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家属收了钱,医生为啥还获刑?

2024-05-14

1. 4名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家属收了钱,医生为啥还获刑?

主要是因为这些医生打着人体器官捐献的名义,以“国家补偿”诱惑家属进行签字,实际上他们不仅伪篡改了相关数据,更是将这些器官非法转卖。

一、以“国家补偿”诱惑家属签字,实际上家属并不知情。他们并没有告诉家属实情,只是告诉家属们摘取死者的器官主要是用于器官捐献,然后还说国家会给他们补偿,所以将钱给了家属,一定程度上说,家属并不知道内幕。
这种情况下的收钱自然也就算不算你情我愿了,而是存在诱骗的成分,毕竟很多家属也是不愿意让自己亲人器官移植的,在他们看来,这样就是不完整的人了,所以就算是给他们钱,他们也未必愿意的。

而现在却被人以国家补偿的名义被骗着签了字,所以这也其实也是犯法的,毕竟家属其实也是享有知情权的,他们显然是没能让家属知道这个事情。
二、篡改医学数据,将非法器官“洗白”。这些医生们说是将器官捐献了,实际上却完全没有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执行,没有红十字会人员监督和见证,甚至根本就没有死者家属共同签字,所以是故意毁坏尸体罪。

而且他们说有红十字会的签字,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很多医学方面的数据都是伪造篡改的,也就是说他们纯粹是非法操作,而且一定程度上也违背了家属和死者的想法,毕竟他们可能也不愿意让自己的亲人身体残缺,所以自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也就是说这其实并不是钱不钱的事情,而是他们没告诉家属实情,导致家属以为是国家给的补偿,而且他们捐赠器官的各种手续也是伪造的,所以就算是家属拿到了钱,他们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4名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家属收了钱,医生为啥还获刑?

2. 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涉事医生被判刑多久?

每个人生活中都会经历很多事情,也会遇见很多人,有时候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都让我们意想不到。生活就是一边拥有,一边失去,任何一段岁月都应该心存感激。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然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应该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器官,涉事医生被判刑,获刑最高两年。
医生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器官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然而这个时代也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忙忙碌碌的,每个人都是为了生活而生活,为了生活而打拼。那是我们生活照都应该要遵守法律法规,我们有消息了解到医生非法摘取了11名死者的器官,对于这件事情相关部门也调查清楚,涉事医生被判刑,获刑最高两年。
被判刑,获刑最高两年现在我们国家倡导的是要建立一个法治国家,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都应该要知法懂法用法,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这是我们公民的基本义务。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会有自己的职业岗位,在这个岗位上,我们都应该要恪尽职守,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犯法律。医生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器官,这已经触碰到了刑法,涉事医生也已经被判刑,获刑最高两年,但是我认为判的有点轻了。
每个人生活中也许都会触碰到很多事情,也会经历很多事情,有些事情的发生真的会让你很惊讶。我认为医生应该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同时他们在自己的职责上应该就是治病救人,医者仁心,医生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器官,已经触碰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会接受处罚。

3. 4名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最高两年多,是否轻判了?

没有,这事儿就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判决的,我国规定故意毁坏尸体罪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虽然这几个人的性质有些恶劣,但终究不是损坏的活人而是已经去世的人的尸体,所以判处最高两年多也算是合情合理。

一、医生知法犯法未经家属同意擅自摘取死者器官,最高判处两年两个月。从新闻上的内容来看,这几名医生在医院都是那种重要位置的医生,对于从医人员的一些准则和操守他们应该比谁都清楚,但还是为了利益选择做这种缺德事儿,虽说这事儿做的很过分,但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讲,他们也就算是故意毁坏尸体,在法律中规定这个罪名最高也就能够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虽说这几名医生给家属汇了款声称是死者在生前捐献了遗体,但他们确实是没有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而且在获取了器官后还拿着做生意,这种行为从情感上来说简直把他们五马分尸都不为过,但最终也得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办事儿。

二、我国捐献器官的人那么多,为啥还有人通过这个渠道来获利?我国捐献器官的人确实不少,有些人甚至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带着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一起捐献,但就是这种情况下器官还是比较匮乏,主要原因就是器官移植的要求比较繁琐,不是你缺一个肾这正好有个肾就能用,得看血型还得看各种数据能不能符得上。
有了这些数据作为阻碍器官也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了,所以很多人为了活命某些人为了赚钱就开始想一些歪门邪道。

最后:这几名医生要是为了公益事业治病救人也就算了,但却是为了自己的获利把别人的亲人开刀扩腹,那就有点儿缺德了。

4名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最高两年多,是否轻判了?

4. 四名医生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最短被判十个月,轻判是因为没有获利吗?

安徽怀远的这一案件在社会上还是引起了不小的影响的,可以用骇人听闻来形容。但4名医生却被轻判的主要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没有获利,因为没有获得,就不构成买卖器官罪,他们现在的行为,只构成了故意毁坏尸体罪,应该按照这个罪来处罚,按照法律规定就是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没有获得就是判断是否构成买卖器官罪的重要标准之一。
因为我有注意到这些医生并不是随意摘取的,是在患者无法救治的情况下,也征求了部分家属同意后,才进行器官的摘取和移植的,只是他人的程序是不合法的,比如按规定,遗体的捐赠需要死者的所有的直系亲属共同同意,在红十字会的监督下签署捐赠协议,而是在死者的部分家属都一直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死者家属签发的捐赠协议,而且协议还没有公章,这些都是不合法规的。
另外有关规定中也有说明,遗体捐赠应该是自愿和无偿的,但这些死者家属还有收到所谓的国家补偿,这些都不是合乎红十字会的遗体捐赠流程的,是不合法的。但这也是说明这些医生并没有因为利益而做这些违法的事情,是把一些利益给了死者家属,所以也是他们可以轻判的原因之一。
最后一点我认为可能还是与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有关,就是还是有很多的器官需求者有关,因为这些虽然是被非法摘取的器官都被移植给了其他患者,挽救了那些生命。毕竟现在的供体真的是不够,很多的器官需求者愿意花大价钱去购买这些器官来挽救自己的生命,所以可能在他们看来可能也是在救人。不管怎么样法律是神圣的,任何理由都不可以去违背法律。

5. 4名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他人想要捐献器官的时候,都通过协议来进行捐献,如果捐献人没有签订相关的协议和相关的医院是能够直接去摘取他人的器官的。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故意去破坏他人的尸体。2018年2月,怀远县有一名女子,她因为出现颅脑损伤的情况,就送到了重症监护室去进行治疗。在进入医院之后就发生了死亡的情况,当时他的儿子也因为受伤住院了,进入医院的时候,他的母亲直接就被医院的人员摘取了肝脏和肾脏,而且还将国家补助金直接打入到了自己堂弟的账户上。
当时她的儿子在管理中心进行询问,他发现他的母亲没有捐献书,就直接私自地将母亲的尸体进行毁坏了。于是他就向警方进行报警,警方在侦查案件的时候就立即将医院的主任带走进行调查。调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之后,直接将医生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法院在进行起诉,他们认为这些医生他直接侵犯了尸体的权利。直接到将尸体的肝脏进行摘除,犯了侮辱罪名。法院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发现这起案件涉及到了11名人员,而且他们所做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条例规定。

因为在进行捐献的时候,没有通过红十字会的人员进行见证,没有经过地区人员的允许,没有在亲属同意的情况下,直接的将他人的尸体进行毁坏,严重的违背了亲属的意愿,应该对他们进行处罚。而且他们在进行摘除的时候是明明知道这种情况是不能够进行捐献的,而且有很多的程序要走。

但是他们依然擅自的去摘除死者的器官,他们这样的行为实在是危害社会。破坏尸体的这种行为已经被警方进行拘留,依法进行处罚。法院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罪名最高的人是两年。他们所摘取器官的人员基本上都是高层人才,如今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就可以看出他们是顶风作案。他们直接的将人的身体进行毁坏,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

4名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6. 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这四名医生最后获刑了吗?

江苏省和安徽省两个地方的4名医师在安徽省怀远县不法选取11位逝者的人体器官,因有意损坏遗体罪,此前被安徽安庆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各自被判一年至2年四个月不一的刑期,引起社会发展关心。先前曝出这一案子内情的石建明,是安徽省怀远县一位农户。为了更好地解开妈妈的肾脏被摘实情,他数次举报并向中央巡视组体现这事。

黄新立籍贯安徽省,杨素勋是他的同乡。1965年出世的杨素勋,案发前系怀远县中心医院ICU负责人。判决显示信息,4名被告跨地区合作的全过程中,杨素勋承担获得人体器官的第一环,发觉适合肾源、做亲属工作中、与黄新立联络。据杨素勋交代,怀远县中心医院ICU的患者假如救治不上,家中放弃医治了,他会以ICU负责人真实身份找亲属谈捐献器官的事。黄新立等选取内脏器官的手术治疗,一般在欧洋这台黑救护车上开展。

据离婚判决书记述,受害人顾某、杜某的身体捐献器官表里,有南京红十字会工作员丁中伟的签字。但丁中伟之后向警察确认,他并没有参加印证所述人体器官的捐赠,捐献器官申请表中并不是我自己签字。据怀远县检察院的控告,黄新立等以捐献器官之名,以我国赔偿为引诱,不法选取逝者内脏器官,并采用先试管移植后分派、仿冒伪造医药学数据信息、控制内脏器官流入入录系统软件等方式,将不法获得的内脏器官洗白。

选取的肝部、肾脏功能等人体器官大部分由黄新立带去,有时候他会分配王某或黄超阳去配送。八零后的黄超阳是运营医疗机械的商人。据黄新立交代,这种人体器官,有的立即带到他那时候所属的江苏省人民医院门诊,有的送到异地医院门诊。在选取人体器官以前,他便会与必须人体器官的肾源或医院门诊私底下联络好。黄新立联络接纳内脏器官的另一家,关键根据中介人岳扬来融洽。判决显示信息,在黄新立等有意损坏遗体一案中,岳扬和他之前北京的朋友,作为见证人接纳过警察调研。

7. 医生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医院有没有责任?

我认为医院肯定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因为这件事情是在医院发生的,医院的工作没有做到位,所以才会导致这种事情的发生。医院的工作不仅仅是对于老百姓的生命负责任,而且还要对自身的管理做到位,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营业务而导致医院的一些违规的行为出现,在目前的社会当中,任何一个机构都不能够违背法律,而其任何的行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既然医院已经出现了这样的事情,那么必须要接受社会的惩罚,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需要对于这件事情做出一个合理的道歉。
要严格的处理相关人员
而在这件事情当中,医院并没有主动的做出违规的行为,但是在医院的日常工作当中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维护,而且并没有发现这样的行为属于工作当中的一些事物。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竟然是在医院里发生的,医院里面的相关人员必须要接受处理,相关人员明明知道这件事情是犯法的,但是依然这么做,这是在挑衅法律的权威,所以医院必须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才能给社会一个交代。
相关部门必须要对医院进行严厉的处罚
既然医院并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那么必须要接受相关部门的严厉的处罚。医院在这个社会当中的角色是非常特殊的,所以必须要受到社会上的监督,在出现违规的事情之后,也必须要遵守社会当中的法律要求,必须要被惩罚,才能够给予社会大众一个很好的交代。
我认为必须要以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反例,社会当中的其他医院必须要检查自己的行为,防止这样的事情再发生,这也是对社会当中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医生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医院有没有责任?

8. 医生非法摘取死者器官获刑,是如何被发现的?

这些医生的恶行暴露是因为一个死者家属在得知自己的母亲器官被捐献之后,找了有关部门进行反映。2018年2月,一位中年女性因为颅脑重度损伤送入医院进行抢救。而他的儿子也因为其他地方受伤,住院进行治疗。这个中年妇女因为受伤太严重,没有抢救过来。当中年妇女的儿子石祥林出院之后,医生告诉他中年妇女的肝脏和肾脏都被捐献了,而20万的补助金已经打给了他们。

石祥林对此感到非常疑惑,因为自己并没有同意母亲的器官捐献,于是他便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警方在得知情况之后立刻立了案,并且抓捕了这家医院的ICU主任以及其他地区的涉案医生。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认为这几名嫌疑人犯了侮辱尸体罪和故意毁坏尸体罪。他们在没有经过死者和其亲属的同意下,便擅自摘取了死者的器官为自己谋取利益。

因此法院分别判了这几名被告1~2年的有期徒刑。这几名医生的做法无疑是令人胆寒的,他们的行为让病人失去了对医院的信任,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秩序,造成了民众们的不安。民众们也会有这样的担心,他们能从死者身上牟利,那么会不会为了牟利伤害本来不应该死去的人呢?另外,除了这几个被抓捕的医生外,其他地方是不是还有这样的医生非法摘取死者的器官吗?

而在此之前,这起案件没有被人发现的原因是他们给了这些死者家属补助金,而死者家属也缺乏了一些法律常识,因此导致他们的罪行并没有被发现。医生在社会上应该是救病治人的角色,而不是利用病人的身体为自己谋利的角色。我也希望有关部门取消这几个医生的资格证,并且让他们从此不能再进入医疗行业。否则他们可能还会伤害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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