件。今后总部将根据制度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二)关于已购住�咳嗽惫鸫钌昵胛侍�
已购买个人首套自有住房且房款未结清的,未支付房款余额可按规定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购住房人员房款全部结清的,不适用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再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关于首套房认定问题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首套房概念,必须是所购住房为家庭首套住房,即夫妻双方享有的首套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自建住房、军队或地方的经济适用住房等。
(四)关于军产住房贷款担保问题
由于军产住房上市政策未出台,无法用军产住房抵押的方式进行担保,可采取第三方抵押或保证人担保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认可的形式进行。
(五)关于公积金贷款数额能否提高问题
现阶段我们的贷款限额是根据全国商品房平均水平确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暂时不能提高。
(六)关于如何进行贷款轮候审批的具体标准问题
总部明确由军区级大单位负责制订轮候审批的具体标准条件。目前贷款政策刚刚实施,我们的想法是,贷款工作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审批的情况、各单位反映的问题、以及网上官兵的呼声,具体了解哪些类型的官兵更需要贷款,需求到底有多大,总部的指标到底能不能满足需要等等,然后拟订一个轮候审批暂行办法,讨论后公布实施。
(七)关于军人住房公积金支取问题
按照政策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归集的军队人员,在其转业、复员、离休、退休时,且腾退军产住房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由本人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牺牲、病故的人员,配偶、子女腾退军产住房后,由其所在单位将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合法继承人。
(八)关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能否用来偿还贷款问题
目前军人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未做调整,不能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由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是空账,和地方人员不同,没有实在的款项存在银行,所以无法使用公积金账户进行还款。
(九)关于贷款的还款方式问题
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简单的说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归还贷款本息,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增加的人员。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简单的说每月平均归还贷款本金,借款利息按未还本金余额逐月结算并与本金一起偿还,比较适用于有一定经济积累的人员。
(十)关于强制使用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问题
政策规定,借款人退出现役办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将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协作银行,用于偿还剩余贷款本息。主要考虑,军人在退出现役后,贷款优惠利率不变,仍使用军队人员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且军队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有限。军人退役后,应将用于住房消费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共济作用,让更多的军人享受这项待遇,所以强制使用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这也是下一步公积金贷款执行中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十一)关于贷款银行选择和附加服务问题
目前我们已与部分商业银行进行协调,明确业务流程和服务方案,争取为广大贷款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贷款通道和更加优质的贷款服务,同时协商一些附加服务,如组合贷款、装修贷款等事宜。我们将在人员生活待遇网等网站上公布银行服务措施,申请人可在规定的工、农、中、建、交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选择协作银行,除军人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具体服务项目,请与协作银行联系查询。
二、业务办理
(一)关于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限问题
地方贷款审批周期一般在40天左右,军队内部贷款审批周期大约为45天,例如,当月15日之前上报贷款申请,最快下月10日后查看审批结果,打印批准书后到银行办理贷款。
(二)关于贷款申请资料问题
一是个人贷款申请表;二是申请资料:①贷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单身军人,只需要个人身份证即可);②贷款人及配偶住房情况证明;③购住房的相关材料(购房合同意向书、购房合同书及其他有效购房文件);④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⑤其他有关资料。
(三)关于军队有关部门审核重点问题
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重点审核贷款申请人资格,包括是否为首套住房、是否有购房合同或购房意愿、贷款申请数额是否符合规定、个人及家庭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等;营房部门重点审核贷款申请人及家属在部队的自有住房情况。贷款申请人及家属在地方的自有住房情况,主要由商业银行进行审核。
如果因为贷款申请人提供了家庭住房的虚假资料,导致军队审批通过后,无法在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贷款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及家属将不再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待遇。
(四)关于贷款需求上报与贷款申请不相符问题
贷款需求为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的下年度贷款需求,主要目的是为总部分配下年度贷款指标提供依据。实际工作中,一定会出现贷款需求与下年度贷款申请不相符的现象,未上报贷款需求的个人申请也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军区在审批贷款申请时,将优先审批已上报需求的项目,在总部控制指标内,再考虑其他贷款申请。对需求上报与贷款申请严重不符的单位,因贷款计划分配不合理造成贷款指标浪费严重的,我们将对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对其单位贷款申请进行延后审批。
(五)关于申请资料上报问题
基层财务单位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中申请上报后,将纸质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手工填写个人承诺部分)和《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直接上报至南京军区联勤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三、贷款流程
第一步:贷款人于上年度10月30日前上报贷款需求(以前已上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军人不需要重复上报);
第二步:财务部门联合营房部门对填报个人贷款需求的人员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上报军区;
第三步:每月15日前(1至10月),已拟定购房项目且购房项目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财务部门办理申请;
第四步:每月10日前(军区公布上月申请审批情况),贷款申请获得批准的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军人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并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
第五步:携带《军人公积金贷款批准书》和贷款银行要求的有关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贷款偿还★
军人必须按照与协作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军人退出现役时,其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剩余贷款本息(差额部分继续享受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罚息;逾期超过协作银行规定时限仍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由协作银行依法处置其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向保证人追偿。
★特别提示★
由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每年1月1日0时,自动产生新年度,启动新年度贷款计划拟制程序,11月1日至12月31日转入不可用状态,望各位战友注意上报贷款需求、申请的具体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军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1):现役军人享受的是军队体系住房补贴,而地方住房公积金货币补贴目前只对非农业户口的地方从业人员,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因此,现役军人根本不可能申请任何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由于现役军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补贴,也就是没有地方住房公积金帐户,所以不可能申请到任何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部队的住房公积金是独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联系,在转业后也是一次性发放。所以要买房的话,使用公积金要等到你转业之后。
另外,军人住房补贴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士官职级补贴面积等四项因素计算。一名士官住房补贴,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和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
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其数额=〔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1999年12月以前的数〕+〔每平方米8元×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士官职级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1999年12月31日以前选取的士官,才有该项补贴。
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其数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计入个人住房资金账户。
地区补贴:为照顾高房价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高于每建筑平方米2300元)军人购买住房,而设置的一项补贴。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补贴系数。
地区补贴额=基本补贴总额×地区补贴系数。
地区补贴,平时不计入个人住房补贴帐户。在购买住房、转业、复员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六级士官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3. 军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用吗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军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用吗

4. 军人公积金贷款

  1、《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意义?
  答:《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目前印发全军。《办法》共10章39条,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政策的出台对于拓宽军人购房筹资渠道,推进军人住房保障社会化,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增强军队凝聚力、吸引力、激发官兵投身强军兴军实践具有重要作用。
  2、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人群?
  答: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
  3、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有关条件?
  答:这里就有很多地方要考虑了。例如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
  在各大单位审批贷款人资格时,应优先批准购买商品住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的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务年限等因素。
  一般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参照地方人员):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答:符合条件人员在购买首套住房时,经过所在大单位批准,可向军队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一手房公积金)
  一、购房凭证(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购房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公积金提取的本人银行账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若是已婚,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购房者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单一份。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在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权了。
  6、关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有哪些?贷款年限是多少?偿还情况?
  答:一般借款人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限额贷款不超过40万元;如果在购房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就按照所在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贷款担保,购买商品房的以所购住房做抵押,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或安置住房的应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
  贷款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还本利息,逾期贷款由银行依法予以追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基金贷款利率,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5. 军人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个人向部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流程:
个人上报申请
 (贷款人通过贷款查询系统,下载并填报申请表)
单位审核上报
  (各单位审核后,于当月15日前上报)
上级审批资格
  (上级业务部门于当月底前完成审批)
获得贷款批准
  (提出申请的第二个月1日后,贷款人到财务部门打印贷款资格批准书)
签订还款授权书
  (贷款人与财务部门签订委托转账还款授权书)
个人向协作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申请银行贷款
(取得贷款资格人员于3个月内携带贷款资格批准书和有关资料到银行办理申请)
银行审批材料
(银行对申请人还款能力和资信情况进行审查)
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审批通过后与借贷人签订借贷和担保合同)
银行发放贷款
(协作银行按合同内容发放贷款)
按期偿还贷款
  (借贷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中行收到客户名单
中行主动联系客户,或客户主动申请
中行收集材料,进行贷款审批
审批通过后,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贷款发放,客户按期还款。
办理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明文件
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批准书》
收入证明文件(应含所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已经支付首付款的凭证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中国银行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由于地区政策、房屋性质、客户特征等方面的原因,各地银行所需材料可能不同。为避免多次往返银行,请事先和经办机构沟通,并以经办机构的要求为准。
借鉴来源:军事网。

军人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6. 我是军人,公积金怎么贷款买房?

1、注意,如果你还在部队的话,是不可以申请地方的公积金贷款的。

2、你已经退伍或转业的话,你在部队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使用。

3、你在北京缴纳公积金必须超过一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4、如果你想在唐山买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那就要先到你在北京所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一份“公积金缴纳证明”。

5、在唐山选好房子,缴纳首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交开好的“公积金缴纳证明”和身份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给开发商,开发商代办公积金贷款。

    祝你贷款顺利!

7. 现役军人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在国家总后勤部下发的《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对现役军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惠利率有明确的条文说明:军人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这项政策对于拓宽军人购房筹资渠道,推进军人住房保障社会化,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增强军队凝聚力、吸引力、激发官兵投身强军兴军实践具有重要作用。
现役军人 公积金贷款
军人公积金贷款优惠对象
适用的人群有: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等。
1、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指标管理、轮候审批。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以及军队管理的退休干部、士官,购买首套住房时,经所在大单位批准,可向军队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
2、申请条件。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夫妻双方均未申请过军队或者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仅限一方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等。各大单位审批贷款人资格时,应优先批准购买商品住房、驻艰苦边远地区、夫妻分居两地军人,兼顾考虑借款人职级,服役年限等因素。
现役军人 公积金贷款
贷款相关事项的规定
金额方面不得超过40万。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军人的贷款金额一般不得超过40万元;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的。
贷款期限最长20年。按照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贷款担保。购买商品房的以所购住房作抵押,购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或安置住房的应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
贷款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还本付息,逾期贷款由银行依法予以追还;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办法》明确了军队各级有关部门在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方面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处罚规定。

现役军人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8. 军人公积金贷款

根据公积金的相关条例规定,军人在符合贷款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收入证明(所在部队开具)、购房合同、军官证、个人公积金帐户等。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三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二)借款人婚姻证明;(三)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四)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五)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受委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项资料后,与借款人进行面谈,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第十五条  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由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第十六条  由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保证人,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第十七条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或受委托银行应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将有价证券交受委托银行收押保管。第十八条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根据保证人出具的担保办结证明或借款人出具的房产抵押登记办结证明、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向受委托银行划拨贷款资金。受委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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