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解决方案

2024-05-15

1.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解决方案

为防范乃至根本杜绝“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所带来的弊端,可考虑采用以下三种方案:一是继续保留使用该科目,但对该科目的核算内容组织全面清理。财政主管部门应严格界定该科目的核算范围,各级会计主管机关、审计和社会中介监督组织应开展对该账户核算内容的重点专项检查,对超出范围的核算内容以及违规使用该账户的行为,应敦促把其清理出局,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罚。二是改造使用该科目,对其科目属性、级别、核算内容及其在报表上的填列方法作重大调整。可以考虑取消“待处理财产损溢”一级科目,在所有者权益类的“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二级分类科目。对于在企业处理权限范围内的财产损益,不通过该科目核算,在发生时原则上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列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支科目),能够确定过失人或可获保险赔偿的损失部分,则列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对于超出企业处理权限的资产净损益(如非常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的损失部分),在报经批准前可列入该科目,借(或贷)记“资本公积——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或借)记有关资产类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借(或贷)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或借)记“资本公积——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表项目亦作相应调整。将“待处理财产损溢”列作“资本公积”科目的从属科目,与现行制度中对“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会计处理有相通之处。因为从理论上讲,企业经营的根本目标就是追求业主权益的增长,所有者对企业经营承担最终的风险,与此对应,也享有终极的权益,将财产损溢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实乃顺理成章。三是彻底取消“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资产负债表等报表中,亦相应取消相关项目。凡发生有关资产损益事项,企业有权根据相应会计准则和法规的精神,即时自行进行会计处理,无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三种方案,第一种方案立足于维护现行会计制度,对科目使用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倾向于通过清理整顿的办法加以解决。但如前文所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在设置上就不科学,在使用中弊端丛生,试图通过清理整顿的办法加以规范,不仅事实上很难做到,即使做到了,也解决不了由该账户所产生的混淆资产与权益、伸缩资产与权益总量等根本问题。因此该方案为下策,不宜采用。第二种方案立足于对现行会计制度的改造,既照顾现时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实情,继承保留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部分核算内容,又对科目属性、级别进行了变移处理,克服了现行制度中科目定性与核算办法的弊端。改造后所提供的资产、权益和损溢等会计信息,能够较为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也比较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因此不失为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方案。但是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政企分离,企业应具有完整的财产权利和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国会计制度亦应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以这样的长远眼光看问题,该方案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改革的不彻底性,此乃中策。第三种方案放眼未来,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的视角,来审视问题,其解决问题 的思路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实乃上策。但目前付诸实施的条件似乎还不太成熟。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解决方案

2.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概述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主要审查企业资产盘点表、资产损溢报告等资料,验证企业财产损溢的真实性和会计财务处理的正确性;有无将以前年度的费用、亏损或当期费用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长期挂账,虚增当期利润的情况;检查待处理财产损溢未进行处理的原因是否为了虚增利润或隐瞒亏损。

3.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介绍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

待处理财产损溢审计的介绍

4. 待处理财产损益和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资产类的科目,  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盘盈或盘亏的财产物资在批准处理之前计入该科目。     借方登记企业财产物资盘亏数和报经批准后转出的盘盈数;贷方登记企业财产物资(固定资产除外)数和报经批准后转出的盘亏数。       盘亏时,借:该科目 贷:库存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批准处理后再转出,借相关科目(管理费用等) 贷该科目。   盘盈时,借库存现金、存货等 贷该科目;批准处理后再转出,借该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损益类科目,  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   例如固定资产盘盈就是作为以前年度的差错进行调整。    盘盈时,借: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  贷:该科目;  报经批准之后,计算所得税时借:该科目 贷:应交税费,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该科目 贷: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

5. 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账务处理

该科目其实是一个过渡的科目,一般是在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如果你理解不了,我就打个比方吧。月末盘点,发现存货少了1万
那么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反正,如果月末盘点,发现多出一万的存货,做上述相反分录。
可见,借方记录的是盘亏或者毁损数,贷方登记的是盘盈数。同理,如果上述事件在未弄清楚造成盘盈或者盘亏事实前,分录做到上面为止,就直接与资产相关,当事实查明了,损益有了归属,那么就要将改科目转入相应的损益科目。
比如存货少的一万,是因为自然原因毁损的,那么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这样看,就便于理解多了,望能看懂。

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账务处理

6. “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资产吗

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里边的科目,属于资产类账户

7. 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处理

1.本科目核算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盘盈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材料、管材、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材料、管材、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
3.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转销时,对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及过失人赔偿,即借记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按照扣除后的净损失转销:
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4.材料、管材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损耗,属于合理的损耗,应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报经批准后,将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定额内短缺和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6.本科目月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处理

8. 待处理财产损溢处理

发生盘亏,一般会把减少的资产项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做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处理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一般经管理层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如果是由于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的,一般会由责任人赔偿,计入其他应收款,如果涉及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也计入该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如果是因为保管不当造成的损毁,一般是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扩展资料:
1、本科目核算单位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2、盘盈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材料”、“管材”、“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管材、库存产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管材摊销”、“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材料”、“管材”、“器材成本差异”、“产成品”、“固定资产”等科目。
3、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转销时,对盘亏、毁损的财产物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和可收回的保险赔偿及过失人赔偿,即借记“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按照扣除后的净损失转销:
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因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4、材料、管材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损耗,属于合理的损耗,应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报经批准后,将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定额内短缺和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
6、本科目月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处理财产损溢